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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论的继续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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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0-30 21:45:0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认识论的继续思考
项观奇
  写在前面:
                                   
我接受并一直遵循毛主席的教导:“让哲学从哲学家的课堂上和书本里解放出来,变成群众手里的尖锐武器。”
我不赞成把哲学神秘化,搞得不好懂,让人越学越糊涂。我赞成马列毛革命导师的一贯教导,哲学的重点,主要就是讲认识论,讲思想方法,给人们提供一个科学的思想武器,帮助人们在实际工作中,变得更加聪明,更加解放,更加自由,更加能够科学地做好自己的工作。
我自己就有这样的切身的体会。学哲学,用哲学,哲学给了我很大的帮助。在这个学习和运用哲学的过程中,对一些哲学问题,有过一些粗浅的思考,有一点心得体会,写下了一些笔记。现在汇编在这里,作为自己学哲学、用哲学的一个小小的汇报,其主要目的还是希望能够得到同志们的批评和帮助。
                                            
           先研究思想方法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中国现实的一种必然选择》一书中的一节
                        

  哲学就是研究认识论,研究思想方法,以便让思想方法更科学,使之成为劳动人民手中的锐利的思想武器。我们也从这一点做起。
             调查研究的认识论意义
  把调查研究上升到哲学认识论的高度,是毛主席的一大发明、一大贡献。
  颂扬毛主席的这一贡献的著作、教科书不少。似乎哲学工作者都看到,谈论毛主席的哲学思想,是离不开这个题目的。但是,很遗憾,就我所知,调查研究的真正的认识论意义,却至今并没有被人们所认识、所理解,更没有讲清楚。
  显然,这是一个有待进一步研究、进一步认识的问题。
  我做了一点小小的努力。我试图探讨调查研究作为一种人们的认识方法,它的最根本、最核心的认识论意义到底在哪里。我的看法,自然尚属一家之言,现在提出来目的也仅是想和同志们讨论。
  我认为,调查研究的最根本、最核心的认识论意义在于,这种认识方法,能够摆脱个人的仅仅面对凝固的书面材料去认识客观事物的局限,而以人的集体的形式,全面地、活生生地、不断集思广益地直接接触作为认识对象的客观事物,从而对客观事物认识得更全面、更深刻、更准确,在感性认识阶段是这样,在理性认识阶段也是这样,而且能够把这两个阶段辩证地结合起来,贯彻于整个认识过程。
  把个人的认识,发展为集体的认识,把凝固的片面的书本认识,发展为鲜活的全面的实际认识,这是认识论的一大飞跃。
  毛主席能够做出这一贡献不是偶然的。毛主席的这一创造,不是苦思冥想的结果,而是从革命实践中获得的。毛主席发明了群众路线。可以说,调查研究是毛主席的群众路线在哲学认识论上的反映和贯彻,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历史唯物主义的体现。
  这是毛主席在哲学上的伟大贡献。
  简析若干点:
  第一、调查研究的最根本的认识上的优点,就是人作为认识主体直接和作为认识对象的客观现实生活相结合、相统一。
  比较以书面资料为认识来源的认识方式,无论是从可利用的信息量的大小,信息量的生动真实,还是从便于考察信息量内部之间的各种复杂联系等等诸多方面来看,调查研究的认识方式都表现出更多的优越性。
  第二、调查研究可以把认识主体和认识客体都从凝固的个人的范围转变为鲜活的群体的范围。
  各个不同层次、不同性质的人群,都可以以认识主体或认识客体的形式进入认识过程。
  调查研究会的参加者,是社会实践活动的参加者,是认识客体;同时,他们又对社会实践活动有自己的主观认识,是认识主体。调查研究把这二者有机结合起来,统一起来,这就大大扩展了认识的广度和加深了认识的深度。“三个臭皮匠,抵上一个诸葛亮”。发挥集体的智慧,补充个人的智慧。“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开个调查会,七嘴八舌,对于推进人们的认识是远在仅仅局限于书面资料认识之上的。
  这是自然科学试验室的放大,是社会试验室,而且是活动的生动的能动的社会试验室。
  第三、调查研究获得信息量的形式和结果,是书面资料不可比的。
  社会生活是极其丰富的、全方位的,所形成的信息是包罗万象的。任何书面资料恐怕只能非常有限地反映特定的时间、地点条件下的某一侧面。比较而言,调查研究获得信息的功能,就强大得多了。调查研究的最大的优势在于它是以活生生的社会生活的创造者作为认识主体,通过他们自己的亲身感受,从各个层次、各个方面如实地反映作为认识客体的社会生活。由此所提供的信息量,强大、全面、准确,为正确认识客观事物提供了有利的唯物主义认识论条件。
  第四、调查研究把认识过程,从凝固的一次性的认识过程,发展为生动的反复的认识过程。
  调查研究可以反复进行,可以适应认识主体和认识客体的发展变化。客观事物是无限发展变化的,认识过程也是无限发展变化的,调查研究也可以随之是无限发展变化的。调查研究可以按照认识的需要,和认识对象、认识过程更紧密地相统一。
  正是因为调查研究有这样深刻的认识论意义,所以,毛主席在指导中国革命和建设的过程中,一再在党内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号召全党同志深入实际社会生活,深入群众,克服从书本出发、脱离实际的教条主义,一切从实际出发,使马列毛主义的科学理论和中国实际结合起来,起到应起的理论指导作用,达到最终科学解释中国实际的认识目的。
  直到今天,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领导人还是要定期地到各地去调查研究,调查研究已经成为我党、我国人民认识客观世界的可靠的认识方法。这是一个毛主席留下的一个好的传统。这是在哲学上的伟大突破,是一场认识论上的革命。
  调查研究的认识论意义是很可以大大展开说明的。这应该是哲学家的任务。本文的重点不在这里,只是提出问题,请哲学家做出完美的答卷。

         改良是历史发展过程的必不可少的量变形式

  从一般哲学道理上说,量变作为和质变对立统一的一面,是事物发展变化的一种必然形式,其意义是不应该被人们忽视的。
  在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存在改良(包括改革),改良是量变的一种形式。但是,因为我们崇尚革命,批判改良主义,于是改良的历史作用也被抹煞了,而且,常常是完全否定的,要给予批判的。
  这并不正确。我们现在要从思想方法、从认识论、从哲学的意义上讲讲这个问题。
  人类历史的发展过程,和任何事物一样,只有经过长时间的量的积累,包括部份质变,才能在一定条件下,实现整个社会形态的质的变化。其中,改良常常就是起到这样的历史作用。只要研究人类历史发展过程的事实,从古到今,从中到外,无论是从生产力的发展变化,还是从生产关系的发展变化,以及整个上层建筑的发展变化,都无一例外地曾经经历过这样一个过程。这样的历史例证太多了,稍有历史常识的人都可以看到一大堆,这里不再列举。
  我们清楚地看到,量变是大量的、基本的。改良是大量的、基本的。就是社会形态的质的变化,许多也是通过伴随激烈斗争的改革实现的,严格意义上的自下而上的革命,主要是在近代以来才真正发生的,而且反反复复,在多次震荡,多种改革措施中,寻找到历史可能接受的社会形态模式。这是历史发展所提供的特定历史条件决定的。如马克思所说,在古代,奴隶只是历史的消极台柱。是台柱,也就是基础,但是,是消极的台柱。“消极”二字,有丰富的内容,说得科学。
  我们要尊重这一历史事实,从这一历史事实出发,科学解释这一历史事实,而不能用头脑里的教条代替这一历史事实。
  长期以来,我们并没有正确理解质变和量变在人类历史发展过程中的意义,也没有正确理解质变和量变的复杂的互相交错互相转化互相包涵的辩证对立统一关系。我们不恰当地高估了革命也就是质变的历史作用,贬低了改良也就是量变的历史作用,既不能正确地说明革命也就是质变的历史条件,也不能正确地说明改良也就是量变的历史条件。这直接影响了我们对历史和现实的理解,影响了我们的实际工作。
  我这里主要想批评三点误解。
  第一、我们有时对历史发展所必须的量变过程的理解会发生误解。
  一是对量变过程所必须的长期性估计失误,与此相联系,二是对量变过程所必须达到的高度估计失误。最典型的例子就是,自马克思以来,我们对资本主义灭亡的估计不止一次失误。不同的是,马克思恩格斯勇于作自我批评。我们则盲目骄傲。直到今天,这个问题并没有解决。资本主义量变过程是漫长的,到底还要经过怎样的阶段,依然值得研究。
  第二、和上面一点的失误相联系,另一个认识上的失误是,对于作为质变前提的量变的意义估计不足。
  轻视量变,总以为量变不重要,似乎可有可无,径直向质变过渡更快、更重要、更有历史价值。过渡,过渡,再过渡;飞跃,飞跃,再飞跃,好像只有这样才是尊重革命的辩证法,才是一个真正的革命者。其实,这完全错了。列宁说质变是量变过程的中断。这句话是很科学的。它正确说明了质变是量变过程的结果,而且,也仅只是量变过程的中断。“中断”这个概念很科学。
  由此,对于作为量变的一个重要形式的改良、改革的认识也必然发生失误。不仅以为改良、改革不可能,而且动辄给人扣上“改良主义”的帽子,尤其因为改良、改革总是自上而下进行的。
  历史事实是,改良、改革作为历史发展的量变(有时具有部分质变的意义)的重要形式,是必然的,是不可缺少的,是大量存在的。
  同样典型的例子,也是对资本主义改良的认识。明明几百年间,资本主义有许多发展阶段,有许多在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斗争推动下进行的改良,从而体现出一个从低级向高级发展的量变的过程,但是,我们有的同志总是不愿义承认这些事实,好像一承认,就否定了资本主义的垂死、腐朽,就否定了资本主义的必然灭亡。不是面对事实,去科学地解释资本主义发展的历史,而是简单地用主观的愿望剪裁资本主义发展的历史,只要拿出“欺骗”二字,就把这一切发展变化摆平了。
  例如有的同志在文章中就这样写道:“统治阶级的改良是为了延长其寿命,诸如资本主义的加大国家调控力度的凯恩斯主义、罗斯福新政、西方的福利资本主义(所谓的民主社会主义)和当前的所谓的重庆模式,这些都是统治阶级为了延长其寿命所作的努力,是统治阶级的改良。对于这样的改良,作者认为必须否定统治阶级的改良对统治阶级的态度是促使其早日灭亡,而不是为其延长寿命。因此,对统治阶级的改良的支持,就是对统治阶级延长其统治的支持,就是对无产阶级根本利益的损害。这就是我们为什么要否定所谓的重庆模式的原因。
        作者还提出被统治阶级的改良,所谓被统治阶级的改良,是指劳动人民与资本进行争取自身条件改善的经济斗争。 支持被统治阶级的争取自身经济条件改善的改良我们通常所说的支持改良,反对改良主义,指的就是支持劳动人民为了自身的生存条件的改善而进行的经济斗争的这种改良,而不是要去支持统治阶级的延长其统治时间的改良。
       这些意见的错误是明显的。第一,改良从来是统治阶级自上而下的改良,被统治阶级没有政权,怎么有改良的可能,可以提出改良的要求,可以为此而斗争,但是,能否实现,最后还是要通过统治阶级的妥协完成的。第二、把一切统治阶级的改良都说成是仅仅是为了延长其寿命”,而我们的历史任务只是“促使其早日灭亡,而不是为其延长寿命。这实际是否定了一种生产方式只有在其必将灭亡时才能促使其早日灭亡”,如果这种生产方式还在上升期,还有发展的余地,“促使其灭亡”不仅是不可能的,甚至是注定要失败的。第三、最根本最重要的是这些意见完全否定了改良在人类历史上的实际存在和曾经发挥过的作用,否定了改良也是斗争的结果,否定了剥削阶级国家机器的调整阶级矛盾、调整生产关系的功能和作用,如此简单地否定改良,是违背历史规律的,是看问题的思想方法上的一种机械的片面的错误。
  看看我国的古代历史,就知道这样的看法多么荒谬。像春秋战国年间各诸侯国所发生的变法,乃至后来许多少数民族学习汉族社会制度所进行的改革,都是和社会形态大变动相联系的,其意义是不能低估的。就是多次世界仅有的大规模的农民起义,也只是起到了冲击旧的不适合生产力发展要求的旧的生产关系、冲击旧的不适合经济基础发展要求的旧的上层建筑的作用,而随后发生的所谓“让步政策”,并非来自统治阶级的“善心”,那不过是农民起义打出来的历史必然,不过是以从上而下的改良或改革形式去执行农民起义的遗嘱。
  如果我们用错误的认识方法,去指导现实的实践,就不能正确理解社会主义革命的历史任务,也不能真正推进社会主义革命的成功。历史教训已经一再证明了这一点。
  客观地科学地分析历史的可能,确定一定历史时期需要完成、可能完成的历史任务,进行历史所必须的改良、包括改革,这是我们今天要重新学习、学会的认识任务和实践任务。
  第三、把量变和质变、把改良和革命完全对立起来,以为改良不需要斗争,以为革命不包涵改良,这也是一种错误的理解。
  任何事物、任何事物的任何发展过程,都是在对立统一中展开的。对立就必然包涵斗争。对立统一就是斗争中的统一。斗争,是任何事物发展的动力,是任何事物固有的,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因此,必须以革命精神、斗争精神去理解量变和质变、改良和革命。
  尤其在当前,在进行改革的历史时刻,没有斗争精神、革命精神是不可能进行彻底的改革、并取得改革的胜利的。列宁的名言,改良是阶级斗争的副产品。没有阶级斗争,连副产品的改良,也不可能得到。改良、改革、革命不可能截然分开。
  轻言革命不对,否定革命更不对。对革命的含意要有正确理解。正如革命导师一再强调的,马克思主义的灵魂是革命,是在对现存事物的肯定理解中包涵对现存事物的否定理解、必然灭亡的理解。新陈代谢是必然的,是改良,是改革,是革命,仅仅是形式的不同,形式是由历史条件给予的特定的内容决定的。不管怎样的形式,革命、斗争总是本质的,总是统帅。毛主席一生倡言革命是念的马克思主义真经。革命是历史前进的火车头,是“社会进步和政治进步的强大发动机”(恩格斯:《德国的革命和反革命》,《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530页,1972年版),革命年代一天等于二十年,这些老话说的都是永不过时的真理。
  但是,革命并不绝对排斥改良、改革,相反,总是包涵改良、改革。例如,文化大革命中就改革多多,改革教育制度,改革不合理的规章制度,等等,等等,很多改革。道理很简单,革命的历史任务最终要靠破旧立新、改革制度来落实。这样的改革,不但不是改良主义,而且具有强烈的革命意义,体现的已经不是量的变化,而是质的变化。中外历史上,著名的例子比比皆是,领导这些改革的历史人物,都受到后人的肯定和敬仰。
  改良、改革是历史前进的重大步骤。不要轻视改良、改革。要从哲学上、思想方法上,纠正过去对这个问题认识的偏差,正确认识改良、改革在历史发展过程中的重要地位。
  人的认识总是曲线地向前发展的,也就是说,总是要绕过错误向前发展的。
  以上谈的两个认识论问题,也就是所谓的哲学问题,目的无非是想从思想认识方法上纠正我们过去的偏见,使我们的思想方法能有所改进,变得更科学、更正确,作为认识工具,帮助我们在认识客观世界和改造客观世界的时候,少经历一点挫折和弯路。
  我的浅显的议论,能不能达到这个目的,不敢夸口,提出这个问题,如果能够推进大家对这个认识论问题的思考和解决,也就达到了我的目的。  
                                                                                      2018323


                                          
                             先谈一点思想方法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论》一书的一节
        我在这里想先强调一点思想方法。我觉得这是我们能否正确回答我们面临的历史课题的一个思想方法的前提。没有什么深刻的道理,思想方法不正确,必然就会在认识上出问题,就不可能得出正确结论。
        我们必须坚持历史唯物主义。也就是说,我们必须要从社会历史的存在出发,从以生产发展的一定水平决定的整个社会发展的水平出发,去研究问题。
这里,要求我们必须坚持唯物论,又坚持矛盾论,坚持唯物论和矛盾论的统一。
        什么意思呢?
        就是说,真正的唯物论,必须是真正的矛盾论。所谓唯物,正是唯物在要贯彻矛盾论。具体说就是,唯物就是要唯物在矛盾的特殊性上。离开矛盾的特殊性,就必然离开了唯物论。因为任何事物都是以具体的矛盾的特殊性而存在的,矛盾的普遍性贯彻在这一矛盾的特殊性之中。正是因为这个道理,毛主席强调关于矛盾的普遍性和矛盾的特殊性的关系问题是矛盾论的精粹。这是完全正确的。
        现在说这一点有什么意义呢?大有意义,是有所指的。
        一种是教条主义,简单背诵革命导师的词句。革命导师的意见,一般都是正确的。其所以正确,主要都是因为他们总是从当时的历史条件,从当时面临的历史课题,也就是从实际存在的矛盾特殊性,寻找矛盾普遍性,寻找真理,回答问题。
        教条主义的最大问题,就是离开当时的历史条件,把革命导师的意见,简单地运用于现在的已经发生变化的历史条件。这是常发生的一种教条主义的错误。例如二次革命论者,常常把列宁关于俄国当时面临的历史任务所发表的意见,套到我们的今天,而不管历史发生了多么大的变化和不同。毛主席批评这样的同志是生搬硬套,的确是生搬硬套,生搬一些导师的词语,硬套到现在的发生了变化的历史问题上来。和这样的同志讨论问题是很困难的,因为他们从来不知道,任何事物都是以矛盾的特殊性而存在的,重要的是寻找这个特殊性,寻找这个特殊性中存在的不同于其它事物的矛盾普遍性。
       还有一种错误的思想方法是把复杂的事物简单化。事物总是相当复杂的。事物、也就是矛盾,是一个非常复杂的无限可分的大系统,而且在千变万化地运动着。人类社会也是这样。面对这个事实,是不能把复杂的事物简单化的,以为一切只要归结为一两个概念就够了,这是无法深刻认识和科学解释任何事物、任何问题的。
        例如我们这里要探讨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就是一个新的特殊的事物。修正主义者给自己戴上特色的帽子,并不仅仅是为了骗人,而是有他们的一定的道理的。他们说的既不要走改旗易帜的斜路,也不走僵化封闭的老路,就是想表明,他们所搞的既不是西方的资本主义,也不是毛主席时代的社会主义,而是要搞自己的一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叫社会主义,不符合事实,但是,说既不是西方的资本主义,又不是毛主席时代的社会主义,又是符合事实的。这正是一种有着自己的矛盾特殊性的中国特色资本主义。面对这个事实,如果不从实际出发,进行科学研究,只是满足于定性于资本主义,或者说垄断资本主义、权贵资本主义等等这些概念,是完全不够的,是不能深刻地、正确地说明现在这种特色资本主义它的矛盾特殊性,以及由这种矛盾特殊性决定的其他各种特殊的本质特点。但是,到目前为止,我们许多同志的认识,就是到此为止,就认为一顶官僚垄断资本主义的帽子就解决问题了。其实这不过仅是一个本质的概括,我们还需要对它的特殊的内容、特殊的各方面的矛盾以及它的特殊的运动规律有深刻的全面的准确的认识。同样,对这个社会里的复杂的阶级矛盾、阶级关系、阶级斗争,也不能只是简单地归结为仅是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这两大对抗阶级的矛盾,实际情况要复杂得多。简单化总是抹煞了实际事物的丰富性、生动性、复杂性,把事物变成一点毫无真实内容的干瘪的概念,这种思想方法,结果必然导向教条主义,实际也是一种教条主义。
        哲学主要就是要解决认识方法的问题。一是坚持唯物论,就是要从实际出发;二是坚持矛盾论(辩证法),就是要认识矛盾的特殊性。只有对这二者处理到位了,统一了,才有可能算是坚持了历史唯物主义。
        本文试图这样做。



                                          


                                    读书偶得
        
         近日读毛主席《实践论》和《矛盾论》,有一点心得,和同志们做一个简单交流。
                                                                 
        哲学是讲认识论的,是为了让人聪明,是给人一个思想武器。毛主席的两论,写得很通俗,道理讲得很明白,哲学书都应该这样写。可是现在有些哲学书、哲学文章,好像就是为了让人看不懂,才显得深奥高明,这个方向是不对的。
                                                                  
        毛主席的两论,要结合起来读才好。《实践论》讲的是人的正确思想是从哪里来的;矛盾论讲的是人要想获得正确思想,应该采取怎样的思维方法。二者都是讲认识论,一个讲唯物,一个讲辩证法,合在一起就是唯物辩证法,就是我们认识客观世界的正确的锐利的思想武器。下面举几个具体例子。
                                                                  
        《实践论》中有著名的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改造制作工夫所谓的十六字方针。如果要问,怎样才能做到这十六字方针呢?那就还要有正确的思想方法。有各种思想方法,其中最主要最根本的思想方法,还是辩证思维方法,其核心就是矛盾思维方法、对立统一思维方法。这实际就是《实践论》和《矛盾论》的结合、统一。
                                                                  
        人们经常谈到灵感和顿悟。灵感,一般是和艺术思维相联系;顿悟,一般是和理论思维相联系。
        灵感和顿悟是凭空而来的吗?不是。它们都是实践、认识的结果,而且是长时间实践、认识的结果。没有实践、认识,灵感和顿悟都不会发生。事实常常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没有踏破铁鞋,灵感和顿悟是不会得来全不费功夫的。
        其实,这是人的实践、认识过程中的量变和质变的辩证统一。没有量的积累,不会有灵感和顿悟的质的突破。这也还是《实践论》和《矛盾论》的结合、统一。
                                                                  

        人的错误思想是从哪里来的?除了阶级局限等社会原因外,单从认识论的角度看,应该怎么解释?
        是不是一是在实践上有局限,二是在思想方法上有局限,结果导致在认识上发生错误。
        这就是说,研究人的错误思想的发生,从认识论的角度看,也还是要从《实践论》和《矛盾论》上找答案。
        
        
                                                                  
        人类有思维功能、认识能力、精神活动,这在整个我们可以看到的自然界中是人类独具的。这是人类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并由此决定了人类历史不仅十分精彩,而且十分复杂。
        我们这里主要探讨思维、认识现象。        
        人的思维功能,大体可以划分为两类,一类是科学性创造思维,一类是非科学性创造思维。这里的科学性一语是就人对客观规律的认识而言的;创造一语,是就人在思维过程中的主观能动性而言的。
        哲学上讲认识论,主要是讲前者的认识问题。在我看来,这一认识过程,主要就是《实践论》和《矛盾论》的结合过程,自然还包括各个层次上的思维、认识方法。
        哲学教科书在这个问题上讲得很多,这里不去重复。
        这里主要想探讨后者。探讨非科学性创造思维。
        非科学性创造思维活动的范围十分广阔,艺术思维(包括形象思维)、神学思维、怪异思维、甚至包括骗术思维,等等,等等,十分清楚,这些都是离开科学性的非科学性思维,但是,这种思维也是离不开创造性的,也必须是创造性思维的一种展开。
        那么,应该怎样解释这些非科学性的创造思维活动呢?
        我认为,还是离不开《实践论》和《矛盾论》。
        只要认真分析这些各式各样的非科学性的创造思维,就可以看到,不管是哪一种形式,归根结底,还是和当时的实践水平、认识水平分不开,必然地要受到当时的实践水平、认识水平的制约。当然,这种联系很可能是非常复杂、非常曲折的,可是,只要认真地细心地探究下去,就可以发现它们之间毕竟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我想,我这里完全可以把各种例证省略掉,因为这样的例证举不胜举,而且对于多少能思考的人来说,都不是难题。
        我只想举证一下年轻马克思的那段名言:人创造了宗教,而不是宗教创造了人。就是说,宗教是那些还没有获得自己或是再度丧失了自己的人的自我意识和自我感觉。但并不是抽象的栖息在世界以外的东西。人就是人的世界,就是国家,社会。国家,社会产生了宗教即颠倒了的世界观,因为他们本身就是颠倒了的世界……宗教里的苦难既是现实的苦难的表现,又是对这种现实的苦难的抗议。宗教是被压迫生灵的叹息,是无情世界的感情,正像它是没有精神的制度的精神一样。宗教是人民的鸦片”  这段话多么精彩、多么深刻,我就不说了,我只想说,今天看来,这正是科学地从《实践论》和《矛盾论》的结合上解释非科学性创造思维问题的经典。
                                                                    
        还有一点心得。
        我们在理解《实践论》和《矛盾论》的认识论意义的时候,如果仅仅是从孤立的个人作为认识的主体去思考,是远远不够的。
        当然,每个人都可以作为认识的主体,在实践中运用辩证思维,获得真知。但是,如果把这一认识过程,仅仅看成是孤立的个人的认识过程,则是则是一种简单的片面的不正确的看法。
        实践,从来不是、不可能是孤立的个人的实践,同样,思维,从来不是、不可能是孤立的个人的思维。
        从横的方面来说,作为实践的主体、认识的主体,并不是孤立的个人进行的。
        现在进行高水平的科学研究,一般都运用团队的形式进行。这一点都不奇怪。这正是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随着整个社会的发展,也是随着实践、认识水平的发展的一个必然结果。其实,在整个人类历史的发展过程中,人们总是自觉不自觉地这样进行、展开自己的实践、认识活动的。
        私有制下的专利,是对私人的知识产权的保护,但是,从人类历史的发展、进步的角度来看,这是对人类实践、认识活动规律的一种反动。这一反动的存在,从反面证明,人类的实践、认识活动的群体性是自然的,把实践、认识活动孤立起来是人为的,是反自然的,因而是反动的。总有一天,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在共产主义社会条件下,在消灭私有制的同时,人类也将会把这种专利,丢进历史的垃圾堆。
        人类总是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通过各种信息的沟通,以层次不同,规模不同的群体形式,进行实践和认识的活动。绝对孤立的个人的实践、认识活动是不存在的。
        从纵的方面说来说,实践,总是在继承的基础上的实践;认识,总是在继承的基础上的认识。人类历史发展的过程总是和人类的实践活动和认识活动相统一、相同步的,而且总是实践活动,推动着认识活动。
        正从这个意义上看问题,不是有了哲学、有了认识论,才有历史,而是相反,有了历史,才有哲学,才有认识论。
        也正是从这个意义上看问题,虽说,哲学、认识论在近代有了极大的发展,在中国,出了毛主席的《实践论》和《认识论》。但是,在研究人类的哲学史、认识史的时候,不要忘记,自从人类开始创造自己的历史,人类就必然地要按照《实践论》和《矛盾论》所揭示的规律,按照《实践论》和《矛盾论》相统一的规律,去进行、去展开自己的历史活动,也就是说,不同程度、不同水平的唯物的辩证的思维方法,是和人类历史的创造活动相统一、相同步的。不能设想,人类是在唯心的机械的形而上学的思维方法指导下,进行自己的历史创造活动的。这是不可能的,历史事实也不是这样。
        不是说没有唯心的机械的形而上学的思维方法问题,当然有,前面说了,有非科学的创造思维,这其中,就包括唯心的机械的形而上学的思维方法。这里要强调的是,在研究人类的认识史时,不能只是批评唯心的机械的形而上学的一方面,而是还要看到另一方面,应该说是主要方面,人类始终是在沿着唯物的辩证的思维方法前进,后人和前人的差别,现代和古代的差别,表现在认识掌握唯物辩证法的程度上、水平上。
        马克思恩格斯创立了唯物史观,这的确是一个划时代的伟大贡献。两个年轻人能够同时各自分别作出这样的发现,这肯定不是偶然的,而是必然的,必然在历史给予了做出这种科学发现的条件。在两位革命导师之后,在全世界有这样多的信仰者、追随者,也充分证明了这一点,这一发现不过是满足历史的需要。
        我们这里着重想探讨的是,在唯物史观发现之前,在历史认识的领域内,究竟是唯物主义占主导呢,还是唯心主义占主导?过去通常说是唯心主义占主导。
        我觉得这样说,证之历史,似乎有点儿讲不通,因为这就等于说,人类历史的发展,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都是人类在唯心主义历史观指导下向前推进的。这在理论上,恐怕是站不住脚的,在历史事实上,更恐怕是站不住脚的。多了不举,仅以中外历史上大量的成功的改革为例,领导这些改革的政治家们,难道是唯心地随心所欲地取得改革成功的吗?显然不是,而是政治家们在历史所给予的可能的程度上、水平上,认识到了历史发展的要求,顺应了历史发展的要求,从而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大胆地坚决地进行改革,推动了历史前进。
       当年,离开了唯物主义的历史认识路线,是不可能产生这样的改革的;同样,今天,离开了唯物主义的历史认识路线,也是不可能科学解释这样的改革的。
        所以,我认为,从实践论和矛盾论的观点看问题,在人类历史发展的过程中,在人类创造自身历史的活动过程中,是有唯物主义认识路线和唯心主义路线的斗争的,而唯物主义认识路线虽然不总是但基本是占主导地位的,只有这样认识问题,才能科学地合理地解释人类是怎样地创造自己的历史的,特别是人类是怎样地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的、人类对历史的正确认识起到了怎样的历史作用。
        这不是说,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古已有之,而是说,不能把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和前人的唯物主义认识论割裂开来。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既是时代的产物,也是历史的产物。时代给予了现实社会基础,历史给予了思想遗产继承,这是人类社会实践的、认识的漫长的积累的过程。只要人类存在一天,只要人类还在进行创造历史的活动,这个过程就不会结束。
        历史提出了需要和可能,由两位天才的头脑完成了历史交给的任务。他们因此是伟大的!但是,说到底,他们也还是来自历史。
         
                                         2020831  毛主席第二次接见红卫兵



                                             
         
          应该破除对从抽象上升到具体方法的误解
                                                              
        “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是马克思在18578月下旬(从823日写起,估计写至月底)为《政治经济学批判》所写的一篇《导言》的草稿中的一个说法。这篇《导言》,没有写完,没有定稿,自然也没有正式发表。我们现在看到的,是后人根据草稿整理发表的。
        对于马克思的所论,特别是对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这句话的理解,我看,在哲学界是存在着一些误解的,而且,有的误解也是够严重的。我不是研究哲学的,这里,算是破门而出,提一点门外汉的意见。
                                                                  
        要想解决问题,消除误解,我看,我们首先要把马克思的说法的原意搞清楚。
        为了便于讨论,先把马克思写有这句话的段落,引述在此:
        “因此,黑格尔陷入幻觉,把实在理解为自我综合、自我深化和自我运动的思维的结果,其实,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只是思维用来掌握具体并把它当做一个精神上的具体再现出来的方式。但决不是具体本身的产生过程。(《马克斯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第38页。)
        从这段话、以及这段话的前后文看,第一、马克思这里主要是批评黑格尔陷入幻觉,陷入唯心主义。第二、马克思明确指出这种幻觉、这种唯心主义,主要就是表现在把实在理解为自我综合、自我深化和自我运动的思维的结果。也就是说,黑格尔,把实在思维的关系弄颠倒了。所以马克思批评说,但决不是具体本身的产生过程。第三、马克思从唯物主义的角度,对黑格尔的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进行了科学解释,说这一方法,只是思维用来掌握具体并把它当做一个精神上的具体再现出来的方式。这里使用了其实这个词,这正是针对黑格尔把实在思维的关系弄颠倒了而言的。第四、马克思实际在这里对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做了他的解释,有两个意思,一个是,思维用来掌握具体的方式,再一个是,把它(具体)当做一个精神上的具体再现出来的方式
        这里,我想特别解释一下第四点。
        大家都知道,马克思写东西是相当严谨的。这里,前面用了其实,后面用了只是,意思是连贯的,都是针对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而言的。这个只是,明确界定了在马克思看来的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的内涵。如上所说,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只不过一个是,思维用来掌握具体的方式,再一个是,把它(具体)当做一个精神上的具体再现出来的方式。马克思说,思维用来掌握具体的方式,他用的是掌握,是方式,他没有用研究一类的词语,也没有用方法一类的词语。马克思又说,把它当做一个精神上的具体再现出来的方式,他用的是再现,是方式,也没有用研究一类的词语,也没有用方法一类的词语。马克思为什么这样写,我们要细心思考。
        从科学研究的严肃性考虑,我们应该尊重马克思本人的表述、本人的用语,马克思只是说了,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只是思维掌握具体、再现具体的一种方式,并没有像现在我们有的先生,把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的内涵和意义,夸大到非常不适当的程度,几乎要把这个方法和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等同起来,似乎马克思就是用这样一个方法进行政治经济学研究的,而作为这种研究的成果的《资本论》,也是用这样一种方法写成的。我认为,从马克思所写的《导言》的草稿,不能得出这样的结论,看不到这样的根据。
        根据《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俄文版第二版,由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翻译,人民出版社出版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十三卷,收入了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并附有苏共中央马克思列宁主义研究院的第十三卷说明,在这个说明中,对《政治经济学批判》,包括《序言》,都给予了高度评价,说明也提及马克思的《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并做了一定解释,但是,在这些评论中,都没有提及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这当然不是偶然的疏忽,它实际表明了苏共中央马克思列宁主义研究院对这个问题的看法。
        和苏共中央马克思列宁主义研究院的处理不同的是,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在翻译出版《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四十六卷(上)、收入马克思《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时,所写 说明,对这个问题明确表示了这样的看法:马克思在这里第一次详细地阐述了他的政治经济学的方法,使用的从抽象到具体这一逻辑方法同现实即同历史过程的一致性,批判了黑格尔的逻辑方法的唯心主义外壳。(《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四十六卷(上),第2页。)这自然是相当权威性的看法。哲学界、学术界的一些看法,难免或多或少会受到这一看法的影响,有些看法甚至不过是这一看法的发挥。
        我个人是不同意这样的解释的。我认为不能把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的研究方法,孤立说成是使用的从抽象到具体这一逻辑方法。这个话,不符合马克思的原意。我认为,在剥去黑格尔的唯心主义外壳后,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只是思维用来掌握具体并把它当做一个精神上的具体再现出来的方式。马克思的这个话是很清楚的,明确说这个方法只是思维用来掌握具体并把它当作一个精神上的具体再现出来的方式。这个话的要点在于,这不是指怎样研究的方法,而是指怎样掌握、利用研究的结果,是思维利用研究的结果,掌握具体再现具体方式
        这样理解是非常重要的。只有这样理解,才能把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和唯物主义认识论、历史唯物论统一起来,才能正确理解在《导言》中,马克思对他研究政治经济学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方法的全面解释,以及为什么会形成他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包括后来的《资本论》的那样的框架结构。
                                                                  
        只要认真地全面地阅读马克思、包括恩格斯、甚至包括列宁的著作,就可以十分清楚地看到,马克思研究政治经济学的方法,是十分清楚、明白无误的。
        正式出版的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最能说明问题。在这篇《序言》中,马克思有两处谈到政治经济学研究的方法论问题。
        一段是这样说的,我把已经起草好的一篇总的导言压下了,因为仔细想来,我觉得预先说出正要证明的结论总是有妨害的,读者如果真想跟着我走,就要下定决心,从个别上升到一般。
         我认为,马克思这里所讲的意见是很重要也很清楚的,就是讲的他的研究政治经济学的认识论、方法论。
        在这段话之前,马克思告诉我们,我考察资产阶级经济制度是按照以下的次序:资本、土地所有制、雇佣劳动;国家、对外贸易、世界市场。在前三项下,我研究现代资产阶级社会分成的三大阶级的经济生活条件;其它三项的相互关系是一目了然的。第一册论述资本,其第一篇由下列各章组成:(1)商品,(2)货币或简单流通,(3)资本一般。前两章构成本分册的内容。从这段话可以看出,马克思是按照这样一个次序去研究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和后来的《资本论》,也是按照这个次序构成自己的体系的。马克思叫我们跟着他走,走的也是这个次序。在马克思看来,这样一个研究的次序,就是从个别上升到一般的研究过程,就是这样一种贯穿于《政治经济学批判》和《资本论》的唯物主义的认识论、方法论。
        在这里,马克思没有使用从抽象上升到具体这个说法,而是使用了从个别上升到一般这个说法,而且,强调这是跟着他走的主要的研究方法,这一点很重要,值得我们深思。
        另一段,就是对唯物史观的经典表述。马克思说,我所得到的并且一经得到就用于指导我的研究工作的总的结果,可以简要的表述如下: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活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这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发生矛盾。于是这些关系便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那时社会革命的时代就到来了。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慢或快地发生变革。(《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十三卷,第8~9页。)
        马克思在这里明确表示,唯物史观对于他的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工作具有指导的意义。唯物主义历史观,是对人类社会历史的唯物主义认识论,也是研究人类社会历史的唯物主义方法论。这种认识论、方法论是不能用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这一命题所代替的。有的先生曲解马恩格斯的意见,把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和唯物史观等同起来,是不正确的,是不符合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原意的。
        马克思自己对此有解释,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二版跋中,马克思在讨论一位《资本论》的批评者的意见时,写道:在那里(指《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说明了我的方法的唯物主义基础。这就明确告诉我们,马克思研究政治经济学的方法的基础是唯物主义历史观。这个说法,和序言中所说的唯物主义历史观对马克思研究政治经济学具有指导意义是一个意思。
        可以证明这一点的是,马克思接下来引用的他的批评者的一段话和马克思对这段话的评论。
        “在马克思看来,只有一件事情是重要的,那就是发现他所研究的那些现象的规律。而且他认为重要的,不仅是在这些现象具有完成形式和处于一定时期内可见到的联系中的时候支配着它们的那种规律。在他看来,除此而外,最重要的是这些现象变化的规律,这些现象发展的规律,即它们由一种形式过渡到另一种形式、由一种联系秩序过渡到另一种联系秩序的规律。他一发现了这个规律,就详细地来考察这个规律在社会生活中表现出来的各种后果……所以马克思竭力去做的只是一件事:通过准确的科学研究来证明一定的社会关系秩序的必然性,同时尽可能完善地指出那些作为他的出发点和根据的事实。为了这个目的,只要证明现有秩序的必然性,同时证明这种秩序不可避免地要过渡到另一种秩序的必然性就完全够了,而不管人们相信或不相信,意识到或没有意识到这种过渡。马克思把社会运动看作受一定规律支配的自然历史过程,这些规律不仅不以人的意志、意识和意图为转移,反而决定人的意志、意识和意图,……既然意识要在文化史上只起着这种从属作用,那末不言而喻,以文化本身为对象的批判,比任何事情更不能以意识的某种形式或某种结果为依据。这就是说,作为这种批判的出发点的不能是观念,而只能是外部的现象。批判将不是把事实和观念比较对照,而是把一种事实同另一种事实比较对照。对这种批判唯一重要的是,把两种事实尽量准确地研究清楚,使之真正形成相互不同的发展阶段,但尤其重要的是,同样准确地把各种秩序的序列,把这些发展阶段所表现出来的联贯性和联系研究清楚……但是有人会说,经济生活的一般规律,不管是应用于现在或过去,都是一样的。马克思否认的正是这一点。在他看来,这样的抽象规律是不存在的……根据他的意见,恰恰相反,每个历史时期都有它自己的规律。一旦生活经过了一定的发展时期,由一个阶段进入另一个阶段时,他就开始受另外的规律支配。总之,经济生活呈现出的现象,和生物学的其它领域的发展史颇相类似……旧经济学家不懂得经济规律的性质,他们把经济规律同物理学定律和化学定律相比拟……对现象所做的更深刻的分析证明,各种社会机体象动植物机体一样,彼此根本不同……由于各种机体的整个结构不同,它们的各个器官有差别,以及器官借以发生作用的条件不一样等等,同一个现象却受完全不同的规律支配。例如,马克思否认人口规律在任何时候在任何地方都是一样的。相反地,他断言每个发展阶段有它自己的人口规律……生产力的发展水平不同,生产关系和支配生产关系的规律也就不同。马克思给自己提出的目的是,从这个观点出发去研究和说明资本主义经济制度,这样,他只不过是极其科学地表述了任何对经济生活进行准确的研究必须具有的目的……这种研究的科学价值在于阐明了支配着一定社会机体的产生、生存、发展和死亡以及为另一更高的机体所代替的特殊规律。马克思的这本书确实具有这种价值。(《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第217页。)
         马克思对这位作者的这段话是这样评论的:这位作者先生把他称为我的实际方法的东西描述的这样恰当,并且在考察我个人对这种方法的运用时又抱着这样的好感,那他所描述的不正是辩证方法吗?(同上)
        不要以为这段引文过长,它是我们眼下讨论的问题的一个非常有力的证据。其实这段引文讲的就是唯物主义历史观,这种历史观不仅是唯物的,也是辩证的,所以马克思在这里又把它称为辨证方法
        由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马克思研究政治经济学的认识论、方法论,就是唯物的辨证的历史唯物主义。这种认识论、方法论,是不能简单地用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所代替的。
        马克思自己没有这样说,也没有这样想,相反,他接着写了下面一段话:当然,在形式上,叙述方法必须与研究方法不同。研究必须充分地占有材料,分析它的各种发展形式,探寻这些形式的内在联系。只有这项工作完成以后,现实的运动才能适当地叙述出来。这点一旦做到,材料的生命一旦观念地反映出来,呈现在我们面前的就好像是一个先验的结构了。(同上) 这段话,无疑是对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方法论的科学解释,也是对黑格尔的唯心主义的先验的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的否定。所以,马克思接着说:我的辩证方法,从根本上来说,不仅和黑格尔的辩证方法不同,而且和它截然相反。在黑格尔看来,思维过程,即他称为观念而甚至把它变成独立主体的思维过程,是是现实事物的创造主,而现实事物只是思维过程的外部表现。我的看法则相反,观念的东西不外是移入人的头脑,并在人的头脑中改造过的物质的东西而已。(同上)
        从马克思本人的这些论述来看,马克思的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方法论,不仅否定了黑格尔的唯心主义的外壳,而且,也不是黑格尔的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的简单继承。辩证法具有更深刻更全面的内容。正如马克思也是在这里所说的:辩证法在黑格尔手中神秘化了,但这决不妨碍他第一个全面地有意识地叙述了辩证法的一般运动形式。在他那里,辩证法是倒立着的。必须把它倒过来,以便发现神秘外壳中的合理内核。
        正是在这里,马克思对辩证法有一段经典的论述。辩证法,在其神秘形式上,成了德国的时髦东西,因为它似乎使现存事物显得光彩。辩证法,在其合理形态上,引起资产阶级及其夸夸其谈的代言人的恼怒和恐怖,因为辩证法在对现存事物的肯定的理解中同时包含对现存事物的否定的理解,即对现存事物的必然灭亡的理解;辩证法对每一种继承的形式都是从不断的运动中,因而也是从它的暂时性方面去理解;辩证法不崇拜任何东西,按其本质来说,它是批判的和革命的。(同上,第18页。)
        十分明显,这样的唯物主义的辩证法,是不能用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来代替的。如果这样认为、这样说,显然不符合马克思的原意,是不正确的。
        《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和《资本论。跋》,都是非常重要、非常严肃的作品,这里的每个字、每句话都值得我们认真研究,而不能凭想当然去下结论。
        马克思这些公开发表的文字,和《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草稿中所写话语,应该结合起来理解。虽然它们所表达的思想基本是一致的,但是,毕竟马克思自己说过,草稿很乱,而且压下没有发表。所以,我们应该用公开发表的意见,指导我们阅读、解释《导言》中的意见,而且,在研究的时候,必须慎重对待。
        我学习、思考《导言》,有以下几点体会:
        第一、马克思运用唯物辩证法,分析了生产、消费、分配、交换之间的关系,论证了一定的生产决定一定的消费、分配、交换和这些不同要素相互间的一定关系。可以说,这些论证,处处展现出马克思不愧作为黑格尔的学生是一位辩证法大师。
        第二、马克思列专题说明了他研究政治经济学的方法。
        从马克思的论述中,我们可以看到,这里包含的、包括从抽象上升到具体在内的许多说法,我们并没有正确理解马克思的原意,而是发生了误解,因此,消除误解,弄清马克思意见的原意,是解决我们面对的这一问题的关键。
        我有以下几点浅见:
        1、马克思批评了这样的研究方法:从实在和具体开始,从现实的前提开始,因而,例如在经济学上从作为全部社会生产行为的基础和人口开始,似乎是正确的。但是,更仔细的考察起来,这是错误的。后面,马克思举例说:十七世纪的经济学家,总是从生动的整体,从人口、民族、国家、若干国家等等开始,实际就是指的这种研究方法的错误。
        2、什么是正确的研究方法呢?马克思接着上面这段话继续分析说:但是他们最后总是从分析中找出一些有决定意义的抽象的一般的关系,如分工、货币、价值等等。这些个别要素一旦多少确定下来和抽象出来,从劳动、分工、需要、价值等等这些简单的东西上升到国家、国际交换和世界市场的各种经济学体系就开始出现了。和这段话具有同样意义的是这段话的上面的一段话:因此,如果我从人口着手,那么这就是一个混沌的关于整体的表象,经过更切近的规定之后,我就会在分析中达到越来越简单的概念;从表象中的具体达到越来越稀薄的抽象,直到我最后又回到人口,但是这回人口已不是一个混沌的关于整体的表象,而是一个具有许多规定和关系的丰富的总体了。在经过这样一个分析后,马克思评论说:后一种显然是科学上正确的方法。具体之所以具体,因为它是许多规定的综合,因而是多样性的统一。因此它在思维中表现为综合的过程,表现为结果,而不是表现为起点,虽然它是现实中的起点,因而也是直观和表象的起点。在第一条道路上,完整的表象蒸发为抽象的规定;在第二条道路上,抽象的规定在思维行程中导致具体的再现。
        为了搞清马克思的原意,我尽量完整地引述了马克思的原话。
        我体会,马克思这里所肯定的认为是科学上正确的研究方法,其实,概括地说,就是后来《序言》中所说的从个别上升到一般的研究方法,也就是思维方法、认识方法、逻辑方法、辨证方法,总之,是指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方法论,也就是历史唯物主义的认识论、方法论。
        马克思说的从个别上升到一般这个话是非常重要的。《政治经济学批判》、《资本论》,都贯穿了这样一个研究方法,都是从资本主义经济关系的细胞----商品这个个别分析起,然后一步步上升,最后把资本主义经济关系的内部的有机的联系全部揭示出来,从而科学地说明了资本主义经济关系从产生、到发展、到最后必然灭亡的运动规律。
        可以帮助我们正确理解这个问题,还可参看恩格斯的论述。大家都知道,恩格斯比我们任何人都更能正确理解马克思。正是恩格斯和马克思有同样的说法。
        恩格斯在1859年写了《卡尔。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一文,在着重介绍马克思的研究方法的第二部分中,恩格斯这样写道:马克思过去和现在都是唯一能够担当起这样一件工作的人,这就是从黑格尔逻辑学中,把包含着黑格尔在这方面的真正发现的内核剥出来,使辩证方法摆脱他的唯心主义的外壳并把辩证方法在使它成为唯一正确的思想发展方式的简单形式上建立起来。马克思对于政治经济学的批判,就是以这个方法做基础的,这个方法的制定,在我们看来是一个其意义不亚于唯物主义基本观点的成果。(《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21~122页,)我体会,恩格斯的意见是说,马克思改造了黑格尔的唯心主义的辩证法,使辩证法成为唯一正确的唯物主义的思想方法----唯物辩证法,而马克思又使用这个方法去研究政治经济学的,这自然就是历史唯物主义的研究方法,如恩格斯所说,马克思对于政治经济学的批判,就是以这个方法做基础的。这和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和《资本论第二版跋》当中所运用的提法是完全一致的。
        有的先生把恩格斯的这段话,解释为是对从抽象上升到思维的方法的评论,很显然,这是不对的,是不符合恩格斯的这段论述的原意的。恩格斯在这里根本没有提及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而是明确所指是对针对政治经济学的唯物的辩证的研究方法,也就是历史唯物主义的研究方法。我们不能把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强加到这段论述中去。
        恩格斯对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研究中运用辩证思维的分析方法,在1885年所写的资本论第二卷序言中,也有一段精彩论述。他以人类对燃烧的认识的化学史为例,说明在剩余价值理论方面,马克思与他的前人的关系,正如拉瓦锡与普利司特列和舍勒的关系一样。在马克思以前很久,人们就已经确定我们现在称为剩余价值的那部分产品价值的存在;同样也有人多少明确地说过,这部分价值是由什么构成的,也就是说,是由占有者不付任何等价的劳动的产品构成的。但是到这里人们就止步不前了。……于是,马克思发表意见了,他的意见是和所有他的前人直接对立的。在前人认为已有答案的地方,他却认为只是问题所在。他认为,这里摆在他面前的不是无燃素的气体,也不是火气,而是氧气;这里的问题不是在于要简单地确认一种经济事实,也不是在于这种事实与永恒公平和真正道德相冲突,而是在于这样一种事实,主要是全部经济学发生革命,并且把理解全部资本主义生产的钥匙交给那个知道怎样使用他的人。根据这种事实,他研究了全部既有的经济范畴,正向拉瓦锡根据氧气研究了燃素说化学的各种既有的范畴一样。要知道什么是剩余价值,他就必须知道什么是价值。李嘉图的价值理论本身必须首先加以批判。于是,马克思研究了劳动形成价值的特性,第一次确定了什么样的劳动形成价值,为什么形成价值以及怎样形成价值,并确定了价值不外,就是这种劳动的凝固,而这一点是罗贝尔图斯始终没有理解的。恩格斯接下来继续解释了马克思怎样一步步的解剖资本主义经济关系。恩格斯这里所解释的马克思对政治经济学研究的方法,和《序言》里马克思所说的从个别上升到一般步步深入的辩证思维的分析方法,是完全一致的。
        所以,在我看来,马克思、包括恩格斯对他们的政治经济学研究方法的意见,本来是很清楚的,问题出在我们的一些先生,误解了马克思的原意,也曲解了恩格斯的原意。
        如果弄懂、弄通了马克思的原意,我们还可以进一步得到一些启示。
        我们应该注意到,在马克思的这些论述中,他一再使用分析综合这两个概念。从分析个别,上升到综合一般,是一个分析、综合的过程。而无论是分析,还是综合,主要都是依靠运用辩证法、特别是运用对立统一规律。《导言》中,对生产、消费、分配、交换等等的分析,就是最好的例证;同样,《政治经济学批判》、《资本论》,也是最好的例证,可以说,处处闪耀着辩证法、特别是对立统一规律的光辉。
        说到这里,我要引用一个毛主席强调的辩证法的思想。毛主席说过,他认为,分析和综合是一对非常重要的范畴,而我们的哲学教科书解释得不够。在我看来,毛主席的这个哲学思想很重要,和我们这里谈论的马克思的哲学思想是完全一致的。我们常说的,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要联系实际、和实际相结合,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一切都以时间、地点、条件为转移,等等,等等,其实,都是讲的从个别上升到一般,都是讲的分析和综合,讲的分析和综合的辩证统一、互相转化的认识过程。毛主席在莫斯科各国共产党领导人参加的会议上,就曾通俗地但又深刻地以吃一桌酒席为例,讲了分析和综合这一对范畴在认识论上的重要意义。外国领导人不懂这个深刻的道理,在那里打瞌睡,毛主席开玩笑说,我这个人不识抬举,你们不爱听,我还是要讲。毛主席在所写的赞扬南京路上好八连三字经当中有一句,叫做能分析,大有益。实际也是强调要运用分析和综合辩证统一的方法,一个层次一个层次地、一个部分一个部分地不断地从个别上升到一般,一步步达到认识客观事物的目的。所以,在研究这些问题的时候,我觉得,不能只是回头看黑格尔、费尔巴哈、康德等等大哲,更重要的还是要向前看,看发展,特别是看列宁、毛主席这些革命导师、哲学巨匠的发展。
        讲到这里,我们就可以更好地理解到底应该怎么认识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了。我认为,一是要去掉黑格尔的唯心主义的外壳,二是如马克思所说,这只是在分析研究问题的基础上,由思维掌握具体,并从精神上(理论上)综合地概括地再现具体的一种方式。简单说,这一思维方法主要属于综合的过程。
        在我看来,这个说法还是不如使用分析、综合这些概念更准确、更好懂。况且,马克思只是在草稿中提到了这一思维方法,而且是从批评黑格尔的唯心主义外壳的角度,讲了这一思维方法的主要特点。所以,我们不能过分夸大这一思维方法的内涵和意义,决不能简单地和唯物辩证法等同起来,更不能说《资本论》是运用这一思维方法写成的。这些话,都不符合实际,不符合马克思的原意。


                                                                  

        最后,我想就我们究竟应该怎样对待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著作的问题,再发表一点浅见。
        第一、马克思生前正式发表的著作、包括马克思去世后恩格斯整理正式发表的著作,和两位革命导师生前从未正式发表的草稿是有区别的。我们在对后者进行研究的时候,无论是对一般结论,还是对个别提法,都应该保持特别慎重的态度。
        例如,马克思恩格斯两人合写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两个人都没有打算重新正式发表,特别是恩格斯在1888年所写《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1888年单行本序言》说,把这几页稿子送去复印以前,又把1845~1846年的旧稿找出来,重读了一遍。其中关于费尔巴哈的一张没有写完。已写好的一部分是解释唯物主义历史观的;这个解释只是表明当时我们在经济史方面的知识还多么不够。在旧稿里面对于费尔巴哈的学说本身没有批判;所以,就搞对于我们现在这一题目是不适用的。恩格斯还说:可是我在马克思的一本旧笔记中找到了十一条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拿来作为本书的附录。这是一份供进一步研究用的匆匆写成的笔记,根本没有打算付印。这些笔记作为包含着新世界观的天才萌芽的第一个文件,是非常宝贵的。
        从恩格斯的这些话我们可以看到,匆匆写成的笔记,而且根本没有打算付印,是和经过反复推敲、反复修改,正式付印的著作有区别的。
        可以看到,没有正式发表的《德意志意识形态》,在1888年的恩格斯看来,解释唯物主义历史观的部分,是有不足的,它表明当时我们在经济史方面的知识还多么不够
        但是,我们今天在研究、利用这些著作时,是不是真正尊重马克思恩格斯的意见了呢?
        第二、像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在马克思的著作中,仅仅在《导言》的草稿中出现了这一次,而马克思自己说过,1858~1859年的篇幅很大的政治经济学笔记(包括《导言》)写得很乱,后来正式出版的《资本论》第一卷、第二卷、第三卷,都没有采用这篇《导言》。这种情况下,解释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是不是应该格外慎重呢?
        第三、前面已经提到,我们今天在研究马克思恩格斯著作中的一些意见、一些提法、一些理论的时候,不仅要溯源,更重要的是,要看发展,特别是要看列宁、斯大林、毛主席有什么新的发展,从发展的角度,去研究马克思恩格斯的思想。这也许会能够更好地帮助我们理解马克思恩格斯。
        例如,在哲学的唯物主义认识论、辩证法上,列宁、斯大林、毛主席都有新的贡献、新的发展,我们完全可以也应该从新的发展去研究马克思恩格斯的意见、提法和理论。这个认识论的道理,马克思是多次说过的。
        第四、毛主席主张,让哲学从哲学家的课堂上和书本里解放出来,变为群众手里的尖锐武器。这是很正确的。哲学是讲认识论的,是为了帮助人们有一个正确的思想方法,现在有的哲学文章写的那么难读,简直存心是为了让读者看不懂,我觉得这是和主席的意见背道而驰的,断不可提倡。深刻不懂于艰涩,真理应该朴素,深刻而又通俗,让人易懂说明自己真懂,毛主席的哲学文章就是这样的榜样。
        其实这是革命导师的共同的看法。恩格斯在1885年所写《不应该这样翻译马克思的著作》一文中,特别强调指出:马克思是当代具有最简洁最有力的风格的作家之一。说:马克思精于使用日常生活用语和各地方言中的成语;他创造新词,他举例时涉及一切科学部门,他援引十几种文字的书刊;要理解他的著作,必须彻底精通德语--------口头语和标准语,另外还要知道一些德国人的生活。(《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二十一卷,第266267页,)这和毛主席的意见是多么地一致。大家都知道,毛主席是主张把口语写进文字中的,他不止一次夸奖鲁迅的著作中写了很多口语,并曾举例《阿Q正传》。他自己更是把不许放屁写进了旧体诗词,这不是粗野地骂人,而是如鲁迅所说,喜笑怒骂皆成文章。毛主席的《人的正确思想是从哪里来的?》那么深刻,但又那么口语化,就像和我们侃侃而谈,让我们很容易、很明白地领会并接受了他讲的认识论的道理。这才是一种哲学水平,也才是一种文字水平。
        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我不主张把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拔高,而赞成更应该研究马列毛革命导师的发展,深挖类似毛主席提出的分析和综合这一对范畴的认识论、方法论意义,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进步。
                                                                  20201226  于德国红思屡克





                                          

                     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继续思考
                       
                                        ----人的正确思想是怎么来的?
                                                              
        题目的两句话,是想告诉读者:本文思考的主题,就是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问题,而这里对这个问题所做的思考,不过是毛主席对这个问题思考的继续。读者一看就会明白,人的正确思想是怎么来的?显然表示这是对毛主席的人的正确思想是从哪里来的?思考的继续。当然,这里的思考,是以信奉马克思主义为前提的,是围绕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讨论问题的,别的,不去扯,一是不认为有必要,二是我也扯不了。
        补充说一句,作为毛主席的学生和战士,多年来,我所做的所有对马列毛主义理论的探讨工作,都不过是对毛主席已经做出的毛泽东主义理论的继续研究、阐发和宣传。
                                                                  

        人的正确思想是从哪里来的?或者说,人的正确思想是怎么来的?这是一个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必然要回答的问题。
        现在看来,要想真正弄清楚、弄明白这个问题,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19635月,毛主席曾向全党、全国人民发出号召:为了做好我们的工作,各级党委应当大大提倡学习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使之群众化,为广大干部和人民群众所掌握,让哲学从哲学家的课堂上和书本里解放出来,变为群众手里的尖锐武器。但是,直到现在,我们恐怕也还没有做到、做好这一点。
        平时,我们爱讲一个人聪明不聪明,实际这除了是讲一个人的记忆能力而外,主要就是讲的一个人的分析能力、也就是认识能力。而这种认识能力,从哲学认识论的角度说,就是把握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认识方法的能力。
        几乎每个人都有体会,这种认识能力的培养和提高,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也不是人人都能做好的事情。不懂或掌握不好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是造成一个人在认识上有局限的重要原因。我们讲认识论的目的,应该是帮助人们变得更加聪明。毛主席的号召也是这个意思。这也是我们研究这个问题的目的所在。不能忽视掌握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重要性,更不能以为掌握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是一件简单的事情。事情不是这样。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过程,是一个相当复杂的认识过程,弄明白这个认识过程,把握好这个认识过程,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是要经过长期地认真学习和长期地逐步培养的。
        本文就是一篇学习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学习体会。
                                                                  
        我们都很熟悉,毛主席的《实践论》、《矛盾论》和 《人的正确思想是从哪里来的?》都是讲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名作。
        毛主席告诉我们:一个正确的认识,往往需要经过由物质到精神,由精神到物质,即由实践到认识,由认识到实践这样多次的反复,才能够完成。这就是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就是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论。
        毛主席倡导的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调查研究,也是讲的这样的认识论。从实际出发,就是从实践”“出发;实事求是,就是从实践求是调查研究,就是深入实践、对实践进行调查研究,从而得出比较正确的认识。所以,这些讲的都是唯物主义的认识论。
        正是从这个意义上看问题,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可以说就是实践论,因为这种认识论,强调通过实践,从而认识事物。
        什么是实践?为什么主席强调实践出真知
        根据我的学习体会,实践就是人们为着追求特定目的,在主观能动性趋使下,所进行的认识客观物质世界、并进而能动地改造客观物质世界的个人或群体的活动,这是一种人们作为认识主体同时又作为活动主体与对象化的客观事物辩证统一起来的活动形式。
        十分明显,这样规定实践这个概念的含意,是把人们认识客观世界的活动,也看成是实践活动的有机组成部分。也就是说,我不同意哲学界的许多人把人们对客观世界的认识排除在实践之外,认为实践活动仅仅是人们改造客观世界的活动。我觉得这里有一个严重的错误,就是把人们认识世界的活动和改造世界的活动截然分割开来了。事实不是这样,任何实践过程,总是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辩证统一的过程。
        以这样的认识为出发点,就能进一步探讨,为什么这种实践活动形式能够帮助人们获得对客观事物的正确认。
        这是实践活动的特点和本质决定的。
        人们通过参加实践活动,就能实现人们作为认识主体、活动主体和对象化的客体达到唯物的辩证的统一。在这种唯物辩证统一关系中,就有可能获得毛主席说的生产斗争、阶级斗争、科学实验三大革命运动发展变化的各种的各方面的信息,通过掌握这些信息,分析这些信息,从信息、也就是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就有可能获得关于三大革命运动发展变化的规律性的正确认识。哲学上常说的,从个别上升到一般,从现象上升到本质,从具体上升到抽象,从分析上升到综合,等等,等等,都是说的通过实践活动先获得客观事物的信息进而发现客观事物的规律的认识活动过程。
        在这里,实践作为人们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能动的活动形式,是人们进行认识、获得认识的基础和过程。实践出真知字,准确地概括了这个唯物主义的认识论的道理。
        但是,对这个实践出真知的认识过程,是不是可以做进一步的分析呢?
        我以为是可以的,而且是必要的。
        我认为,从人们的认识论的角度看,这里的实践活动有多重具体意义。
        第一重意义是,人们直接参与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实践活动,是直接参加实践活动的主体。人们在这样的实践活动中,直接产生认识,达到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目的。
        毛主席在《实践论》中说的,要想知道梨子的味道,就要亲口尝一尝梨子,就是形象地说的这种从直接实践到直接认识的形式,也就是在《人的正确思想是从哪里来的?》一文中说的:人们在社会实践中从事各项斗争,有了丰富的经验,有成功的,有失败的。无数客观外界的现象通过人的眼、耳、鼻、舌、身这五个官能反映到自己的头脑中来,开始是感性认识。这种感性认识的材料积累多了,就会产生一个飞跃,变成了理性认识,这就是思想。这是一个认识过程。这是整个认识过程的第一个阶段,即由客观物质到主观精神的阶段,由存在到思想的阶段。
        第二重意义是,人们作为认识的主体,间接地去认识自己并未直接参加、但可以有条件的相对的直接接触到他人参加的实践活动。
        通常讲的调查研究,基本上就是通过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去接触、去调查研究他人的实践活动。通过这样的调查研究,获得他人的实践活动的信息,既包括他人实践活动已经获得的正确认识,也包括他人实践活动全过程情况的信息,并从对这些信息的分析研究中,获得对这种实践活动的正确认识。
        这一认识过程,显然没有离开人们的社会实践,自然也是实践出真知。这种认识方法,毛主席多有创造发明,是毛主席反复倡导、我们党经常运用的基本的从实践获得正确认识的方法。毛主席在《实践论》中说的延安考察团的例子,大体说,就属于这种认识过程和认识方法。
        对于第二重意义的从实践到认识的过程和方法,是不是还可以再做进一步的分析呢?
        也可以。
        一是在对他人的实践活动做分析研究的时候,首先可以继承他人从实践活动中获得的正确认识。这就是毛主席在《实践论》中所说的,可以学习、借鉴他人已经获得的间接经验
        二是接受他人的间接的实践经验,并不是消极的、被动的,而是积极的、主动的,这主要就体现在进一步会对他人实践活动的对象,进行新的信息的搜求和研究,增加、扩大关于实践活动对象的信息量,从而获得关于实践活动的认识对象、改造对象的新的认识。
        三是对他人的实践活动的本身和过程,也要搜求较为全面的准确的信息,并进一步作出分析研究,从而得出关于这一实践活动的正确认识。
        对于以上两重意义的实践,大家一般都是承认的,只是没有进一步做区分。我这里不过是想强调,作为认识主体的认识对象的社会实践、也就是认识客体,又是可分析的。一种是人们以自己的活动参与其中的社会实践作为认识的对象;另一种是,以自己并不参与其中的社会实践作为认识对象。在有些情况下,可能前者表现得突出一些;在有些情况下,可能后者表现得突出一些。但是,不管哪种情况,作为认识客体的社会实践,也就是认识的对象和认识的源泉,这两种情况都是存在的,而且常常是辨证统一在一起的。
        这种认识主体和认识客体、也就是社会实践的关系,就是我们平时所理解的从实践到认识的一般情况,也就是毛主席的《实践论》和《人的正确思想是从哪里来的?》所讲的道理。毛主席在《实践论》中强调,无论何人要认识什么事物,除了同那个事物接触,即生活于(实践于)那个事物的环境中,是没有法子解决的。毛主席这里所说的通过实践获得认识的情况,应该是指上述实践的认识过程的两重意义。
        但是,我这里主要还想提出,实践是不是还有第三重意义?
        第三重意义的情况,大体是这样的:认识主体无法和认识客体直接接触,既不能亲口尝一尝梨子的味道,也不能到处走走,搞点调查研究,但是,认识主体可以发挥主观能动性,通过运用各种科学手段、科学技术,也可以获取认识客体的尽量全面、尽量详尽的信息,然后对这些信息进行科学的分析研究,从而得到对认识客体的一定的正确的认识,并且进一步从认识世界上升到改造世界,最终实现认识的目的。
        这是不是也具有从实践到认识的意义呢?是不是符合从实践到认识的唯物主义认识规律呢?
        我认为答案应该是肯定的。
        我想,至少有两点根据。
        第一、从认识的对象、认识的客体来说,不管是人类社会实践活动,还是广阔无垠的自然界,都是是物质世界的一部分,这就坚持了认识上的唯物主义。
        第二、人们作为认识的主体,是通过能动的活动,并借助各种认识工具,去和认识对象、认识客体发生联系,从而获得认识客体的各种信息,继而上升到认识。这和人们通过能动的活动,直接或间接地深入社会实践、生产实践,从社会实践、生产实践中获得各种信息,继而上升到认识,没有本质的不同,只是在获得信息的形式上、技术上有区别而已。
        我举两个例子。
        一个是关于认识人类社会的。例如研究人类社会的历史。作为认识主体的研究者,是无法再参加到已经成为历史的当年的社会实践当中去的。要研究、认识历史,只能从搜求历史留下的信息入手,也就是平时常说的搜集资料。这是研究历史、认识历史的最基本的方法。其实,好多社会科学课题的研究过程、认识过程,也都是这样的。许多社会科学的名著、包括《资本论》,都是这样产生的。这是常识,不用多作解释。
        再一个是关于认识自然界的。例如研究天体运行。作为认识主体的研究者,一般是无法参加到地球以外的天体运行当中去的(就是宇航员,活动范围也是有限的)。要研究、认识天体物理,一般只能从天体运行留下的信息入手。肉眼等人体感官有局限,人们就创造发明了许多认识工具,按照毛主席1965年同意过的意见,这些工具可以算作是人类器官的延长。利用这些认识工具,无非是为了获得天体运行的更大的信息量。列宁在他的重要哲学著作《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一书中,曾发表过这样一个意见:我们用来作为认识论的标准的实践,应当也包括天文学上的观察、发现等等的实践。(《列宁选集》第二卷,第140页,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列宁的意见很正确,也很重要。毛主席把科学实验作为和生产斗争阶级斗争并列的三大社会革命运动之一,应该也是看到了科学实验对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实践意义。
        前一种情况,作为认识的客体,尽管也是研究的人类社会的实践活动,但是,作为认识主体的人们,却无法通过参加历史的实践活动去进行研究。
        后一种情况,认识的客体是天体运行,是生产斗争、科学实验的研究对象,不是社会实践活动,作为认识主体的人们,一般不可能(科学的发展,提供了有限的可能)直接参加天体运行,当然也谈不上通过社会实践活动去进行研究。
        但是,这样的认识过程是实际存在的,我们是不是应该从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角度,给予科学的说明呢?
        这里的关键问题在于,从认识论的角度讨论问题,实践作为人们获得正确认识的源泉和途径,是不是也应该把人们为了认识客观世界所做的积极的主动的搜求信息、从而进行科学分析研究的活动过程,也包括在实践活动之中?简单说,认识活动的过程,是不是也属于实践活动的过程?
        我想来想去,觉得答案应该是肯定的,而且是必须的
        人们从事改造世界的实践活动的过程,总是和人们认识世界的活动过程同步的,而且是实践活动不可缺少的内容。
        毛主席在《实践论》中引用了列宁的那句名言:没有革命的理论,就不会有革命的运动。革命运动自然是改造世界的实践活动,但是,很清楚,这种改造世界的革命实践活动,是和认识世界的革命理论相统一的,认识世界的革命理论是改造世界的革命实践活动的不可缺少的一个内容,实践应该是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辩证统一的活动形式,二者不可能截然分隔开来。
        因此,讲实践,应该包含人们为了认识世界所做出的努力。为了认识客观世界而从事的科学研究活动,是一种非常艰难、非常艰苦的劳动过程。既是实践活动的起点,又贯穿于实践活动的全过程,而且,正是在这一实践活动的过程中,产生了认识,检验了认识,发展了认识。
        认识活动是实践活动的必不可少的有机组成部分。认识活动属于实践活动。正是包括认识活动在内的实践活动的结果,才有可能产生认识。认识总是认识活动的结果,而认识活动并不只是凭空想象,相反,一个正确的认识的获得,总是通过认识活动,从各种形式的物质运动发展变化的过程中,获得关于这种物质运动发展变化的信息,并从信息上升到认识,达到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目的。
        这样说,不是把认识和实践混同起来,而是把认识和认识过程区分开来。认识过程属于实践的范围,认识是认识过程的结果,也就是实践的结果。这样认识问题,不但不会把认识和实践混同起来,而且可以更科学地说明认识和实践之间的辩证关系,包括和认识过程之间的辩证关系,也就更有利于把唯物主义贯彻于认识活动的全过程,更科学地说明认识是怎样产生的。
        只要简单想一想就会明白这里所讲的道理。亲口尝一下梨子的味道,获得梨子甜不甜的信息,不是一个认识过程吗?延安考察团到处走走看看,获得各种信息,不也是一个认识过程吗?这和研究历史获得信息,和研究自然界获得信息,并没有本质的不同,都有一个认识过程的存在。不同的只是获得信息的方式方法不同,也就是形式不同。如果人亲口尝一下梨子是实践出真知,那么,人使用机器人尝一下梨子,或许获得的信息量更大更精确,难道不更是实践出真知吗?只要这种认识过程,是从物质世界获取信息的过程,而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也不是头脑里固有的,那么,这种唯物主义的获取信息的认识过程,正是实践,正是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所讲的实践。
        顺便说一句。在我看来,人类的一切社会活动,包括文学艺术的创作活动、乃至宗教活动,虽然多了一个形象思维的问题,但就其具有能动的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意义来说,也应该看作是人类的社会实践活动,而且常常具有长久的历史的实践意义。这个问题相对复杂一些,这里不去多说。
        毛主席把科学实验作为三大实践运动之一来认识,从写《实践论》,到写《人的正确思想是从哪里来的?》一直都坚持这个意见。毛主席的这个意见有道理,对我们应该有启发。科学实验,不正是一种认识的形式、一个认识的过程吗?既然科学实验作为一种认识的形式、一个认识的过程,属于人类的实践活动,这不等于告诉我们,人们作为认识主体以各种形式能动地认识客体的认识过程也都属于实践活动吗?
        只有把以物质世界作为认识对象而发生的认识过程理解为实践,才能真正把唯物主义和人们的认识活动结合起来,才能科学地解释实践出真知,才能更好地更科学地坚持实践论,才能让人们在认识客观世界的认识过程中,更好地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
        从认识论的角度看实践,这里的实践主要就是指在认识活动指导下的改造世界的过程。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这种形式,循环往复以至无穷,这里的实践,怎么能不包括以运动着的物质世界以及与物质世界相联系着的人类的社会实践活动为认识对象而发生的认识过程呢?
        也许,这样认识实践问题,是对毛主席的《实践论》的更好的解读和发挥。
        综合上述层层分析,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人的正确的认识、正确的思想,都是以获得物质世界的信息为前提的。这正是辨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的基本要求。人的正确认识是怎么来的?是从信息上升到认识得来的。对人们的社会实践活动的正确认识,靠信息;对人们社会实践活动的对象的正确认识,也要靠信息;对广阔无垠的自然界的形形色色的事物的正确认识,同样要靠信息。
        而这一获得信息的劳动过程、工作过程,是一个认识主体发挥主观能动性的实践活动过程。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调查研究,等等,等等,这一切研究手段、研究方式的运用,都体现着只是为了获得各种物质世界运动形式的信息,认识主体展开具有尽可能强大的主观能动性的认识活动也只是为了获得物质世界运动的信息。毛主席说:人的正确思想,只能从社会实践中来,只能从社会的生产斗争、阶级斗争和科学实验这三项实践中来。细想一下,从实践中指的是什么呢?是怎么的?我想,应该是指认识主体积极地主动地从实践中获得比较全面的反映认识客体的各种信息并从而上升到认识这一过程,简言之,是实践到认识的认识过程。
        如果上述意见说得不错,我想,那就还可以对毛主席的《实践论》,从信息论的角度,做进一步的发挥。
        是不是可以这样说,要想认识任何客观事物,都必须通过获得客观事物的信息才能实现。信息,是运动着的事物的信息,信息和事物是统一的,没有信息就无法把握事物,通过信息去认识事物,正是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唯物主义所在。
        中共中央毛泽东选集出编出版委员会对《实践论》所做的题解,毛主席在19377月写作《实践论》,因为重点是揭露看轻实践的教条主义这种主观主义,故题为《实践论》。我不知道这是不是毛主席本人的意见。
        但我觉得,实践是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唯物主义基础。研究实践,分析实践,弄懂实践,是弄懂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中心环节。只有通过实践,才能实现实践、信息、认识三者的统一,三者统一的过程,就是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认识过程。
        《实践论》一书的副标题是论认识和实践的关系----知和行的关系。而本书的结尾,毛主席是这样写的:通过实践而发现真理,又通过实践而证实真理和发展真理。从感性认识而能动地发展到理性认识,又从理性认识而能动地指导革命实践,改造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这种形式,循环往复以至无穷,而实践和认识之每一循环的内容,都比较地进到了高一级的程度。这就是辩证唯物论的全部认识论,这就是辩证唯物论的知行统一观。
        从《实践论》的副标题和毛主席的这段论述来看,实践论三个字的科学意义是非常明确的,是对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科学概括。
                                                                  
        通过实践的认识活动获得客观事物的信息、从信息上升到正确认识,是实现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从实践到认识这一飞跃的途径和过程。毛主席写《实践论》,抓住了人们要想获得正确认识的这个根本问题。这在马克思主义认识论问题上是一个伟大的贡献。
        今天,我们还要进一步探讨,从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角度看,应该怎样正确理解在实践中获得信息、处理信息,从信息上升到正确认识的问题。
        先说通过实践获得信息的问题。
        毛主席在这方面的贡献很大。如果说这是一个哲学的认识论问题,那么,毛主席就是在这个哲学问题上把哲学从哲学家的课堂上和书本里解放出来,变为群众手里的尖锐武器的榜样。
        毛主席不仅写了《实践论》、《矛盾论》、《人的正确思想是从哪里来的?》等许多发展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著作,而且为全党、全国人民找到了许多贯彻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使之能够获得更多更准确的科学认识的认识方法。
        其一就是,毛主席从来不把作为认识主体的认识活动,仅仅理解为个人的实践的认识活动,当然,个人的实践的认识活动总是存在的,但是,主席更强调人们的集体的实践的认识活动。这是毛主席的一大发明。毛主席强调走群众路线,强调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强调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强调先做群众的学生,再做群众的老师,强调群众是真正的英雄,而我们自己则往往是幼稚可笑的,等等,等等,毛主席这类意见、这类名言很多,从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实践论的角度看,这都是强调人们的实践活动是集体的实践活动,而人们的认识活动也应该是集体的认识活动。三个臭皮匠,赛过一个诸葛亮,发挥集体的认识能力,已成为当今世界普遍采用的展开认识活动的形式,大量的研究院、研究所、研究室的存在,乃至最近流行的所谓论坛,都具有发挥集体认识的意义,自然包括获得信息。
        其二就是,毛主席强调,要深入群众,要调查研究,从认识论的角度、特别是从获得客观世界的信息来说,也具有很重要的认识论意义。
        第一、通过亲身深入群众的社会实践活动,通过走访群众,开调查会,进行调查研究,获得的信息量,远比只是看书、看材料大得多。
        第二、因为是通过亲身感受获得的信息,这些信息也远比仅是从书本上、资料中获得的信息更加生动、更加深刻。例如参加一场贫苦农民的诉苦会,是不是比只是从书本上看到的地主对农民的残酷剥削、压迫所获得的信息更生动更深刻呢?
        第三、通过深入群众的社会实践活动,通过调查研究,包括开调查会,所获得的信息,一般是更多更全面更准确的,而且,在获得信息的过程中,就可以对这些信息的真伪进行辨识。
        关于毛主席倡导的调查研究,是完全应该从哲学的角度、认识论的角度,大作文章的。这里不过提及而已,不能发挥。我只想强调一句,指出毛主席倡导的调查研究,对于贯彻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具有重大意义,肯定是不错的,是应该给予高度重视和给予科学说明的。我在《中特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论)一书中,专列一节,试图对这个哲学认识论问题提出一点个人见解,或许可供参考。
        其三就是,按照毛主席的认识论思想,按照《实践论》,按照实践出真知,这会非常有利于把客观事物的信息和客观事物的辩证运动形式统一起来,进而会非常有利于从信息上升到认识。
        这样去认识客观世界,就会把人们认识世界的实践活动,和人们改造世界的实践活动,更好地结合起来、统一起来。这是加强贯彻辩证唯物主义于认识过程的好形式。
        实际上,人们在物质生产活动中,在社会活动中,在科学实验活动中,都是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实践活动中,同时总是要在认识客观世界上下功夫。这是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二者之间的不可分割的辩证统一关系,也就是信息和认识二者之间的不可分割的辩证统一关系。毛主席在《实践论》中所举的一些例子,都可以做这样的理解。在战争中认识战争、学习战争、进行战争,就是这样的改造客观世界和认识客观世界二者辩证统一的典型例证。加快了获得信息的过程,也加快了从信息转化为认识的过程,而且这个转化过程可靠、科学。
记得上世纪60年代,亚非拉正在进行争取民族解放、民族独立的外国朋友,来北京会见毛主席,向毛主席求教如何学习毛主席的军事著作。毛主席很谦虚,不认为办军事院校、读他的军事著作有多么重要。说他的军事思想就是一句话:你打你的,我打我的。顶多再加一句,打得赢就打,打不赢就走。毛主席告诉外国朋友,办军事院校不重要,重要的是从战争中学习战争。这是毛主席的重要的哲学思想、认识论思想,是毛主席的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贯彻于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精彩而深刻的论述。
        其四就是,毛主席是一位大革命家、大改革家,毛主席毕生都强调斗争哲学、革命哲学,在领导中国人民共同奋斗的整个过程中,始终都坚持敢字当头,敢于斗争,敢于胜利,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毛主席讲哲学,讲认识论,特别强调人在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活动中,要发挥主观能动性。毛主席讲中国哲学史,一再讲要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的问题,还特别讲过,发挥主观能动性的问题,反倒是唯心主义哲学家讲得多、讲得好。
        正是因为提倡在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活动过程中,要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中国人民才能在毛主席的领导下打翻身仗,才有雄心壮志,不仅要赶上世界上的发达国家,而且敢于说、敢于做,要(周总理四届人大政府报告中,说到要赶上、并超过世界先进发达国家的水平,这个字是毛主席提出要加上的)过世界上的发达国家。
        谈哲学,谈认识论,为什么要谈到这一点呢?因为在人们认识客观世界的过程中,敢于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和不敢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结果是大不一样的。毛主席批评懒汉思想,批评怕鬼信邪的思想,提倡彻底的唯物主义者是无所畏惧的,提倡鼓足干劲,力争上游,这对于人民群众参加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实践活动是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的。
        只有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才能提高人们对于客观世界的认识的水平,无论是从认识的广度上、认识的深度上,都是缺乏人的主观能动性不可比的。
        辩证唯物主义的哲学认识论,是能动的认识论,迈开双腿,深入群众,敢想敢做,是毛主席哲学的认识论的一个根本特点。
        只要联系毛主席领导我们从事的革命实践、建设实践,是很容易弄懂这个道理的。两弹一星就是最好的例证。
        短视的人们,总是只看到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所曾发生过的错误,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让全国人民遭受了挨饿的惩罚,甚至发生了饿死人的现象。但是,这只是证明,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不能违背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科学规律,而应该尊重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科学规律,这不应该得出否定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的重要性、必要性和可能性。而且,更重要的是,我们还有正面的正确的伟大的成就摆在那里,也以两弹一星为例,那不正是我们遭遇困难、饿着肚子搞出来的吗?没有远大的目光,没有雄心壮志,只看见错误,被错误吓倒,从认识论的角度看,这是一种胆小鬼的愚昧。正确总是以错误为先导的,天下没有不经过错误径直走向正确的认识过程。不是为错误辩护,避免犯大的错误永远是必要的,但是,如何正确对待错误、认识错误,从哲学认识论上说,也有两种根本对立的哲学观。
        其五就是,基于对实践的正确认识,就不难看出,一部人类社会的历史就是全人类共同努力、代代相续能动地不停顿地从事实践活动的历史。
        这就是说,实践从来不是孤立的个人的实践,不仅是集体的,而且是历史的。历史活动不能给割断,也就是指实践活动不能割断。实践总是创新的,但又总是在继承的基础上创新的。历史活动的发展,其实就是实践活动的发展。可见,毛主席的实践论的认识论意义,并不仅仅局限于对于现实的认识,对于历史的认识同样是适用的。
        毛主席倡导的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是对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伟大发展,是真正为人民群众提供了科学地认识客观世界的认识武器,这里所讲的一点点片言之语,只是我的一点点学习心得,肯定远不足以说明毛主席留给我们的丰富的辩证唯物主义的科学认识论思想。
                                                                  
        人们作为认识主体通过实践的能动的认识活动,可以获得认识客体、也就是客观物质世界的信息。毛主席在《实践论》中把这种信息称之为感性认识,也就是客观事物的各种现象在人们认识中的反映。毛主席说,这属于认识活动的感觉和印象的阶段
        认识活动不能停留在感性认识阶段,人们对认识活动的进一步的要求,就是要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毛主席说认识的真正任务在于经过感觉而到达于思维,到达于逐步了解客观事物的内部矛盾,了解它的规律性,了解这一过程和那一过程间的内部联系及达到论理的认识。毛主席认为这是认识过程中的突变,是一次认识上的飞跃
        但是怎样才能实现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这次认识上的飞跃呢?
        毛主席在人的正确思想是从哪里来的一文中说:这种感性认识的材料积累多了,就会产生一个飞跃,变成了理性认识,这就是思想。这是一个认识过程。
        这个意见还需要讨论。要想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需要有尽量多的尽量全面的感性认识的材料,这一点是没有疑问的。但是,是不是感性认识的材料积累多了,就一定会产生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的飞跃呢?经验告诉我们,事情并不一定是这样的。手里材料一大堆,但认识就是上升不起来,这种情况并不少见。这证明,仅从掌握的感性认识材料的多少去解释能否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不是一个科学的答案。
        对于这个问题,哲学家、哲学书上,更为通常的说法是,人们获得了感性认识材料以后,人们还要经过概念、判断、推理的方法,实现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毛主席在《实践论》中也是这样说的。毛主席说:社会实践的继续,使人们在实践中引起感觉和印象的东西反复了多次,于是在人们的头脑里生起了一个认识过程中的突变(即飞跃),产生了概念。概念这种东西已经不是事物的现象,不是事物的各个片面,不是它们的外部联系,而是抓着了事物的本质,事物的全体,事物的内部联系了。概念同感觉,不但是数量上的差别,而且有了性质上的差别。循此继进,使用判断和推理的方法,就可产生出合乎论理的结论来。《三国演义》上所谓眉头一皱,计上心来,我们普通说话,所谓让我想一想,就是人在脑子中运用概念以作判断和推理的工夫。这是认识的第二个阶段。毛主席在批评经验论、也就是经验主义的错误时,再次重复了这个意见。毛主席说:认识有待于深化,认识的感性阶段有待于发展到理性阶段----这就是认识论的辩证法。如果以为认识可以停顿在低级的感性阶段,以为只有感性认识可靠,而理性认识是靠不住的,这便是重复了历史上的经验论的错误。这种理论的错误,在于不知道感觉材料固然是客观外界某些真实性的反映(我这里不来说经验只是所谓内省体验的那种唯心的经验论),但他们仅是片面的和表面的东西,这种反映是不完全的,是没有反映事物本质的。要完全地反映整个的事物,反映事物的本质,反映事物的内部规律性,就必须经过思考作用,将丰富的感觉材料加以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改造制作工夫,造成概念和理论的系统,就必须从感性认识跃进到理性认识。(《毛泽东选集》第一卷,第267~268页。)为了避免误解,或者说,为了准确地理解毛主席的意见,我比较完整地引述了毛主席在《实践论》中的这两段关于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的重要论述。
        可能是受毛主席的影响,也许还有其他的影响,许多哲学家、哲学书也是这样论述这个问题的。
        这个说法不能说错,但是,我认为,这个说法,也还是没有完全正确地科学地解释清楚,到底人们是通过怎样的思维过程、也就是认识过程,才能实现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
        这个说法的最大的不足是,把人们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所运用的思维方法、也就是认识方法,局限于形式逻辑的思维方法、认识方法,而没有把唯物辩证法贯彻于认识论,具体说,没有把唯物辩证法贯彻于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的认识过程之中。这样处理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的认识过程,是无法达到人们所需要的认识目的的。这不用多做解释,这是由形式逻辑的特点决定的。
        那么,人的正确的认识方法应该是怎样的呢?
        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很简单,就是应该把唯物辩证法的认识方法贯彻于唯物主义认识论,也就是说,应该把唯物辩证法和唯物主义认识论统一起来。
        既然我们的认识论称之为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那么,把唯物辩证法和唯物主义认识论统一起来,不是题中应有之义吗?
        我最近在一篇讨论哲学的小文《读书偶得》中这样写道:毛主席的两论,要结合起来读才好。《实践论》讲的是人的正确思想是从哪里来的;矛盾论讲的是人要想获得正确思想,应该采取怎样的思维方法。二者都是讲认识论,一个讲唯物,一个讲辩证法,合在一起就是唯物辩证法,就是我们认识客观世界的正确的锐利的思想武器。我现在还是这个意见。
        也是在这篇小文中,我这样解释毛主席关于认识方法的十六字方针:《实践论》中有著名的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改造制作工夫所谓的十六字方针。如果要问,怎样才能做到这十六字方针呢?那就还要有正确的思想方法。有各种思想方法,其中最主要最根本的思想方法,还是唯物辩证思维方法,其核心就是矛盾思维方法、对立统一思维方法。这实际就是《实践论》和《矛盾论》的结合、统一。我现在也还是这个意见。
        前面我们引用了毛主席关于概念形成的意见,主席强调,概念这种东西已经不是事物的现象,不是事物的各个片面,不是他们的外部联系,而是抓着了事物的本质,事物的全体,事物的内部联系了。在形成概念的基础上,毛主席又认为,循此继进,使用判断和推理的方法,就可产生出合乎论理的结论来。毛主席把这个过程称之为想了一想的过程。
        这里存在的问题在于,怎样才能获得正确的概念?怎样才能做出正确的判断和推理?我认为单凭形式逻辑的思维方式是解决不了这个问题的,这也是毛主席讲过的道理。上世纪60年代,周谷城老师和学术界同行辩论形式逻辑问题时,毛主席支持过周谷城老师的意见,并对形式逻辑的性质做过正确的说明,简单说,形式逻辑只能解决人的思维形式的问题,并不能解决认识客观事物本质的问题。那么,要想认识客观事物应该靠什么思想方法呢?在我看来,只有靠唯物辩证法的思想方法,这个方法的核心还是毛主席的《矛盾论》所讲的道理,即对立统一规律的道理。
        从认识论的角度看,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这一认识过程,其主要任务如毛主席所说,就是要解决从认识现象上升到认识本质,让认识发生一个质的飞跃。
        正如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所说:读者如果真想跟着我走,就要下定决心,从个别上升到一般。(《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第81页,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我认为马克思这句话是非常重要的。从个别上升到一般,就是马克思研究资本主义政治经济学的认识方法。毛主席在《实践论》中,引用了列宁《黑格尔逻辑学一书摘要》中的一段话:为了理解,必须在经验上开始理解、研究,从经验升高到一般。列宁的意见和马克思的意见是完全一致的。看来,毛主席也同意这个意见。从个别上升到一般,从具体上升到抽象,从现象上升到本质,就是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的唯物主义,就体现在这里。
        怎样才能实现这一点?怎样才能完成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的认识任务呢?顺理成章的道理就是,要运用唯物辩证法。唯物辩证法是人们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的最为科学的认识方法。
        革命导师都是唯物辩证法的大师,革命导师的伟大著作都是运用唯物辩证法写出来的。《资本论》是劳动人民求解放的圣经,是一部非常伟大的科学著作。革命导师不止一次说过,马克思虽然没有给我们留下关于唯物辩证法的专著,但是给我们留下了《资本论》,资本论就是运用唯物辩证法分析资本主义经济的典范和榜样,处处闪耀着唯物辩证法的光辉。从哲学的角度说,这是一部最好的最经典的唯物辩证法的教科书。
        毛主席总是告诫全党、全国人民,在分析任何问题的时候,都要学会运用唯物辩证法,不要搞形而上学、简单化、教条主义。上世纪60年代,在毛主席倡导下,为了把哲学从哲学家的课堂上和书本里解放出来,全党、全国人民掀起了学哲学、用哲学的热潮。一时间,工农兵、全国人民,都大谈唯物辩证法,大用唯物辩证法,都去学习运用唯物辩证法,用以科学认识自己的工作对象、工作规律,做好自己的工作。这样运用哲学、运用唯物辩证法,实际上,就是在实际工作中,贯彻科学的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不断实现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从个别上升到一般,从具体上升到抽象,从现象上升到本质。这当然对于做好实际工作有非常巨大的认识论意义。
        这段历史,这段实践,生动地清楚地告诉我们,要完成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主要就是要依靠唯物辩证法,而唯物辩证法的核心就是对立统一规律,也就是矛盾论,就是毛主席的伟大哲学著作《矛盾论》所讲的那些道理。
        我们经常说要学会分析问题。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就是通过分析来实现的。分析什么?分析通过实践获得的信息,也就是分析感性认识。怎么分析?用唯物辩证法去分析,用对立统一规律去分析,用矛盾论去分析。事物就是矛盾,事物的复杂性是通过矛盾的复杂性构成的。信息很多,现象很多,联系很复杂。怎么找本质?怎么找规律?怎么找出复杂的联系的有机统一性?只有分析矛盾,解剖矛盾,从层层复杂连接的矛盾关系中,找到事物的本质,找到事物运动发展的规律,从而从整体上、从有机联系上把握住作为认识对象的客观事物。由分析达到综合。这时就完成了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
        这或许就是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草稿)中所说的那段令人费解的话。具体之所以具体,因为它是许多规定的综合,因而是多样性的统一。因此它在思维中表现为综合的过程,表现为结果,而不是表现为起点,虽然它是现实中的起点。在第一条道路上,完整的表象,蒸发为抽象的规定;在第二条道路上,抽象的规定在思维行程中导致具体的再现。我学习了马克思的论述,有一点自己的见解,曾写一篇小文《应该破除对从抽象上升到具体方法的误解》。我觉得哲学界、包括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对马克思意见的理解,好像不太准确。我认为,在剥去黑格尔的唯心主义外壳后,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只是思维用来掌握具体并把它当做一个精神上的具体再现出来的方式。马克思的这个话是很清楚的,明确说这个方法只是思维用来掌握具体并把它当作一个精神上的具体再现出来的方式。这个话的要点在于,这不是指怎样研究的方法,而是指怎样掌握、利用研究的结果,是思维利用研究的结果,掌握具体再现具体方式结合这里讨论的问题,应该更容易理解马克思的话,一旦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就可以通过思维用来掌握具体并把它当作一个精神上的具体再现出来。这正是理性认识能够帮助人们把握具体事物的认识论意义所在。这里,不再多做讨论。
        我更想在这里强调指出的是,毛主席晚年特别重视分析和综合这一对范畴,是很有道理的。1956年,毛主席在参加莫斯科的共产党工人党国际会议,做大会发言时,就特别讲了这一对范畴。欧洲党的一些领袖们不懂,不感兴趣,也不讲礼貌,打起瞌睡。毛主席很生气,说我这个人就是不识抬举,人家不愿意听,我偏要讲。毛主席以参加宴会、面对一桌酒席做例子讲,一桌酒席是不可能一口吃下去的,总是要先分析,一口一口吃,最后综合,把一桌酒席都吃掉了。毛主席讲得很通俗,但是很深刻。今天看来,分析和综合这一对范畴,在认识论上也是意义很大的。从个别到一般,总是要分析的,但是,事物又是普遍联系的,只分析个别是不够的,还要综合,只有综合,才能从整体上把握事物,从事物的内部联系上把握事物,也才能把握事物的内在的必然的规律性,从而科学说明事物运动发展变化的内因和外因。毛主席强调分析和综合这对哲学范畴的重要性,既是讲的唯物辩证法的重要范畴,又是讲的唯物主义认识论的重要范畴,不知道哲学界有没有给予充分的重视和阐发。
        这些道理应该是浅显易懂的。既然是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这种认识论当然必须是贯彻唯物辩证法的认识论。大家常说列宁讲过的一句话,认识论,辩证法,逻辑,实际是一个东西。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意见。讲认识论,实际就是讲运用唯物辩证法去认识客观世界。讲唯物辩证法,自然涉及客观世界运动发展的辩证法,但从人们掌握唯物辩证法的目的来说,也就是从人们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目的来说,落脚点还是在,人们掌握辩证法的目的还是为了使主观认识能够符合客观物质世界运动发展的辩证法,也就是说,要把辩证法变成人们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认识论。从这个意义上看问题,毛主席的《实践论》和《矛盾论》,其实讲的都是认识论。前者侧重讲唯物论,后者侧重讲辩证法,合在一起就是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
        说到这里还要补充说一点,就是运用历史唯物主义的问题。
        从马克思主义观点认识人类社会的实践活动,必须贯彻历史唯物主义,必须运用历史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是历史观,也是方法论。历史唯物主义就是辩证唯物主义对人类社会历史的认识。历史唯物主义就是辩证唯物主义。辩证唯物主义运用于人类社会历史,就是历史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无非就是讲人类社会的矛盾运动,讲矛盾,还不就是辩证唯物主义?当然是的。只是因为运用于人类社会历史,所以叫历史唯物主义。
        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对历史唯物主义有经典的表述。而且,马克思明确说:历史唯物主义是我所得到的、并且一经得到就用于指导我的研究工作的总的结果。所谓总的结果,就是历史观,而这种历史观,对于马克思的研究工作来说,又是居于指导地位的研究方法、认识方法。
        这就是说,当着认识人类社会实践活动时,指导我们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的思想方法、认识方法是历史唯物主义。这是特定的人类社会历史的唯物辩证法。就这个意义而言,和对自然界的认识需要运用一般的唯物辩证法,没有本质的不同,不同的只是唯物辩证法展开的形式不同。马克思对历史唯物主义的经典表述,就是讲的人类社会的矛盾体系和矛盾运动,就是人类社会历史的矛盾论。这是历史的矛盾论,也是历史的认识论,二者是统一的,用列宁的话说,是一个东西。
        我这样说,只是重复马克思的意见。马克思在非常重要的特别阐明他的研究方法的《资本论第一卷,第二版跋》当中,曾这样说明他的研究方法:当然,在形式上,叙述方法必须与研究方法不同。研究必须充分地占有材料,分析它的各种发展形式,探寻这些形式的内在联系。只有这项工作完成以后,现实的运动才能适当地叙述出来。这点一旦做到,材料的生命一旦观念地反映出来,呈现在我们面前的就好像是一个先验的结构了。(《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第217页。)可以看出,马克思在这里所说明的他的研究方法,就是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的研究方法,也就是他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所说的从个别上升到一般的研究方法。而且,马克思再次强调,在那里(指《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说明了我的方法的唯物主义基础。这个说法,和《序言》中所说的唯物主义历史观对马克思研究政治经济学具有指导意义是一个意思。不管是用指导一语也罢,用基础一语也罢,都在告诉我们,这里的从具体上升到一般,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都是以历史唯物主义为基础、为指导的,也就是说,都是历史唯物主义作为方法论,在人类社会历史领域里的应用。同时,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二版跋》中,马克思在大段引用了一位评论者对他运用历史唯物主义的研究方法所做的解释后,写道:这位作者先生把他称为我的实际方法的东西描述的这样恰当,并且在考察我个人对这种方法的运用时又抱着这样的好感,那他所描述的不正是辩证方法吗?这段话很重要。这段话证明,在马克思心目中,他对政治经济学进行研究时,可以说是运用历史唯物主义,也可以说是运用唯物辩证法,因为在这里,二者是完全一致、完全统一的。用列宁的话说,是一个东西。
        说到这里,那就必须讲一讲阶级分析方法。
        毛主席时代整天讲阶级分析方法,总是强调阶级分析方法。对不对呢?当然是对的,是最准确的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和方法。现在不讲阶级分析,对不对呢?当然不对。是对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和方法的抛弃,也不符合历史的和现实的人类社会历史的实际。
        自原始公有制解体之后,人类社会历史进入阶级社会阶段。阶级矛盾、阶级斗争,是这一历史阶段社会矛盾的集中体现和总纲。直到今天。今天,不管是在中国,还是在外国,还没有一个地方,不存在阶级矛盾、阶级斗争。毛主席讲继续革命是对的,讲阶级斗争为纲也是对的;邓小平及其继承者,不讲革命,不讲阶级斗争为纲,是不对的,一是不符合社会历史实际,二是不符合马列毛主义,是对工人阶级、农民阶级以及广大劳动人民阶级的背叛,也是对共产主义运动的背叛。此题不好多说,点到为止。
        正是基于这个认识,我们在分析认识人类社会历史问题时,如果想从感性的认识上升到理性的认识,而且要求这种理性认识具有科学性,那就必须在大量信息材料的基础上,也就是在感性认识的基础上,运用阶级分析的方法,牢牢把握住阶级斗争这个纲,对信息材料,对感性认识,进行科学的分析和综合,达到从个别上升到一般,从具体上升到抽象,从现象上升到本质的认识目的。
        阶级分析的根据是阶级矛盾、阶级斗争的存在。讲矛盾,讲斗争,就是讲唯物辩证法。阶级分析的方法就是唯物辩证法的方法。二者是统一的一致的。对阶级社会的历史,要做阶级分析,要运用阶级分析的方法,其实就是坚持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就是坚持矛盾分析的方法,就是坚持唯物辩证法的方法,这有什么奇怪的?而且,能不能做好阶级分析,还有一个阶级立场的问题,因为阶级分析的方法和阶级立场是一致的不可分割的。其实,就认识当今人类社会的历史而言,谈论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也离不开阶级立场的问题。我们常常在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前面加上一个定语,叫做无产阶级的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这是有道理的,是正确的。
        鉴于目前中国特色的时局,我觉得有必要强调指出:坚持毛主席的阶级斗争为纲的意见,在我看来,这不但不是极左,反而恰恰是科学,是科学的革命的唯物辩证法,正如马克思所说,辩证法按其本质来说,它是批判的和革命的。
        如果从对自然界的认识、对生产斗争的认识来说,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还有一个运用自然辩证法、运用数理方法以及其他自然科学方法的问题。这里不去多谈了。
                                                                  
        
         主要的意见说完了,还想补充几点参考意见。
         第一个意见是。
        伟大的革命导师斯大林,在论述唯物辩证法的基本特征时,曾正确指出,客观物质世界,无论是自然界还是人类社会,都是在普遍联系中存在的,都是在运动中存在的,都是在发展变化中存在的,而这种普遍联系、不断运动、发展变化的根本内容,则是事物的固有矛盾,他并引用列宁的话说:就本来的意义说,辩证法是研究对象的本质自身中的矛盾。(列宁《哲学笔记》俄文版第263页)(中文版《列宁全集》第38卷第278页。)发展是对立面的斗争(列宁全集俄文第3版第13卷第301页)(中文版《列宁选集》第2版第2卷第712页)
        斯大林的这个意见正确不正确呢?我觉得是正确的。不能说斯大林从列宁后退了。我觉得斯大林还是继承了列宁,完整表述了列宁的意见。
        我认为,斯大林一生以列宁的学生自居,这一点从来没有动摇过。斯大林作为列宁的战友,长期和列宁一起战斗,直接受教于列宁。在哲学问题上,是不是直接接受过列宁的教诲,我们不得而知,但是,在耳濡目染中会受到列宁哲学思想的影响,我想应该是肯定的。
        斯大林虽然讲了四点,但前三点是讲客观事物存在的形式,第四点、也是重点,是讲矛盾论,讲对立统一规律。这既是列宁的意见,也是后来毛主席的意见。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斯大林在讲联系、讲运动、讲发展的时候,反复讲了质量互变,也讲了新事物对旧事物的斗争和否定,但是,斯大林没有讲否定之否定规律。斯大林的这一思想,和毛主席不承认否定之否定规律的思想,很有些吻合。这一点说明,斯大林不仅继承了列宁对辩证法的理解,而且还有发展(当然列宁也有可能不承认否定之否定规律,只是没有公开发表这样的意见)。
         这个问题不是我们这里要讨论的重点。
         我这里主要是想就斯大林关于普遍联系、不断运动、发展变化这一辩证法思想,试图说明,人们在实现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的突变时,不要忘记,这一认识过程不是孤立地简单地进行的,而是在事物的普遍联系和运动发展变化中实现的。
        这里用得着系统论的思想。人们是从一个又一个的个别上升到一般,也可以说是,是从一个又一个子系统实现从个别上升到一般的。这就是说,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面对的不是简单的个别的事物,而是面对的由复杂的矛盾构成的复杂的事物,也可以说是一个复杂的由许多小系统构成的大系统。人们需要从一个又一个、一层次又一个层次的个别不断地进行从个别上升到一般的飞跃,也就是一次次地从不同的层次上,实现相当复杂的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的飞跃。
        我们面对的需要认识的客体对象,不管是自然界还是社会生活,难道不是这样的吗?这样的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的认识上的困难不也就是由此而发生的吗?
        所以我觉得斯大林的论述是有道理的,是重要的,对于我们为了实现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是有帮助的。
        第二个意见是。
        毛主席谈到了直接经验和间接经验的问题。毛主席承认,接受前人的间接经验,是获得理性认识的一个途径,也没有违背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的规律。我同意毛主席的意见。
        我想做一点补充。
        一切科学领域里已经获得的正确认识,常常可以在进一步的认识过程中转变为认识的方法。所谓理论的指导意义,我想恐怕就是指此而言的。
        这就是说,间接经验不仅具有理性认识成果的意义,需要继承,而且,对于新的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的认识过程,还具有方法论的意义,也需要继承。
        广而言之,在唯物辩证法的基本指导下,人类已经获得的一切科学理论、认识方法,都可以、也应该运用于人们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的认识过程之中。正是从这个意义上看认识论的问题,人们的知识越多,对于人们认识客观世界越有好处,越能保证它的科学性。我们常赞扬知识渊博,此话暗含知识对于人们认识的意义。
        轻视知识,甚至蔑視知识,进而蔑视读书,都是不对的,是对正确的科学的认识论的反动。获取知识,要通过艰辛的认识过程,要在实践活动中实现,这是很不容易做到、做好的。在这个问题上,在我们这里,长期存在着一种偏见,而偏见比无知离真理更远,带来的危害更大。所以,在关于知识的问题上,我们还要从认识论的角度,学会正确认识、正确对待。毛主席很讨厌脱离实际,很讨厌教条主义,因为教条主义让中国革命蒙受了巨大的牺牲。在延安,毛主席在批评教条主义时说,教条主义连狗屎也不如,狗屎还可以肥田。主席一辈子都在和教条主义作斗争,对脱离实际的书呆子也多有批评。文革中是说过,方向不对,知识越多越反动。主席这样说是有前提的,就是方向不对。但是,我们有的同志把这个前提去掉了,鼓吹知识越多越反动,好像没有知识越革命,好像自己不肯学习,不肯获得知识,倒是理直气壮,这在实践中,给我们中国社会历史的进步带来过很大的危害。旧社会,劳动人民被剥夺了读书的机会,新社会,劳动人民翻身了,能读书了,怎么反而鄙薄知识呢?
我们反对的,只应该是教条主义,只应该是脱离实际,只应该是脱离劳动人民,而不应该反对读书、学习。
        我之所以在这里说这几句废话,是因为我感觉到这种错误的思潮在我国依然存在。
        第三个意见是。
        我们应该认识到,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也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
        人们的认识能力不是无限的,而是有限的,掌握的信息量有限,掌握分析方法的水平有限,因此,从感性认识所能获得到的理性认识也有限。所以,认识总是有局限的,认识总是不可能一次完成的。例如计算机,从286,到386,到486……一个阶段一个阶段地向前、向上发展,这实际就是反映了一个认识论的道理,即人们的认识能力,总是不断地向前、向上发展的,在任何情况下,既不可能一次完成,也不可能停止不前。这是人们认识客观事物的必然过程。因此,我们不能简单地看待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的认识过程,这是一个无限发展的过程。
        毛主席在1964年,写过一段非常精彩的文字:在生产斗争和科学实验范围内,人类总是不断发展的,自然界也总是不断发展的,永远不会停止在一个水平上。因此,人类总得不断地总结经验,有所发现,有所发明,有所创造,有所前进。停止的论点,悲观的论点,无所作为和骄傲自满的论点,都是错误的。毛主席的这段话,就包含了这里所讲的人们对于客观事物的认识是要不断发展的这个道理。
        第四个意见是。
        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往往还会有一个再认识的问题。
        人们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这个认识过程不是直线的,而是曲线的,不仅会有局限,而且会有偏差,甚至错误。信息量有限,分析水平有限,得出的认识,得出的结论,即使正确,也可能不够全面,不够准确,有片面性。这当然是对客观事物认识上的一种偏差,一种不足,甚至也可以说是一种错误。在这种情况下,从认识论的角度来说,再认识是人们认识客观事物的一种必然、一种规律性。
        我们现在常说反思、反省,就是从认识论的规律上提出这个必要的。
        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需要反复多次,需要准备走弯路,这是人们在认识客观事物时的认识论上的规律,我们要认识这个规律,尊重这个规律。                                                            
        从这个认识论的道理上说,人不应该骄傲,不应该害怕承认错误。认识不足,发生错误,是合乎规律的,是正常的,用一句时髦的话说叫做是常态。聪明人应该尊重这个规律,只有陷入盲目自大的人,才不懂这个规律,不尊重这个规律,而实际是在犯更大的错误。
        我们研究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还不是为了更好地认识客观事物,尽量少犯错误,犯了错误及时改正,从而达到更好地改造客观世界的目的吗?
        写到这里,我的学习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体会,就可以结束了。我是一个历史科学工作者,不是哲学专业的工作者,但是,遵照毛主席的教导,我也希望自己能够在历史科学研究中,较好地掌握、运用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特别是懂一点历史认识论,从而提高自己的科学研究水平。在学习的过程中,有一些疑问,有一些体会,写在这里,向哲学家、向同志们请教。
外行人讲外行话,请不要笑话。
                                2021318  无产阶级的革命节日










                                            
                               破历史唯人主义
                                                         ____致友人
        我的朋友有历史唯人主义一说,不能算一大发明,只能算一小发明,而且是错误的发明。
        历史唯物主义的道理很简单,但也很深刻,很准确。只有愚蠢的人才会挑战这一原理。 但是,我们常常看到的是,一些自视甚高的人,老在干着这样的蠢事。 我的朋友够聪明,但不小心,也滑进这个圈子。我只好拿他的一些说法,略作辨析,实属不得已而为之。
                                                    一、唯心史观的入口处
        历史是人的历史,历史是人的实践活动的历史,这是显而易见的。没有人,就没有人类的历史。自然界也有历史,但是,那不是人类的历史。我们这里研究的只是人类的历史。
        不管历史唯物论,还是历使唯心论,都看到了历史活动的主体是人。我的朋友讲人,不错,但不是发明。关键在于怎样讲人,讲人的活动。唯物和唯心的界限就在这里。
        正是讲人的活动没讲好,我的朋友走进了历史唯心论。
        历史是人的实践活动的历史,但是,人是怎样创造历史,怎样从事自己的实践活动的呢?唯物和唯心的解释是根本不一样的。
        唯物史观,是从人的物质生产活动解释历史;唯心史观是从人的意志解释历史。
        我的朋友,走了后面的唯心史观的路。他说:file:///C:\DOCUME~1\ADMINI~1\LOCALS~1\Temp\ksohtml3408\wps2.jpg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对生产力有反作用。依据这个原理,马克思得出了人类依次从原始社会进化到奴隶社会、封建地主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 和共产主义社会的结论。马克思的这个结论,一是向我们揭示了人类私有制社会发展演变的规律。二是告诉我们,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人类必然要从私有制社会进化到公有制社会。马克思把生产力作为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对于马克思的这个认识,我一直是有疑义的。
        且不说这样表达马克思的意见是否准确,主要是,他是怎样看待历史发展的根本动力的呢? 他说:社会是人的社会。一切都是因为人,一切都是为了人。离开了人和人的需要,一切都将变得毫无意义。我认为:人类对于物质文化生活以及和平的需要,才是推动社会向前发展的根本动力。这样说,就失足了。就滑向了历史唯心论。
        “人类对于物质文化生活以及和平的需要,是属于人类主观意志方面的东西。这就是说,是人类的需要、人类的意志,推动人类社会历史向前发展, 而不是人类的物质生产活动推动人类社会历史向前发展。这就回到了从来就是这样解释历史的老的观点,即:人们的思想、动机、意志、愿望、需要等等, 推动了历史的发展。这就是典型的、十足的历史唯心主义观点。我的朋友没有什么发明,只是滑进了数千年来的历史唯心论的老套路。问题一向总是在这里。有意识有目的的人类活动的这一特点,迷惑了过去所有的人。他们可以在世界的本原问题上,看到物质的第一性,但是,一旦进入人类历史,看的最清楚的是人的精神、动机、意志、需要等等,因为人是万物之灵, 没有精神活动,哪能理解人。然而,错误就发生在这里。唯心论就出在这里。
        殊不知,需要本身就是历史的,由历史的发展决定的。原始人不会想到需要计算机,我们也不会想到要用石器。需要什么,不需要什么,是特定的历史条件决定的,而这个历史条件恰恰是生产发展到一定的水平提供的。这还不好懂吗?
        人们的需要可能是多样的,不仅有阶级的区别,还有群体的区别,就是每个人的想法也不一样。如何拿需要去解释历史?为什么这个需要实现了,那个需要落空了,这还是要到历史的本身去找原因。只有当需要和历史的要求吻合时,需要才有可能变成现实。而这个历史的要求,不是别的,正是在生产发展的一定水平上,社会提出的要求,不管是哪方面的。
        远的不说。我的朋友是位改革家,你有没有想过,你的改革的方案,如果不是现今的各种社会现象反映到了你的头脑里,你会提出那些改革方案吗? 不管你怎样聪明,如果没有既定的历史条件,你不会这样说,你总是面对着我们的现实提供的历史可能说话。这个现实,就是由生产发展的水平决定的整个社会的状况, 当然,这其中,还缠绕了许多的政治的历史的思想文化的原因。
        继续说,现在的改革家很多,敢批马克思的就不少,可是,不会都是马克思或毛泽东,究竟谁最后被历史证明是正确的,那还是要等历史检验。不能你认为你说的需要最好,历史就会按你的需要办。历史自有他的要求,自有他的规律,这个要求,这个规律,不好找啊。不然都是马克思、毛泽东了,我们还特别佩服他们干吗? 知道了基本原理,不等于真理在手。在一定生产发展水平的基础上,有了现存社会,但社会是复杂的、方方面面的,是一个大系统,要想能够把握住,不简单,不容易。所以,原理毕竟是原理,不能成为教条。可是,如果连原理都把握不住,那就更没戏了。
        足见,需要人人有。 你的需要能否被满足,那还要到历史中去寻答案。套用年轻马克思的说法就是, 理论满足社会的程度,要看社会需要的程度。你看,是社会需要,而不是人需要。不是唯人,而是唯物。还是马克思说得好,你不佩服怎么行呢。
                                        二、唯人史观决定论的失误                                                               
         一旦踏入唯心史观的泥潭,似乎注定还要继续往前走下去。我的朋友正是这样。
         请看他的进一步阐发:生产力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解决社会同自然矛盾的实际能力,是满足人们物质文化生活需要的手段。 那么,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究竟存在什么样的关系呢?我们一一来分析。首先是生产力和所有制形式的关系。究竟实行什么样的所有制形式?是实行社会主义的共有制、公有制还是私有制?是由生产力中的劳动者决定的。与劳动者以外的其它生产力要素没有必然的联系。无论是手推磨、牛耕犁还是蒸汽机,都可以搞社会主义。那种认为不经过资本主义就不能跨入社会主义的观点是完全错误的。
        这段话告诉我们,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决定所有制关系,这至少在大意上是不错的。可是,生产力怎样决定所有制关系呢?我的朋友求救于他的唯人, 人的需要,人的决定,虽说是劳动者决定。 这还是他的历史唯人主义,本质正是唯心史观。
        所有制关系实质就是生产关系,它是由什么决定的、怎样决定的?我的朋友说是劳动者决定的,而且特别说明,与劳动者以外的其它生产力要素没有必然的联系。甚至无论是手推磨、牛耕犁还是蒸汽机,都可以搞社会主义。这个道理,的确是否定马克思的意见的。但是,也否定了我的朋友自己承认的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的道理。
        为什么?
        很简单,一旦抽调了生产工具,就是手推磨、牛耕犁、蒸汽机这些劳动工具,就谈不上具体的生产力。只有人,只有人的双手,不能构成具体的生产力。人的本质特点,正如恩格斯指出的,正是在于使用生产工具,自从人能够打制一把哪怕最粗糙的石斧,也就清楚地把人和动物区别了开来。
        生产力发展的水平,不是以人为标志的,而是以生产工具为标志的。这本是常识。马克思说:人的劳动能力的发展特别表现在劳动资料或者说生产工具的发展上。又说:劳动资料不仅是人类劳动力发展的测量器, 而且是劳动借以进行的社会关系的指示器。这是很科学很正确的意见,可是被我的朋友否定了,代之以错误的而不是正确的意见。在我的朋友看来,生产工具没有测量器、指示器的意义,手推磨可以产生社会主义社会,或者说, 蒸汽机也可以产生原始社会,一切都是根据劳动者的需要决定的。
        显然不是马克思错了,而是我的朋友错了。错在,一是不明白生产工具是生产力的基本内容、基本标志:二是否定了以生产工具为基本因素的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所有制关系。
        人们无法随意决定社会生产的所有制形式,就是劳动者也不能做到这一点。尤其在私有制社会里,劳动者不占有生产资料,更无法决定所有制形式。 只有当生产发展到一定的程度,给新的所有制关系提供了可能时,人们才有可能通过自己的积极活动,促成历史转变。在私有制社会里,这也不是劳动者决定的,而是代表新的生产关系的新的阶级力量决定的。但是,这个决定的前提,是历史提出了做出这一决定的要求,而不是凭空的想象。     
        
                                             三、基础和表象的颠倒


        对一个社会的基础,也就是生产活动不能正确解释,陷入了唯心主义,把生产关系、所有制关系,看成是随心所欲的,那么,本来是唯物史观的一些概念,就成了唯心史观的思维工具。一旦出发点错误,基本的思维路线错误,那这个错误还会继续贯彻下去。
        事情正是这样。我的朋友把基础说错了,接下来,把基础和他所谓的表象的关系,也说错了。
        他竟然这样解释人类社会的矛盾运动:人类从原始公社制依次或者跳跃式地转变到奴隶制、封建制、资本主义制度和社会主义的公有制,的确如马克思所讲,是由生产力决定的。但这只是一种表象。 其更深层次的原因是私有制下的弱肉强食,是各阶级为争夺社会的主导地位以满足自私需要而进行的残酷斗争。私有制是制约人类实现和平的最大障碍。这就是说,社会经济形态、社会生产关系、社会所有制关系,这些,只是一种表象。在这个表象的下面,其更深层次的原因是私有制下的弱肉强食,是各阶级为争夺社会的主导地位以满足自私需要而进行的残酷斗争。这就是说,各阶级之间的残酷斗争、弱肉强食是历史的基础,而所有制关系是表象。
        这是一个典型的唯心史观的历史颠倒。
        本来事情很清楚,一切阶级斗争、政治斗争, 根源于所有制关系、生产关系,而不是倒过来。这是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马恩两人在《共产党宣言》的各种文字的序言中不止一次表述过这个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恩格斯《在马克思墓前的讲话》里,概括马克思的贡献时, 也再次阐明唯物史观的基本精神, 其意思很清楚,就是人们要从事政治的活动, 阶级的斗争,先要从事物质生产活动,正是在一定的物质生产活动的基础上,才有政治的、精神的、宗教的等等活动。这就是人类社会的基础的物质生产活动和人们的阶级的政治的精神的活动的关系的唯物主义的表述。马克思1852年给魏德迈的信中,特别说明, 发现阶级斗争,不是他的贡献,他的新贡献有三点, 1,发现了阶级、阶级斗争是和生产发展的一定阶段相联系的; 2, 阶级斗争必然导致无产阶级专政; 3,这种无产阶级专政是向最终消灭阶级的过渡。马克思在这里,正确说明了阶级也是个历史现象,阶级赖以发生的根源在生产活动。这是唯物的观点。
        这本来是不必争论的。因为世界历史实际是这样。
        正是在生产发展的一定水平上,才产生了私有制,才产生了阶级。据现在历史学家的研究,这大体相当于父系氏族社会时期,在自然情况下,时间相当漫长。私有制产生是个过程,其难度并不比今天要消灭私有制差多少。浅薄的人们总是说,人生来就是自私的。他们不懂私有是一个社会科学的科学概念。 他们往往把私有和动物的本能混淆起来。像鄂温克人,当着我们帮助他们也进入社会主义社会,对他们的通过狩猎获得的珍贵毛皮进行交换时,他们根本没有货币概念,没有私的观念,只是在合作社给他记帐。所以在旧社会,一些商人就骗他们,拿一面小镜子,就换走了珍贵的貂皮。在印地安人那里,当年的白人干尽了这种勾当。
        进入私有制社会后,阶级斗争的内容和形式,也是由生产关系决定的。你总不会认为在古代,会有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的斗争吧的? 为什么会有这样的阶级,而没有那样的阶级,这是生产发展的状况决定的,有什么样的生产关系,就有什么样的阶级和与之相联系的阶级斗争。这个阶级斗争的发展史, 和生产的发展史,和整个社会的发展史是一致的。
        我的朋友是以官僚主义者阶级为敌人的,但是,什么会有这个问题,如何才能解决这个问题,最终来说,还是要靠生产的发展,生产关系的发展,社会关系的发展,没有这些基础,只是斗争,还会像我的朋友经常说的割韭菜那样,割了再长,因为土壤在, 就是制度在。但是,制度可以随心所欲地制定吗?也不是,只能在现实的生产发展的水平上,在由这个水平所决定的整个社会发展的水平上,进行制度的改革。离开这个现实的土壤,只是凭头脑的想象,那就会在历史的面前碰壁。要说搞共产主义的没有国家机器的制度最好, 那不就没有官僚主义者阶级存在的基础了吗?但是,生产发展的水平,以及由这个水平决定的整个社会的水平,还远没有达到这点,所以,我们只好尽我们的努力,而又要尊重历史的可能。这就是历史主义的观点,一切以历史发展的程度和可能为转移。这难道还不清楚吗?
        我愿意和我的朋友讨论这个问题的意义就在这里。我经常想,主席的一些错误,常常就是因为在唯物史观上有偏差,过份强调了人的主观能动性的现实可能性。结果欲速则不达。在这种情况下,辩证法也就有可能滑向唯心主义的辩证法。所以,在探讨社会历史问题时,重要的不是谈论唯物辩证法,而是唯物史观。
        我的朋友谈到类和一般动物的不同,在于人 类的主观能动性。当人类不认识这个规律时,规律在自然地起作用。当人类充分认识到了人类自身发展的规律以后,按规律办事,就成了人类的自觉行动。但是,这必须指出,这种自觉行动,恰恰是在尊重生产活动发展水平的前提下实现的。否则,还是不自觉。
        例如,我的朋友这样评价私有制:不错,私有制也能发展生产力,实现一少部分人对于发展的需要。但是,因为他的一少部分人的发展是建立在对大多数人的剥削和掠夺基础之上,他的一少部分人的发展是建立在大多数人的不发展基础之上。所以,私有制不可能实现全人类的共同发展。但是,这只是描述了一个事实,而且是一个不可移易的事实。须知,在特定的历史场合下, 私有制正是人类进步的伟大的一步。资本不是更丑恶吗?但这个私有制形式, 创造了伟大的历史进步。所以,离开唯物史观,说不明白历史。
        这类错误举不胜举,许多说法,貌似有理,实际经不起推敲。为什么,因为根本的认识方法错了。根本一错,一错全错。危险就在这里。我的朋友聪明,善于发现问题。 许多道理都是自己想出来的。有点像约瑟夫.狄慈根。但是约瑟夫.狄慈根, 是自觉地达到了唯物辩证法。我的朋友却在根本方法上有问题,一切都头脚倒立着。遗憾。
  
                                              
                                                            
                                                      \ 讲点学风
        大的错误说了,小的就不说了。在我看来,更重要的是有一个学风的问题。学风不端正,错误就难免,而且错了也很难改。
        毛主席在延安整风运动中有几篇专门讲学风的文章,道理是讲得很好的, 值得我们反复学习。
        我这里只讲一个问题,就是摆正我们和马克思主义导师的关系问题。
        为什么要讲这个问题呢? 因为我看到许多同志对马克思主义导师的态度不正确。
        我看到太多的年轻一点的同志,动不动就批马克思,批列宁,批毛泽东。
        对这些人能不能批评呢? 最权威的说法来自恩格斯。他认为,批评马克思是后人的事情,他讽刺那些当时的批评马克思的人,最终都弄得头破血流。他说,马克思是天才,我们至多是能者。
        恩格斯的这个意见,对不对呢?我看很对。我们作为后来人,有了更多的批评马克思、列宁、毛泽东的机会和权利。但是,这到底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至少不是人人都能做到的事情。如恩格斯所说,马克思这些人是天才,天才是不能妒忌的。去碰天才,弄不好,还是要头破血流。
        毛主席说,天才无非就是聪明一点。这一点可不是人人能有的。至少有些批评马列毛的人并没有这个智慧和能力,有的只是狂妄。狂妄实际只不过是无知, 狂妄只能和愚昧相统一。
        我经常想,为什么批评物理学家、数学家的人比较少,至少不是是个人就敢这样做的。而对马列毛则不是,是个人就敢挑战。那是因为,数学、物理的专业性强,随便去掺合不容易,当然也有敢的,那个法轮功的李洪志不是挑战爱因斯坦吗? 虽然他连中学生的知识也没有。这是典型的愚昧。正因为愚昧, 才有市场。因为还有更愚昧的。但是,常人都知道不能干这事。对社会科学就不同了,每个人都在社会里生活,都有看法,都大小是个政治家。于是,凭着自己的一点感想,就敢打倒马克思。狂妄吗?也不全是。他是从他的感受,看问题的,他无论怎样想,都觉得自己有道理,真理在手。所以敢于否定马克思,就是不否定,也不信。例如,毛主席说一切反动派都是纸老虎。但这位同志根据实际受压制的体会,怎么也搞不过反动派,于是,他就不信毛主席讲得道理,还是信小腿扭不过大腿,县官不如现管,等等。这就是认识水平决定的。由此出错是经常的、难免的。  
         但也不全是这样,也有因为是自己狂妄造成的。学物理,不一定从打倒牛顿入手,多学一点之后,也不一定想到要打倒爱因斯坦。随着知识的增加,人总是越来越进步,越来越谦虚,而不是越来越盲目,越来越狂妄。但是,在社会科学领域里,情况不一样,有人就是剛入學 就从打倒牛顿入手,再多学一点,就要打倒爱因斯坦。我就看到,书没读几本,也没有实践,甚至文章还写不明白,但这并不妨碍他要打倒马列毛,他很坚信真理在自己手里。
        旁观者清。实际的事实是,他是错误的、 幼稚的,所犯的错误是常人都可以看到的,看不到的就是他自己一个。大家感到他愚蠢,他却感到大家没有理解天才。差别就这样大,天上地下。
        这种盲目狂妄,对青年人来说,还可以原谅。列宁说上帝原是允许青年人在一定时间说这样的蠢话的。文革中,毛主席引列宁的话,说列宁说了,上帝允许青年人犯错误。允许是一回事,错了就是错了,是另一回事。不认识错误,一错再错,上帝也不会原谅了,自己也不可收拾。
        说也可笑,就我所见,凡是批马列毛的,不管是教授,还是学者,都是一些哗众取宠的半瓶子醋,没有一个真有点水平的。真懂一点道理的,连学都觉得不够,何谈随意批评。多少人吹捧毛主席,可是,他自己说自己是山中无老虎,猴子成大王。一辈子就是自己带头、也叫全党,认真读马列。到了临死的那一年,还从列宁的教导里读出新意。真是虚心啊。这就是一个好的学风的榜样。
        天才无非就是聪明一点,这一点可是一大点,是不容易赶上的。德国的著名物理学家波尔,给爱因斯坦写信说,你的一个新见解出来,我们有时要等一年以后才弄明白,甚至两年或更多的时间。这可是有名的有本事的物理学家说的。而我们的没有读几本书的先生们,就敢否定马列毛。这是敢想敢干吗? 不,这是不知道自己吃几碗干饭,是半吊子。如果一帮半吊子,比调门,那就几近疯狂了。
        人有时要保守一点。文革中,造反派从来统一不起来,所以全国在67年之后,造反派都至少分两派,打得不亦乐乎,直到打得垮台。保守派没这个毛病。当时,我们就思考这个问题,看到主席58年讲,保守也有保守的积极方面。这给了我们启发。你看89年,在天安门广场,一起比一起更左,更狂, 狂到最后失败。所以在今后的政治斗争中,这还是个题目。要是让这些能人上台,他们不可能稳定住局面,没有权威,没有统一,一人一个山头,一人一套主义,最后大打出手,两败俱伤,一起下台。清华当年有个四一四思潮,就是看到了造反派的这个毛病。所以当时尚在清华的总书记,选择了四一四派。但胡锦涛的高明不在这里,他的稳健在于,他没有跳出来表演,也没有犯大错误,而是超脱,这就是水平。对于这一点,我是从我的亲身经历,得出这样的看法的。这在当时是比较明智的正确的选择,因为实在不好站队,怎么站,都有不足。说远了。
        不说了。总得意思,还是希望正确对待自己,有自知之明。其实,我们何尝不希望再出马克思,再出列宁,再出毛泽东,但你必须真是那么个料,而且不是自吹,是人家承认,人家服。就是这样的人物,也要从读书和实践做起。
        我读书不多、不通,实践更少,所以对这两样,老是处在补课的状况之中。我的朋友批评我被马克思的本本束缚,其实,不是我被本本束缚,而是我尊重正确的意见。我的朋友突破了本本,但是,不是前进,是后退,跌进了唯心史观的泥潭。所以,我还是不能跟你走。
        批评也是自我批评。 随写着随想,你自己做得怎样呢? 不怎么样。所以本文有共勉的意思在内。
                                   
                     200933      于德国马克思的家乡红思屡克。











                                          
                             历史辩证法三题(提纲)
        人类社会历史是一个川流不息、万古长新的辩证运动过程。和一切历史倒退的观点、历史循环的观点以及形形色色曲解历史发展的观点不同,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尊重历史发展的辩证法,科学揭示了历史发展的最一般规律。
        唯物史观和历史辩证法是完全一致的不可分割的。只有坚持唯物史观,才能真正符合历史辩证法;只有坚持历史辩证法,才能彻底贯彻唯物史观。如果将二者割裂开来,那就难免会出现形而上学的历史唯心主义倾向。因此,在历史研究工作中,尊重历史发展的辩证法就成为坚持唯物史观的一个基本要求。        
        这是一个值得重视的方法论问题。过去没有把历史辩证法作为一个方法论的重要课题进行认真的探讨,无疑是一种不足和损失,现在应该逐步做起来。这里仅就其三题,略陈浅见。
                                              用历史的观点考察历史
        对于研究历史的人来说,提出要用历史的观点考察历史,似乎是多余的。但是,如果注意一下历史研究中一再出现的各种非历史主义倾向,那就不能否认,这样提出问题是有针对性的,是有现实意义的,
       人类社会和自然界一样,是在不断运动着的,是作为一个历史过程而存在的。在人类社会中,没有什么一成不变的、绝对的、神圣的东西。除了不断地发生、发展、并终于最后消灭的过程,我们看不到任何东西是静止的、永存的。正如恩格斯所说:历史同认识一样,永远不会把人类的某种完美的理想状态看作尽善尽美的;完美的社会、完美的国家是只有在幻想中才能存在的东西;反之,历史上依次更替的一切社会制度都只是人类社会由低级到高级的无穷发展进程中的一些暂时阶段。每一个阶段都是必然的,因此,对于它所由发生的时代和条件来说,都有它存在的理由,但是对它自己内部逐渐发展起来的新的、更高的条件来说,它就变成过时的和没有存在的理由了;它不得不让位于更高的阶段,而这个更高的阶段也同样是要走向衰落和灭亡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1卷,第308页)因此,尊重历史辩证法,首要的前提就是不能割断历史,不能忘记基本的历史联系,也就是说要用历史的观点考察历史。
        用历史的观点考察历史,要求我们在分析任何历史问题时,都要从当时的历史条件出发,找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
        用历史的观点考察历史,又要求我们在历史研究中,一个历史过程来认识,世界不是一成不变的事物的集合体,而是过程的集合体。(《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1卷,第337页)
        用历史的观点考察历史,还要求我们在研究历史的运动变化时,注意分析和这种运动变化密切,相连的层次性、过渡性。正如马克思所说:正向地质的形成一样,在这些历史的形成中,有一系列原生的、次生的、再次生的等等类型。(《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第页)亦如恩格斯所说:一切差异都在中间阶段融合,一切对立都经过中间环节而互相过渡。(《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0卷,第554页)
                                     历史的共性与历史的个性
历史即是矛盾,即使按照一定的内容和形式构成的矛盾运动过程。没有矛盾,没有历史;离开矛盾,就无法解释历史。因此,在研究人类社会历史时,必须坚持矛盾的观点----亦即对立统一的观点。
        研究矛盾,分析矛盾,就必须研究分析矛盾的共性与个性的联接。因为,如同毛主席所强调的:这一共性个性,绝对相对的道理,是关于事物矛盾的问题的精髓。不懂得它,就等于抛弃了辩证法。(《毛泽东选集》第1卷,第295页)这个道理,值得推广于对于人类社会历史的认识,寻求历史的共性与历史的个性是如何统一的,在这种统一中把握历史的统一性和多样性、规律性和丰富性。
        历史的共性寓于历史的个性之中,要在历史的个性之中揭示历史的共性。梁启超因袭西方学者的观点,认为盖历史纯为个性发挥之制造品,而个性直可谓之无一从同又不惟个人为然耳。(梁启超《中国历史研究法》)这种否认个性之中存在共性的观点,显然是形而上学的、历史唯心主义的观点。问题在于,即使现在也不是所有的人都深刻理解了这一命题的意义。不同学科,研究对象不同,把握共性的方法不同。在历史研究领域中,必须以唯物史观为中心线索,才能深刻把握不同层次上的共性。偏离唯物史观去讲共性,给人以似是而非的感觉。把唯物史观一系列模式、教条,已经证明会走向自己的反面。实际上,在历史研究领域中,我们获得的共性十分有限。从古到今,从原始社会到阶级社会,从前资本主义社会到资本主义、帝国主义社会,尤其当代社会主义社会,我们已有的科学的、规律性的、理论化的知识,还不足以满足现实生活的需要。有的同志片面强调历史研究,要着重反映历史的多样性,其实,没有历史的共性与历史的个性的统一,历史的多样性既反映不出来,也反映不深刻。而历史的共性的研究,更带战略意义。
        在人类社会历史中,任何历史的共性或历史的个性,总是相对于一定历史条件而言的。超历史的、不讲历史条件的共性和个性是没有的。把历史的共性绝对化,就会抹杀历史的多样性;把历史的个性绝对化,就会抹杀历史的统一性,历史就不成为历史了。由于历史条件不同,不同层次的历史共性与历史个性,表现了历史现象的无限可分性,这种分析的过程即是历史研究层层深入的过程。
        在唯物史观指导下,历史共性的获得,总是在对于历史个性的研究之后。不过,历史的共性一经获得,就会加深对历史的个性的进一步研究,丰富对于历史的共性与历史的个性的认识。历史的共性有助于分析历史的个性,历史的个性有助于分析历史的共性。历史的共性和历史的个性是相依赖而存在而发展的。不懂得历史的共性与历史的个性的联结,历史的共性寓于历史的个性之中,就会发生两种方法论上的偏向:一是会放弃利用历史的共性去分析历史的个性,一是会发生简单利用历史的共性代替历史的个性。
                                 前进与曲折    渐进与飞跃
        车尔尼雪夫斯基有句名言:历史活动不是涅瓦大街的人行道。
        这是对历史辩证法的绝妙形容。可是,真正把握住历史的节奏是很不容易的,而这方面的历史辩证法获得的越多,越能有助于克服在现实中的盲目性,增强在现实中的自由度。
        1、前进与曲折
        历史是前进的,是经过迂回曲折前进的。这已被历史实践所证明,既不是倒退,也没有直线上升。
        迂回曲折、暂时倒退,是历史前进中不可缺少的一环。把握其一般原因、规律,具有方法论的意义,这涉及一系列的问题……
        历史有时仿佛向旧事物回复,但这不一定是倒退,而是向更高一个阶段盘旋。
        旧事物在新事物中的复活,形式的相似和性质的相似或相别。
        在历史急剧转变时,运动出现沿着惯性方向的过滑行,发生摆动。恩格斯在为马克思《法兰西阶级斗争》一书所写的《导言》中有精辟论述,值得重新学习、研究。
        历史高潮中的人与历史低潮中的人,;历史高潮中的史学家与历史低潮中的史学家。
2,渐进与飞跃
        渐进与飞跃的辩证统一构成历史的运动。
        渐进在历史发展中的地位。
        渐进与飞跃不是截然分开的。历史中没有绝对的一刀切的飞跃,而是渐进过程的中断。这一历史辩证法对现实有极大意义。
        历史的渐进形式与历史的飞跃形式是多种多样的,需要从理论上、方法论上研究,单一化是方法论上的一大缺点。
        历史允许不允许超越?是一个重大的理论问题、现实问题。经典论述与历史实际做了肯定的回答。但是要有条件。历史作为一种实际过程,从来没有一成不变的速度和绝对的程序,一切都随条件的变化而变化。
                                                                                  19863


                     
                      实践正确含义的再认识
        什么是实践?或者说,实践的正确含义是什么?
        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必须弄清楚的问题。
        为什么?
        马克思主义革命导师一再教导我们,马克思主义的哲学,主要就是要解决认识论的问题。人们要改造世界,就要认识世界,认识论的重要意义就在这里。毛主席强调,要把哲学从哲学家的课堂上和书本里解放出来,变成劳动人民手中的尖锐的武器。就是讲的掌握正确的认识论的意义。
        马克思主义哲学讲认识论,总是讲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以致无穷。这是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毛主席写的《实践论》有重大的理论贡献。
        既然从实践到认识,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一个基本原理,那么,弄懂实践的正确含义就不是一个小问题,而是一个基本的重大的首要的问题。
        但是,对于这样一个重大的认识论问题,今天看来,过去的一些理解和解释并不一定完全正确,就值得我们对这个问题做新的进一步的探讨。
        这是我之所以要写这篇小文章的原因所在。
        通常,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实践是指人能动地改造客观世界的物质活动,是人所特有的对象性活动。也还有别的定义方式,但是,大致都是这样一个意思。
        我觉得,通常这样认识实践的最大的缺点就是,没有对人们能动地改造客观世界的物质活动进行分析,结果就是把人们的实践和人们的认识截然割裂开来了。
        在我看来,关于实践的正确含义应该是:实践是人们在改造客观世界的活动过程中,能动地作用于客观世界的物质活动和能动地作用于客观世界的认识活动两方面的辩证统一。
        我这里所做的新的探讨和新的补充,主要就是把人们的认识活动也纳入到实践活动中去。
        没有不包含认识活动的实践活动。所谓人们是有目的地能动地改造客观世界,这就是说,人们是带着认识投入改造客观世界的活动的。不然目的从哪里来?能动从哪里来?就是在整个实践的活动过程中,人们也不是在傻干,而是一刻也没有停止认识活动,而且是一个认识不断发展,不断提高,不断升华的过程。正是在这样的物质活动和认识活动的辩证统一过程中,才能实现从实践到认识这样一个飞跃。毛主席写的《实践论》和《人的正确思想是从哪里来的?》不就是讲的这样一个从实践到认识的辩证运动的过程吗?
        正是从这样的观点看问题,我觉得有一种说法是不对的。他们认为,实践具有物质的、客观的、感性的性质和形式,这 一含义把实践作为人以感性的方式把握客体的活动,用以区别人以精神的、观念的方式把握客体的活动,如认识、理论活动等等。这个说法,把实践活动仅仅看成是一种感性的活动和形式。我觉得这个概括不符合实际。所谓有目的的投入实践活动,这个目的本身是就不一定仅仅是感性的认识,而更多的是理性的理论的认识。
而在实践的过程中,认识的获得,特别是认识的升华,都会表现为理性的理论的认识,而推动着实践的发展。从实践到认识,这个认识的获得或最后形成,并不是只有到实践活动告一段落时,才能得到。相反,这里的认识,也表现为一个过程,一个辩证运动发展的过程。而且,既然有再实践,这时的实践,难道不包括前一次实践所获得的理性的理论的认识吗?
        就是所谓社会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如果没有认识活动,怎么能对实践做出分析,找出正确或错误的道理,从而检验是不是真理呢?
        如果上面的意见说的不错,那么,我们就可以得出结论说,把实践和认识割裂开来的观点是错误的。这种观点,没有遵循唯物辩证法的分析方法,去认识实践过程和认识过程,把一个辩证统一的实践过程、认识过程,机械地简单地形而上学地割裂为两个不相联系、不相统一的互不相干的过程。这既不符合人们的实践过程,也不符合人们的认识过程。
        由此可以联想到,我们常说物质变精神,精神变物质,也要有正确的理解。否则,更容易在思想认识上发生错误。其中的道理,和我们上面所讲的实践和认识的关系的道理是一样的。
        最后,重复一遍,关于实践的正确含义应该是:实践是人们在改造客观世界的活动过程中,能动地作用于客观世界的物质活动和能动地作用于客观世界的认识活动两方面的辩证统一。
                                   
                             202155        于马克思的家乡红思屡克
        
         











                                          
                   关于哲学的含义和内容的再认识
                                                               项观奇
        什么是哲学?或者说。哲学的含义是什么?
        我觉得毛主席说得对。我们所讲的哲学,也就是平常所说的马克思主义的哲学,是指认识论,或者说,是指思想方法论,平常称辩证唯物主义。
        我觉得毛主席的意见和马克思恩格斯的意见,和列宁的意见,是一致的。
        这样说的主要的依据在于,事实就是这样的。我们学哲学,用哲学,不就是把哲学作为认识论来对待的吗?不就是把哲学作为思想方法论来对待的吗?
        毛主席1964年提出的:要把哲学从哲学家的课堂上和书本里解放出来,变为劳动人民手中的尖锐的武器。什么武器?还不是认识的武器?思想方法的武器?
        我认为,讨论这个问题,最重要的就是看事实,就是从事实出发,看一看在人们的实际生活中,哲学到底扮演了怎样的角色?只有这样做,才能正确回答什么是哲学,这个问题,是不是就是一个认识论的问题、思想方法的问题。
        哲学不神秘。在人们的实际生活中,哲学就是扮演了一个帮助人们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认识论、认识方法论的角色。哲学并不仅仅属于顶层设计的人,就是被北京市委书记蔡奇先生贬斥为低端人口的人们,生产劳动中,在阶级斗争中,在一切实际社会生活中,也离不开认识论,也可以说就是离不开哲学。
        人们的实际生活告诉了我们什么是哲学。接下来,我们再看看革命导师的意见。
        最具有代表性的意见,就是恩格斯在《反杜林论》、《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以及《自然辩证法》这三本书稿中反复表达的一个观点,这就是:现代唯物主义把历史看作人类的发展过程,而它的任务就在于发现这个过程的运动规律。......现代唯物主义概括了自然科学的最新成就,从这些成就看来,自然界也有自己的时间上的历史,天体和在适宜条件下存在于天体上的有机物种一样是有生有灭的;至于循环,即使它能够存在,也具有无限加大的规模。在这两种情况下。现代唯物主义都是本质上辩证的,而且不再需要任何凌驾于其他科学之上的哲学了。一旦对每一门科学都提出了要求,要它弄清它在事物以及关于事物的知识的总联系中的地位,关于总联系的任何特殊科学就是多余的了。于是,在以往的全部哲学中还仍旧独立存在的,就只有关于思维及其规律的学说----形式逻辑和辩证法。其他一切都归到关于自然和历史的实证科学中去了。”(恩格斯《反杜林论》,单行本,第23页,人民出版社,1970年版。)
        恩格斯的意见告诉我们。现代唯物主义弄懂了人类社会和自然界都是辩证运动发展的。在这种情况下。人们也就不再需要任何凌驾于其他科学之上的哲学了。还需要什么呢?恩格斯认为,在以往的全部哲学中还仍旧独立存在的就只有关于思维及其规律的学说----形式逻辑和辩证法。
        恩格斯的意见是非常重要的。
        恩格斯公开说明过,《反杜林论》的书稿是读给马克思听过的,而且,政治经济学编的第10章批判史,是马克思写的,恩格斯只是做了压缩。可见。恩格斯的意见,马克思不仅知道,而且会是同意的。即使没有这个环节。这么重要的关于哲学的一般意见,应该是马克思和恩格斯两人讨论过交换过的共同看法。恩格斯在这三本非常重要的讲哲学问题的书稿中,一再重复这个观点,也说明,这不仅是一个和马克思交换过的共同的意见,而且是一个成熟的有必要坚持的意见。
        从恩格斯的论述,我们可以认识到,即使我们现在依然使用哲学这个概念,但是,十分明确,我们讲的哲学,绝不是以往的凌驾于一切科学之上的哲学。
        从恩格斯的论述,我们还可以认识到,我们从旧哲中所能批判地继承的只有关于思维及其规律的学说----形式逻辑和辩证法。
        这里有一个很重要的问题要说明。恩格斯这里谈到的辩证法的继承,绝不是以往黑格尔他们所讲的唯心主义的辩证法的简单照搬,而是经过马克思和他进行了唯物主义的革命改造的唯物辩证法,也就是恩格斯所说的现代唯物主义,或者称辩证唯物主义。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的历史唯物主义,就是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分析人类社会历史得出的结果。这一崭新的历史观把唯心主义最终从人类社会历史的认识领域里驱赶了出去。这在今天,已经是人所共知的常识。
        由此我们就可以认识到,对只有关于思维及其规律的学说----形式逻辑和辩证法这句话,如果从我们的哲学、也就是马克思主义的哲学去理解的话,只能赋予它以唯物主义的内容。具体说就是,要唯物主义地认识思维及其规律,唯物主义地理解形式逻辑和辩证法。这很重要。正是在《反杜林论》中,恩格斯从唯物主义的观点出发告诉我们:辩证法不过是关于自然、人类社会和思维的运动和发展的普遍规律的科学。)(同上,第139页。)这就是说思维的运动过程,和自然界、人类社会一样,是一个唯物的辨证的运动过程。
        如果把恩格斯的这个观点坚持下来,分析人们的思维运动过程,那就可以得到一个既是唯物的又是辩证的认识论的结论,就能解决:人的正确思想是从哪里来的?人的正确思想是怎样来的?前者要回答认识的辩证唯物论,后者要回答认识的唯物辩证法。毛主席就是这样做的。《实践论》回答了前者,讲清楚了认识是从认识和实践的辩证统一运动过程中获得的。《矛盾论》回答了后者。讲清楚了矛盾、也就是对立统一规律,是宇宙间最根本最核心最基本的规律,不是三大规律并列,而是一大规律、即对立统一规律主导,掌握了矛盾论,就掌握了分析客观世界的唯物辩证法。两论是一个统一的整体,讲的都是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讲哲学,讲马克思主义的哲学,就应该讲这两方面的东西。毛主席在这两个方面,都从理论上有贡献有发展。毛主席的两论是我们的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也就是辩证唯物主义的最好的教科书。说毛主席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哲学,根据就在两论里。
        哲学就是认识论,就是思想方法论。我们讲哲学,不管是讲唯物论,还是讲辩证法,还是讲认识论,都应该以唯物地辩证地解释人们的认识规律、思维规律为核心、为主导去展开。现在的哲学教科书,有的没有注意这一点,一些章节、一些内容,有离开认识论孤立谈问题的缺点。
        哲学不是凌驾于一切科学之上的科学。我们研究哲学,学习哲学,只是为了获得一个正确认识世界的思想方法,一种认识工具,也就是毛主席说的尖锐的武器。我们学习、研究弄懂自然界、人类社会、思维活动的辩证法,不是因此可以宣布哲学是凌驾于一切科学之上的科学,而只是为了给我们找到一个科学地认识客观物质世界的思想方法、思维工具。真正要具体地认识客观物质世界,还是要靠各种实证科学。哲学不可能替代各种实证科学。哲学没有这么大的神秘的力量。哲学的唯一的不可替代的作用就在于它可以给各种实证科学提供一种最基本最根本最彻底的认识方法、认识工具。毛主席和坂田昌一的谈话,就是这个道理的最好的例证。毛粒子的命名就是对毛哲学(认识论、方法论)的肯定。
        正是从这样的认识出发,我觉得我们讲哲学、包括哲学教科书的体系,应该有所改革,是不是应该考虑以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为纲,一是讲实践论,二是讲矛盾论,如果有三,是也可以增加形式逻辑。恩格斯说:甚至形式逻辑也首先是探寻新结果的方法,由已知进到未知的方法(同上书,132页),也是属于研究人们的认识论规律的,虽然比辩证思维低了一个层次,但道理并不错,也是人们要想获得正确的认识不能不遵循的思维规律。
        这只是我的一个参考意见。形式逻辑自然可以作为一门学科、一门课程,保持它的独立性。但从论述认识论的完整性来说,和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放在一起,是不是更好、更科学一些?我只是建议,并不坚持。
        这里想坚持的一个意见是,历史唯物主义放在哲学里面讲,是不正确的,自然也是不符合革命导师的思想的。
        我觉得这个问题的道理是清楚的、明确的,是不必发生争论的。
        最根本的道理在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认识论,研究和表述的是人们认识客观世界的最一般的认识论的规律。这只能就是辩证唯物主义。而历史唯物主义,不过是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对于人类社会历史进行研究的一个具体结果,是关于人类社会历史的一种理论、一种观点。尽管,它是对人类社会历史运动发展规律的最高的最一般的抽象,所以,可以称之为唯物主义历史观,或者称之为唯物史观。但是,这个历史观,只属于对于人类社会历史的认识,是一种具体的实证科学的理论认识。这种历史观并不能应用于自然界。就此而言,历史唯物主义不具备我们所讲的哲学认识论的意义。
        历史唯物主义比辩证唯物主义低了一个层次,而且,性质根本不同。辩证唯物主义,说的是整个物质世界发展变化的普遍规律;而历史唯物主义,只是说的人类社会历史发展变化的普遍规律。从认识论、思想方法论的意义上看:辩证唯物主义具有最高的最普遍的认识论、思想方法论意义,而历史唯物主义只对认识人类社会具有认识论、方法论意义,不具备更普遍的意义。从我们所理解的哲学意义上说,历史唯物主义不具备哲学的含义,达不到哲学的要求。
        从马克思所写的《资本论》第2版的中,我们可以看到,马克思在肯定那位批评者对于他所运用的历史唯物主义方法的描述后,接着说。这位作者先生把它称为我的实际方法的东西描述的这样恰当,并且在考察我个人对这种方法的运用时,又抱着这样的好感,那他所描述的不正是辩证方法吗?接着又解释说:我的辩证方法从根本上来说,不仅和黑格尔的辩证方法不同,而且和他截然相反。(《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217页。)马克思为什么把他的历史唯物主义方法归结为辩证方法,这是很值得我们思考的。这是不是告诉我们,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如果从认识论的角度看,归根结底,还是辩证唯物主义方法的运用。列宁在后来解释历史唯物主义时,说历史唯物主义是辩证唯物主义在人类社会历史领域里的运用,斯大林也继承了这个观点,我们通常也是这样讲的,应该说,这是一个正确的符合马克思原意的意见。
        正是从这个意义上看问题,把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并列,同样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一个主要内容,显然是不恰当的。真正具有哲学的认识论意义的只能是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从认识论上说,比辩证唯物主义低了一个层次,它不属于哲学的范围,它属于恩格斯所说的在实证科学范围内运用辩证唯物主义研究人类社会历史得出的结论。现在哲学教科书中对于历史唯物主义的论述,实际也是这样,好多内容,都是人类社会特有的具体的规律性的东西。
        在人类社会历史研究领域内,历史唯物主义具有最高抽象的意义,揭示了人类社会历史发展变化的根本规律,是马克思、包括恩格斯的一个伟大的发现。这个规律、这个理论、这个真理,一旦被揭示出来,对于研究人类社会的历史就具有方法论的意义,自然也就是认识论的意义。这并不难理解,任何实证科学领域内的规律的发现,都立即会转化为一种新的研究方法,从而具有方法论的意义。
        历史唯物主义无论是作为一门学科、还是作为一门课程,都可以独立存在。这不是一个问题。问题在于不要把历史唯物主义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内容去处理。
        历史唯物主义不是哲学。不管叫历史唯物主义,还是叫唯物主义历史观,还是叫唯物史观,历史二字这个前提,就决定了它不可能是哲学的内容。
        至于在编写教科书的时候,对于历史唯物主义应该做怎样的处理,就像对待形式逻辑应该怎样处理一样,这是另外的问题,我连不成熟的意见也不敢发表。
                                                               2021511  小有不适中。


















                                                  
               
               “物质变精神、精神变物质”命题再讨论
                                                               项观奇
        我在20215月写的《实践正确含义的再认识》短文中,曾经顺便提及:如果不能正确理解实践的含义。那么,也会影响对于物质变精神、精神变物质的正确理解。
        随后,我又继续思考这个问题,也看了有的同志对这个问题的论述,觉得还可以再做一些讨论。
        这个命题是毛主席在1963年所写的《人的正确思想是从哪里来的?》一文中提出来的。196352日至12日,中共中央在杭州召开总结四清运动试点经验的会议,讨论农村社会主义教育问题。会议讨论和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目前农村工作中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即《前十条》)。520日,中共中央印发《中共中央关于目前农村工作中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发布前,毛主席在修改这个文件时,在前面加写了不足1100字的《人的正确思想是从哪里来的?》。这是毛主席晚年的一篇非常重要的论述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文章,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史上有重要的地位。
        正是在这篇文章中,毛主席提出了物质变精神,精神变物质这个命题。
        应该怎样准确理解这个命题的含义呢?最权威的解释是毛主席自己的解释。毛主席是这样写的:一个正确的认识,往往需要经过由物质到精神,由精神到物质,即由实践到认识,由认识到实践这样多次的反复,才能够完成。这就是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就是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论。
        有的同志认为:理论界许多人认为上述两个命题是同一命题的两种不同表述。进而还认为,物质与实践,精神与认识,都是可以互相替代的概念范畴。这些理解和阐述,既不符合毛泽东哲学思想的一贯体系,也背离了物质变精神,精神变物质这一哲学命题的本意。首先,物质与实践是具有明确区别的两个不同范畴。其次,精神和认识也是两个不同范畴。第三,物质不能自己变精神。人的实践和认识活动是物质世界和精神世界之间的联系和转化的中介。因此,把实践--认识--实践理解为物质变精神,精神变物质的中间过程,即的具体展开,更切合毛泽东的本意,与现实生活的客观情况更相符合。
        有的同志则认为:物质变精神,精神变物质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新的简明概括。要从马克思主义的形成及其伟大作用看两变思想。认为:纵观马克思主义诞生170余年的历程可以看出,马克思主义这一科学理论的诞生,及其对于世界共产主义运动、世界社会主义革命、建设的实践,对于中国社会主义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的巨大指导作用,给整个世界、给中国社会带来的巨大变化,充分显示了物质变精神,精神变物质这一认识论原理的普遍性。科学社会主义运动以波澜壮阔的伟大实践生动地诠释了物质变精神,精神变物质的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
        并具体解释这个命题说:哲学讲的物质是指客观实在的一切事物,它应包括自然物质、社会物质,也包括人的肉体物质。哲学讲的精神则是物质世界长期发展的产物,是人脑的机能与属性,是人们在实践的基础上对客观事物能动的反映,是社会实践的产物。物质不依赖于人们的感觉而存在,但物质并非不可捉摸的神秘之物,人们在物质面前也不是无所作为的。人们可以通过社会实践认识客观实在的物质世界,形成对客观物质世界的正确认识,即精神,这是一个物质变精神的过程。人们以对客观世界规律性的认识为指导,去能动地改造客观物质世界,使客观物质世界发生改变,这又是一个精神变物质的过程。
        所谓物质变精神,是指人们通过实践认识客观事物,产生感性认识并进而上升到理性认识,形成关于客观事物的感觉、知觉、表象以及理论、观点、主张,从而以观念的形式认识把握客观事物。
        ‘物质变精神是一个从客观到主观、从物到感觉和思想、从实践到认识的过程。
           还说:人的正确思想,只能从社会实践中来。物质决定精神,社会存在决定思想观念。人类的认识秩序、进程是从客观到主观,从存在到思维,从物到感觉和思想,而不是相反。物质变精神,这是整个认识过程的第一个阶段,即由客观物质到主观精神的阶段,由存在到思想的阶段。承认物质变精神,就坚持了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唯物主义反映论。
        所谓精神变物质,就是根据对客观事物之本质和规律的认识,在正确理论下,制定路线、政策、计划、方案、办法,将思想理论付诸人们的行动,转化成改造客观世界的物质实践,在实践中达到预想的目的,从而改变、改造客观世界,将精神的力量转化为物质的东西,变主观的东西为客观的东西。
        相对于这些说法,我有几点不同的意见,想在这里和同志们讨论一下。
        第一、毛主席讲的物质变精神,精神变物质命题的本意,毛主席自己做了清楚说明。毛主席用十分明确的语言告诉我们:一个正确的认识,往往需要经过由物质到精神,由精神到物质,即由实践到认识,由认识到实践这样多次的反复,才能够完成。一个字,就是对物质变精神,精神变物质的解释,就是指由实践到认识,由认识到实践这样多次的反复。所以,说这两个命题是同一命题的两种不同表述,是符合主席原意的,否定这一点,反倒不符合主席的原意。
        第二、我认为物质变精神,精神变物质这个命题,是一个通俗的说法,但是,这个表述,是不够严谨、不够科学的,它不能替代由实践到认识,再由认识到实践的这个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论。
        从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论看问题,物质变精神,精神变物质这一命题的主要缺点是,不能正确说明在人们的实践过程中,也是在人们的认识过程中,物质和精神的辩证统一关系,把物质和精神看成是截然分割开来的两个方面。这是不符合实践的实际内容,和由此确定的实践的含义的,也不符合物质活动和认识活动在实践中的辩证统一关系。这是长期以来在认识论问题上存在的一个误区,我在小文《实践正确含义的再认识》中,对于这个问题有一点初步的探讨。
        我是这样论述的:
        通常,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实践是指人能动地改造客观世界的物质活动,是人所特有的对象性活动。也还有别的定义方式,但是,大致都是这样一个意思。
        我觉得,通常这样认识实践的最大的缺点就是,没有对人们能动地改造客观世界的物质活动进行分析,结果就是把人们的实践活动和人们的认识活动截然割裂开来了。
        在我看来,关于实践的正确含义应该是:实践是人们在改造客观世界的活动过程中,能动地作用于客观世界的物质活动和能动地作用于客观世界的认识活动两方面的辩证统一。
        我这里所做的新的探讨和新的补充,主要就是把人们的认识活动也纳入到实践活动中去。
        没有不包含认识活动的实践活动。所谓人们是有目的地能动地改造客观世界,这就是说,人们是带着认识投入改造客观世界的活动的。不然目的从哪里来?能动从哪里来?就是在整个实践的活动过程中,人们也不是在傻干,而是一刻也没有停止认识活动,而且是一个认识不断发展、不断提高、不断升华的过程。正是在这样的物质活动和认识活动的辩证统一过程中,才能实现从实践到认识这样一个飞跃。毛主席写的《实践论》和《人的正确思想是从哪里来的?》不就是讲的这样一个从实践到认识的辩证运动的过程吗?
        正是从这样的观点看问题,我觉得有一种说法是不对的。他们认为,实践具有物质的、客观的、感性的性质和形式,这一含义把实践作为人以感性的方式把握客体的活动,用以区别人以精神的、观念的方式把握客体的活动,如认识、理论活动等等。这个说法,把实践活动仅仅看成是一种感性的活动和形式。我觉得这个概括不符合实际。所谓有目的地投入实践活动,这个目的本身是就不一定仅仅是感性的认识,而更多的是理性的理论的认识。
而在实践的过程中,认识的获得,特别是认识的升华,都会表现为理性的理论的认识,而推动着实践的发展。从实践到认识,这个认识的获得或最后形成,并不是只有到实践活动告一段落时,才能得到。相反,这里的认识,也表现为一个过程,一个辩证运动发展的过程。而且,既然有再实践,这时的实践,难道不包括前一次实践所获得的理性的理论的认识吗?
        就是所谓社会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如果没有认识活动,怎么能对实践做出分析,找出正确或错误的道理,从而检验是不是真理呢?
        如果上面的意见说的不错,那么,我们就可以得出结论说,把实践和认识割裂开来的观点是错误的。这种观点,没有遵循唯物辩证法的分析方法,去认识实践过程和认识过程,把一个辩证统一的实践过程、认识过程,机械地简单地形而上学地割裂为两个不相联系、不相统一的互不相干的过程。这既不符合人们的实践过程,也不符合人们的认识过程。
       由此可以联想到,我们常说物质变精神,精神变物质,也要有正确的理解。否则,更容易在思想认识上发生错误。其中的道理,和我们上面所讲的实践和认识的关系的道理是一样的。   
        没有不包含认识活动的实践活动。所谓人们是有目的地能动地改造客观世界,这就是说,人们是带着认识投入改造客观世界的活动的。不然目的从哪里来?能动从哪里来?就是在整个实践的活动过程中,人们也不是在傻干,而是一刻也没有停止认识活动,而且是一个认识不断发展,不断提高,不断升华的过程。正是在这样的物质活动和认识活动的辩证统一过程中,才能实现从实践到认识这样一个飞跃。
        从这段文字可以看出,我当时对物质变精神,精神变物质这个命题,已经感觉到,弄得不好,就会产生误解。
        经过进一步的思考,我感觉到有必要再对这个问题做一点补充说明。
        “物质变精神物质,当然不是指所有存在着的物质。
        但是,如果把这里的物质理解为物质世界客观外界客观物质存在、社会存在客观等等各种不同说法,就对吗?我觉得也不一定对。就这些概念的含义而言,的确都是表示的物质的存在,但是,这些物质的存在,却并不等于就能产生精神,或者说产生认识。道理很简单,没有实践活动,没有人的参与,物质世界只是物质世界,不会发生精神现象,不会产生认识。可见,从这个意义上去理解或说明物质变精神,显然是错误的。
        物质世界,只有作为人类的活动对象和认识对象、也就是作为实践对象而存在的时候,才有一个所谓的从物质到精神、或者说从物质变精神的过程的可能。毛主席强调:人的正确思想,只能从社会实践中来,只能从社会的生产斗争、阶级斗争和科学实验这三项实践中来。从毛主席这个话,可分析出两层意思,一是,这里研究的是人的正确思想,没有人的参加,哪能有人的正确思想?二是,人的正确思想只能是人们从自己参与其中的社会实践中得来的,也就是毛主席常讲的是人们自己从亲身参加的三大革命运动中得来的。
        我这里特别强调一个正确思想的获得,是靠作为认识主体的人自己从亲身投入其中的社会实践中得来的。
        这个强调重要吗?很重要。
        这种重要性,表现在几个方面。
        其一、人们认识的获得,是和人们的生产活动、科学活动、社会活动这些实践活动相统一的。离开这些实践活动,就没有认识活动,也就没有认识的产生和存在的可能。物质和精神的关系,存在和思想的关系,等等,只有在人们实践的基础上,才谈得上这些关系,才能正确说明这些关系。离开人们的实践活动,抽象地谈论这些关系,是不符合实际的,因而是错误的。
        其二、实践活动的过程,并不仅仅是物质活动的过程,同时也是认识活动的过程。实践活动实际是物质活动和认识活动的辩证统一过程。实践产生认识,实践出真知,只能理解为是实践活动的物质活动和认识活动辩证统一而产生的结果。离开认识活动,只讲物质活动,是一种机械唯物论的对实践的理解,是不符合事实的,因而是错误的。
        其三、人们是在实践中、包括在三大革命运动中,对客观物质世界进行认识的,没有客观物质世界,不会有认识的产生。这是坚持唯物论的认识论的起码要求,是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基本观点。但是,人们的认识的产生,又与人们进行认识的主观能动性和认识水平分不开。事实很清楚,道理很简单。一个勤于思考的人和一个懒于思考的人,对于正确认识的获得状况相差是很大的,甚至不可同日而语。至于人的认识能力的不同,更是司空见惯的事实。如果单讲物质变精神,自然不能很好地解释这一点。就是从实践讲认识,讲不好,也不能很好地解释这一点。
        这是一个需要从认识论的角度,给予科学回答的问题。
        只讲人脑具有认识的功能是不够的。当然这是很重要很唯物的一个方面,而且,也应该看到,人们的大脑的功能也的确是有千差万别的。但是,还有另一方面,就是人们掌握的认识方法、并因此决定着人们的认识水平,也是有千差万别的。为什么要办学校?答案不言自明。毛主席说,大学主要是培养学生分析研究问题的能力。很有道理。这不就是讲的培养人的认识能力的问题吗?
        可见,人们的主观认识能力,也会直接影响到正确认识的获得。不然就无法解释同样参加实践,为什么有的人能得出正确的认识,有的人却不能得出正确的认识。毛主席批评不能搞盲目的实践,不能做思想的懒汉,主张开动思想机器,都是从人们的主观认识方面说明认识论问题的。同样,我们强调,作为认识主体的人的世界观的改造,科学的思想方法的学习,特别是唯物辩证法的学习,都是为了提高作为认识主体的人的认识能力。
        人,是认识的主体。认识的主体必须和认识的客体相统一,积极地能动地深入认识客体,善于分析研究认识客体,才有可能获得正确的认识。这实际也是一个能不能把认识论的唯物论坚持到底的问题。
        如果尊重这些事实和其中所包含的道理,单讲物质变精神,就显得不够了,就有机械唯物论的缺点,就不能正确地科学地解释人们认识的实际过程和认识获得的原因。
        还是要坚持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论。就是说,这种认识论是唯物的,是从生产活动、科学活动、社会活动的实践出发的;这种认识论又是辩证的,从物质活动和认识活动的辩证统一中去认识客观世界,而实践中的认识活动的最基本的方法又是唯物辩证法。
        人们的认识从实践中来,实践决定人们的认识。但是,人们在实践中获得认识,并不是消极的被动的,而是积极的主动的。在已有的实践的基础上,人们能否获得正确的认识,人们的认识的主观能动性和认识的能力、认识的方法,也会起到决定作用。只有这样认识实践和认识的辩证关系,才是坚持了唯物主义的认识论,而且是坚持了辩证的唯物主义的认识论。
这是我对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论的理解。希望不是误解。
        毛主席当年提出并回答了人的正确思想是从哪里来的?作为毛主席的一名忠诚的学生和战士,试图进一步发挥毛主席的思想,回答人的正确思想是怎样来的?我不敢保证,这是不是无知的狂妄;但是,我敢保证,毛主席是会允许并支持我们大胆地探讨问题的,尤其这是一个哲学问题,而他老人家一直希望把哲学从哲学家的课堂上和书本里解放出来,变为劳动人民手中尖锐的武器。
   
                                                                2021528   
  


                                               十一
                                  历史唯物主义再思考
                                                               项观奇

                                                                  
        无论是在马克思生前,还是在马克思去世以后,恩格斯在评论马克思一生所做的贡献的时候,总是强调有两个伟大的发现:一个就是唯物主义历史观,简称唯物史观,也就是历史唯物主义;另一个则是剩余价值学说。
        我想这应该是被马克思本人所认可的。
        唯物主义历史观是关于人类社会历史发展最根本规律的一种理论观点。既是认识论,也是方法论。正是运用这一最根本、也是最科学的对人类社会历史认识的方法去研究解剖、认识资本主义社会,才发现了提出了剩余价值理论。
        如果进一步探究,如同自马克思以来革命几位革命导师都曾强调过的,唯物主义历史观,实际也就是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对人类社会历史的一种认识和运用。马克思本人就多次强调过他的辩证法,和黑格尔的辩证法,是根本不同的,是经过了革命改造的,也就是常说的把头脚倒立的唯心主义的辩证法改造成为符合客观事实的唯物主义的辩证法。然后,用这样的唯物辩证法,去研究人类社会历史,包括资本主义社会的历史。从这个意义上看问题,历史唯物主义实际就是辩证唯物主义在历史认识领域里的展开,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是统一的。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二版跋》中,就是这样谈论他的研究方法的,很值得我们重视和研究。马克思写道:彼得堡的《欧洲通报》在专谈《资本论》的方法一文(18725月号第427~436页)中,认为我的研究方法是严格的现实主义的,而叙述方法不幸是德国辩证法的。作者写道:如果从外表的叙述形式来判断,那末最初看来,马克思是最大的唯心主义哲学家,而且是德国的极坏的唯心主义哲学家。而实际上,在经济学的批判方面,他是他的所有前辈都无法比拟的现实主义者。绝不能把他称为唯心主义者。’”马克思这样回答了这位批评者:我回答这位作者先生的最好的办法是从他自己的批评中摘出几段话来,这几段话也会使某些不懂俄文原文的读者感到兴趣。这位作者先生从我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1859年柏林版第47页,在那里,我说明了我的方法的唯物主义基础)中摘引一段话后说:在马克思看来,只有一件事情是重要的,那就是发现他所研究的那些现象的规律。而且他认为重要的,不仅是在这些现象具有完成形式和处于一定时期内可见到的联系中的时候支配着他们的那种规律。在他看来,除此而外,最重要的是这些现象变化的规律,这些现象发展的规律,即它们由一种形式过渡到另一种形式、由一种联系秩序过渡到另一种联系秩序的规律。他一发现了这个规律,就详细地来考察这个规律在社会生活中表现出来的各种后果……所以马克思竭力去做的只是一件事:通过准确的科学研究来证明一定的社会关系秩序的必然性,同时尽可能完善地指出那些作为他的出发点和根据的事实。为了这个目的,只要证明现有秩序的必然性,同时证明这种秩序不可避免地要过渡到另一种秩序的必然性就完全够了,而不管人们相信或不相信,意识到或没有意识到这种过渡。马克思把社会运动看作受一定规律支配的自然历史过程,这些规律不仅不以人的意志、意识和意图为转移,反而决定人的意志、意识和意图……既然意识要素在文化史上只起着这种从属作用,那么不言而喻,以文化本身为对象的批判,比任何事情更不能以意识的某种形式或某种结果为依据。这就是说,作为这种批判的出发点的不能是观念,而只能是外部的现象。批判将不是把事实和观念比较对照,而是把一种事实同另一种事实比较对照。对这种批判唯一重要的是,把两种事实尽量准确地研究清楚,使之真正形成相互不同的发展阶段,但尤其重要的是,同样准确地把各种秩序的序列、把这些发展阶段所表现出来的连贯性和联系研究清楚…...      但是有人会说,经济生活的一般规律,不管是应用于现在或过去都是一样的。马克思否认的正是这一点。在他看来,这样的抽象规律是不存在的……根据他的意见,恰恰相反,每个历史时期都有它自己的规律。一旦生活经过了一定的发展时期,由一定阶段进入另一阶段时,它就开始受另外的规律支配,总之,经济生活呈现出的现象,和生物学的其他领域的发展史颇相类似……旧经济学家不懂得经济规律的性质,他们把经济规律同物理学定律和化学定律相比拟……对现象所做的更深刻的分析证明,各种社会机体像动植物机体一样,彼此根本不同……由于各种机体的整个结构不同,他们的各个器官有差别,以及器官借以发生作用的条件不一样等等,同一个现象却受完全不同的规律支配。例如,马克思否认人口规律在任何时候在任何地方都是一样的。相反地,他断言每个发展阶段有他自己的人口规律……生产力的发展水平不同,生产关系和支配生产关系的规律也就不同。马克思给自己提出的目的是,从这个观点出发去研究和说明资本主义经济制度,这样,他只不过是极其科学地表述了任何对经济生活进行准确的研究必须具有的目的……这种研究的科学价值在于阐明了支配着一定社会机体的产生、生存、发展和死亡以及为另一更高的机体所代替的特殊规律。马克思的这本书确实具有这种价值。
        马克思为什么在篇幅不大的一篇当中,引用了《资本论》的批评者的这么一大段文字,对于思维缜密的马克思来说,这当然不是偶然的。我认为,主要就是因为批评者把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所表述的历史唯物主义的研究方法,给予了很准确很完整很好的阐述。正像马克思接下来所说的那样:这位作者先生把它称为我的实际方法的东西描述的这样恰当,并且在考察我个人对这种方法的运用时又抱着这样的好感,那他所描述的不正是辩证方法吗?
         接着,马克思对他的辩证方法做了科学的解释,留下了那段脍炙人口的关于辩证法的革命本质的名言。
        我这里不惜篇幅引用这一大段文字,当然也不是偶然的。但是,我另有目的。我主要是想借用马克思本人的解释,说明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是统一的。马克思把批评者阐述的历史唯物主义研究方法,以反问的口气说成是,那他所描述的不正是辩证方法吗?而接下来,马克思又对自己的唯物辩证法作了科学解释,阐明了马克思主义的唯物主义辩证法和黑格尔的唯心主义辩证法的本质区别。马克思的这些论述告诉我们,在马克思心目中,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是完全统一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在本质上是一个东西。
        也许正因为这样,恩格斯在论述马克思的贡献时,把第一个贡献归结为历史唯物主义,而这在实际上,也就包括了对创立辩证唯物主义的贡献。请大家想一想,是不是可以作这样的理解?
        不管怎么说,有一点是非常清楚的。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中,历史唯物主义具有特别重要的地位,是认识人类社会历史的唯一科学的历史观,是我们必须遵循必须掌握的认识人类社会历史的最根本的方法。这一历史观的最根本的特点和最根本的要求就是必须和辩证唯物主义统一起来,因为这一历史观的科学性来自辩证唯物主义,不过是辩证唯物主义在认识人类社会历史领域里的展开。

                                                                          
        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真正弄懂历史唯物主义,特别是真正学会运用历史唯物主义,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事与愿违,是常常发生的。我们在理解历史唯物主义和运用历史唯物主义的时候,常常违背了它的根本特点,既不是唯物的,也不是辩证的。常常自觉不自觉地滑向了教条主义,而实际就是一种历史唯心主义。
        针对这样的问题,就有了本文再思考这个题目。
        恩格斯晚年已经看到了这样一个问题。这从他当时所写的几封信中有比较清楚的反映。
        恩格斯对当时一些号称信奉、掌握马克思主义的人、主要是青年人的实际马克思主义水平,很不满意。
        189085日在写给康. 施米特的信中,曾经这样写道:唯物史观现在也有许多朋友,而这些朋友是把它当做不研究历史的借口的。正像马克思关于七十年代末的法国马克思主义者所曾经说过的:我只知道我自己不是马克思主义者。
        二十多天后,827日,在给保. 拉法格的信中又一次写道:所有这些先生们都在搞马克思主义,然而是十年前你在法国就很熟悉的那种马克思主义,关于这种马克思主义,马克思曾经说过:我只知道我自己不是马克思主义者。马克思大概会把海涅对自己的模仿者说的话转送给这些先生们:我播下的是龙种,而收获的却是跳蚤。’”
        可见,在恩格斯晚年的90年代,他对一些号称是马克思主义者的人所理解、所掌握的唯物史观,是很不以为然的,所以,才反复引用马克思的话我只知道我自己不是马克思主义者
        具体而言,恩格斯当时着重批评的,是对历史唯物主义的简单的机械的割裂的理解,这种理解根本不符合历史唯物主义的唯物的辩证的思想方法要求,把历史唯物主义有意无意地变成了一种十分浅薄十分简单的模式化的唯心主义的思想方法。
        看一下恩格斯是怎样批评的:
        在前引189085日给康. 施米特的信中,恩格斯批评说:无论如何,对德国的许多青年作家来说,唯物主义的这个词只是一个套语,他们把这个套语当作标签贴到各种事物上去,再不做进一步的研究,就是说,他们一把这个标签贴上去,就以为问题已经解决了,但是我们的历史观首先是进行研究工作的指南,并不是按照黑格尔学派的方式构造体系的方法。必须重新研究全部历史,必须详细研究各种社会形态存在的条件,然后设法从这些条件中找出相应的政治、私法、美学、哲学、宗教等等的观点。在这方面,到现在为止只做出了很少的一点成绩,因为只有很少的人认真地这样做过。在这方面,我们需要很大的帮助,这个领域无限广阔,谁肯认真地工作,谁就能做出许多成绩,就能超群出众。但是,许多年轻的德国人却不是这样,他们只是用历史唯物主义的套语(一切都可能变成套语)来把自己的相当贫乏的历史知识(经济史还处在襁褓之中呢!)尽速构成体系,于是就自以为非常了不起了。
        同年921日,恩格斯在给约. 布洛赫的信中又说:根据唯物史观,历史过程中的决定性因素归根到底是现实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无论马克思或我都从来没有肯定过比这更多的东西,如果有人在这里加以歪曲,说经济因素是唯一决定性的因素,那末他就是把这个命题变成毫无内容的抽象的、荒诞无稽的空话。经济状况是基础,但是对历史斗争的进程发生影响,并且在许多情况下主要是决定着这一斗争的形式的,还有上层建筑的各种因素:阶级斗争的各种政治形式和这个斗争的结果——由胜利了的阶级在获胜以后建立的宪法等等,各种法权形式以及所有这些实际斗争在参加者头脑中的反映,政治的、法律的和哲学的理论,宗教的观点以及他们向教义体系的进一步发展。这里表现出这一切因素间的交互作用,而在这种交互作用中归根到底是经济运动作为必然的东西通过无穷无尽的偶然事件(即这样一些事物,他们的内部联系是如此疏远或者是如此难以确定,以致我们可以忘掉这种联系,认为这种联系并不存在)向前发展。否则把理论应用于任何历史时期,就会比解一个最简单的一次方程式更容易了。
        接着恩格斯对唯物史观的方法论意义,又做了进一步的解释。虽然文字很长,但是很重要,我们把它全部引用在这里。
        恩格斯说:我们自己创造着我们的历史,但是第一,我们是在十分确定的前提和条件下进行创造的。其中经济的前提和条件归根到底是决定性的。但是政治等等的前提和条件,甚至那些存在于人们头脑中的传统,也起着一定的作用,虽然不是决定性的作用。普鲁士国家也是由于历史的、归根到底是经济的原因而产生出来和发展起来的。但是,恐怕只有书呆子才会断定,在北德意志的许多小邦中,波兰登堡成为一个体现了北部和南部之间的经济差异、语言差异,而自宗教改革以来也体现了宗教差异的强国,这只是由经济的必然性所决定,而不是也由其他因素所决定(在这里首先起作用的是这样一个情况:勃兰登堡由于掌握了普鲁士而卷入了波兰事件,并因而卷入了国际政治关系,后者在形成奥地利王室的威力时也起过决定的作用)。要从经济上说明每一个德意志小邦的过去和现在的存在,或者要从经济上说明那种把苏台德山脉至陶努斯山脉所形成的地理划分扩大成为贯穿全德意志的真正裂痕的高地德意志语的音变的起源,那末,要不闹笑话,是很不容易的。
        但是第二,历史是这样创造的,最终的结果总是从许多单个的意志的相互冲突中产生出来的,而其中每一个意志,又是有许多特殊的生活条件,才成为它所成为的那样。这样就有无数互相交错的力量,有无数个力的平行四边形,而由此就产生出一个总的结果,即历史事变,这个结果又可以看作一个作为整体的、不自觉地和不自主地起着作用的力量的产物。因为任何一个人的愿望都会受到任何另一个人的妨碍。而最后出现的结果就是,谁都没有希望过的事物。所以以往的历史总是像一种自然过程一样地进行,而且实质上也是服从于同一运动规律的。但是,各个人的意志----其中的每一个都希望得到他的体质和外部的终归是经济的状况(或是他个人的,或是一般社会性的)使他向往的东西——虽然都达不到自己的愿望,而是融合为一个总的平均数,一个总的合力,然而从这一事实中决不应作出结论说,这些意志等于零。相反地,每个意志都对合力有所贡献,因而是包括在这个合力里面的。
        其次,我请您根据原著来研究这个理论,而不要根据第二手的材料来进行研究----这的确要容易的多。马克思所写的文章,没有一篇不是由这个理论起了作用的。特别是《路易. 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这本书是运用这个理论的十分突出的例子。《资本论》中的许多提示也是这样。其次,我也可以向您指出我的《欧根. 杜林先生在科学中实行的变革》和《路德维希. 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我在这两部书里对历史唯物主义做了就我所知是目前最为详尽的阐述。
        青年们有时过分看重经济方面,有一部分是马克思和我应当负责的。我们在反驳我们的论敌时,常常不得不强调被他们否认的主要原则,并且不是始终都有时间地、点和机会来给其他参与交互作用的因素以应有的重视。但是,只要问题一关系到描述某个历史时期,即关系到实际的应用,那情况就不同了,这里就不容许有任何错误了。可惜人们往往以为只要掌握了主要原理,而且还并不总是掌握得正确,那就算已经充分地理解了新理论并且立刻就能够应用它了。在这方面,我是可以责备许多最新的马克思主义者的;这的确也引起过惊人的混乱......”
        18901027日还是给康. 施米特的信中,也谈到这个问题。恩格斯写道:因此,如果巴尔特认为我们否认经济运动的政治等等反映对这个运动本身的任何反作用,那他就简直是跟风车做斗争了。他只许看看马克思的《雾月十八日》,那里谈到的几乎都是政治斗争和政治事件所起的特殊作用,当然是在它们普遍依赖于经济条件的范围内。或者看看《资本论》,例如关于工作日的那一篇,那里表明,肯定是政治行动的立法起着多么重大的作用。或者看看关于资产阶级的历史的那一篇(第二十四章)。如果政治权利在经济上是无能为力的,那么我们又为什么要为无产阶级的政治专政而斗争呢?暴力(即国家权力)也是一种经济力量!(《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486页,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
        今天我们重新阅读、学习这些信件,很容易看出,在那段时间里,恩格斯经常遇到的一个在他看来是非常重要的一个问题,就是对历史唯物主义误解的问题。
        1893714日在给弗. 梅林的信中又一次谈论这个问题。这也是一封比较长的信,有许多精彩的内容。例如关于人们活动的真正动力的问题,恩格斯就有一段十分精彩的论述。因为不是我们这里要讨论的问题,我们就不引用了。我只抄录两段和我们这里讨论的问题有关系的论述。
        恩格斯先是说:此外,被忽略的还有一点,这一点在马克思和我的著作中通常也强调得不够,在这方面我们两人都有同样的过错。这就是说,我们最初是把重点放在从作为基础的经济事实中探索出政治观念、法权观念和其他思想观念以及由这些思想观念所制约的行动,而当时是应当这样做的。但是我们这样做的时候为了内容而忽略了形式方面,即这些观念是由什么样的方式和方法产生的。这就给了敌人以称心的理由来进行曲解和歪曲,保尔.巴尔特就是明显的例子。后面,恩格斯又一次谈论这个问题,说:与此有关的还有思想家们的一个荒谬观念,这就是,因为我们否认在历史上起作用的各种思想领域有独立的历史发展,所以我们也否认他们对历史有任何影响。这是由于把原因和结果刻板地、非辩证地看作永恒对立的两极,完全忽略了相互作用。这些先生们常常故意忘却,当一种历史因素一旦被其他的归根到底是经济的原因造成的时候,它也影响周围的环境,甚至能够对产生它的原因发生反作用。例如在您的书中第475页上巴尔特讲到教士等级和宗教的地方,就是如此。
        恩格斯的这些论述,不用我说,大家都会想到,是非常重要的,是革命导师自己对他们所创立的历史唯物主义做出的最权威的解释,是我们学习、理解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的最好的指导。
        我这里所谈的就是我的一点学习的体会。
        恩格斯这里着重批评的是把经济现象和政治现象、思想现象截然割裂开来,甚至完全对立起来的一种对于历史唯物主义的误解。对这一误解的发生,恩格斯做了分析,认为主要是因为对马克思和他关于历史唯物主义表述的一种误解,并且,十分谦虚地做了自我批评,认为这一误解的发生,也与当时马克思和他着重批判历史唯心主义、强调经济因素的基础作用分不开。
        我认为恩格斯的分析是从实际出发的,是完全正确的。对此,我们也有切身的体会。从前苏联,到我们自己,长期以来、甚至直到现在,也存在着对于历史唯物主义的这种误解。就此而言,恩格斯的批评没有过时,依然值得我们认真学习。本文,也可以说,就是一篇学习恩格斯教导的体会。
        我们分析误解发生的原因,可以看到,最为突出的是表现在对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对历史唯物主义的那一段经典表述的误解。
        大家都熟知马克思的这一经典表述,但是为了方便讨论,我还是把这段话引用在下面。
        “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活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这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发生矛盾。于是这些关系便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那时社会革命的时代就到来了。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慢或快地发生变革。在考察这些变革时,必须时刻把下面两者区别开来:一种是生产的经济条件方面所发生的物质的、可以用自然科学的精确性指明的变革,一种是人们借以意识到这个冲突并力求把它克服的那些法律的、政治的、宗教的、艺术的或哲学的,简言之,意识形态的形式。我们判断一个人不能以他对自己的看法为根据,同样,我们判断这样一个变革时代也不能以它的意识为根据;相反,这个意识必须从物质生活的矛盾中,从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现存冲突中去解释。无论哪一个社会形态,在他们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绝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存在的物质条件在旧社会的胎胞里成熟以前是绝不会出现的,所以人类始终只提出自己能够解决的任务,因为只要仔细考察就可以发现,任务本身,只有在解决它的物质条件已经存在或者至少是在形成过程中的时候,才会产生。大体说来亚细亚的、古代的、封建的和现代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可以看作是社会经济形态演进的几个时代。资产阶级的生产关系是社会生产过程的最后一个对抗形式,这里所说的对抗,不是指个人的对抗,而是指从个人的社会生活条件中生长出来的对抗;但是,在资产阶级社会的胎胞里发展的生产力,同时又创造着解决这种对抗的物质条件。因此,人类社会的史前时期就以这种社会形态而告终。(《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第82~83页,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
        要说,如果真正仔细地认真地研究马克思对唯物史观的这一经典表述,应该对历史唯物主义有一个正确的理解。但是,正如恩格斯分析的,我们的误解,恰恰就是出在对革命导师这类关于唯物史观的经典表述,做了片面地机械地割裂地理解。
        经过重新学习,经过反复地再思考,我有了一点新的体会。
        马克思写《政治经济学批判》,后来继而写《资本论》,主要是研究资本主义经济形态。序言里马克思所表述的历史唯物主义方法,是和这一研究对象相统一的。所以在表述了历史唯物主义方法后,紧接着写了那句著名的话,大体说来,亚细亚的、古代的、封建的和现代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可以看作是社会经济形态演进的几个时代。我认为,这里需要认真做思考的是,在表述历史唯物主义方法的时候,作为研究的对象是人类社会经济形态、还是人类社会形态,这在对研究方法表述的侧重点上,是不是还是有区别的?这一点,过去我们一直没有给予足够的注意和重视。
        同时,正如恩格斯所说的,他们当时论述的重点,确实是侧重于强调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他们一直在其中活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这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发生矛盾。于是这些关系便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为生产力的桎梏。那时社会革命的时代就到来了。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慢或快地发生变革。当然,正如恩格斯所说的,革命导师一旦进入人类社会历史的具体研究,就不会发生偏差,恩格斯反复举例的马克思的著名著作《路易. 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就是最好的证明。
        今天,为了避免重犯对历史唯物主义误解的错误,我们需要在总结历史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并以今天的新的认识水平为基础,对于历史唯物主义做再思考。
        人类社会的历史是人们自己创造的历史,是人们通过社会实践活动自己创造的历史。正如马克思在表述历史唯物主义原理时,一再使用人们这个概念,就是说的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这一点,并非无关紧要,而是非常重要。
        无论是物质生产活动,还是政治活动,思想活动,都是以人们为主体从事的实践活动。因此考察人类社会历史运动发展的规律,不能离开人们。从创造社会生产力,到结成社会生产关系;从广阔的经济基础到庞大的上层建筑,直至万紫千红的思想文化,都是人们在从事这些实践活动。没有人们的创造性的实践活动,这一切都是不可能存在的。因此,在对人类社会历史做唯物主义考察的时候,不能离开人们。历史唯物主义决不是只见物不见人。相反,历史唯物主义的,不仅必须包括人,而且是把人作为实践活动的主体去把握的。而且只有这样认识历史唯物主义、把握历史唯物主义、运用历史唯物主义,才能符合、才能揭示人类社会历史辩证运动发展的规律性。
        革命导师关于历史唯物主义的表述,主要是从生产的发展,生产力的发展,生产关系的发展,去说明整个社会的发展的。这是对的。但是,我们在理解这个道理的时候,不能忘记,这种生产活动的进行和发展,都是人们在从事着的。说生产活动发展的水平决定着整个社会发展的水平,生产活动发展的水平和整个社会发展的水平相一致,实际也就是说从事生产活动的人们的发展水平,决定着整个社会的发展水平。所以,在坚持历史唯物主义观点考察人类社会历史运动发展的决定性因素的时候,不能只见物不见人,甚至,只是从生产工具上看历史发展。马克思在1847年所写的《哲学的贫困》一书中,是有这样一句话:手推磨产生的是封建主为首的社会,蒸汽磨产生的是工业资本家为首的社会。(《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第108页,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我们常常在理解马克思这句话的时候,会发生恩格斯所批评的那种错误。显然,马克思这句话是针对欧洲历史而言的,如果由此从方法论上引申出一种生产工具决定论,那在认识方法上就走向了历史唯物主义的反面。社会生产工具是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但是,在生产工具和人的关系上,人是占主导地位的决定性的因素。社会生产力归根结底是人们创造的,是人们在自己的生产劳动实践活动中,辛勤地创造出社会生产力,掌握、运用着社会生产力,并不断地推动、发展着社会生产力。可见,人们的发展水平和社会生产的发展水平是辩证统一的,而且,人们的发展水平决定着主导着社会生产的发展水平。正是以这样的人们的生产活动为起点,才有了生产力的发展,生产关系的发展,乃至整个社会的发展。这就是说,整个人类社会的矛盾运动,整个人类社会的一切发展,都是和人类的发展相统一的,都是人类自己活动创造的结果。这也就是说,我们在观察生产力发展的水平,生产关系发展的水平,乃至整个社会发展的水平的时候,不能忘记这是包括人类的发展水平的,不能和人类的发展水平割裂开来,不能离开人类去考察人类社会的历史。马克思所表述的那些矛盾、革命、变革,都是在人们的实践活动中体现出来的,又都是在人们的实践活动中实现的。所以,应该认识到,人类的发展是整个社会发展的的决定性因素。对于人类社会历史的考察,不能离开对于人类自身的考察。这才是对人类社会历史的一种辩证唯物主义的理解,是把辩证唯物主义彻底贯彻于认识人类社会历史的观点,也就是彻底的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
        正因为人类的发展对于整个人类社会的发展具有这样重要的决定的意义,而有精神活动又是人类独具的特点和独具的复杂性,在各种不同的历史背景、历史条件下,人类的发展还会受到各式各样的条件的制约,这就必然地会给人类的生产活动、政治活动、思想文化活动带来无限丰富的历史多样性和历史差别性,从而会必然地出现,不同地域、不同时代的人类发展的社会内容和形式并不一定完全一样,存在着各种差别性、多样性,也就决定了,从社会生产力到社会经济形态、到社会政治形态、到社会思想文化形态,总而言之,整个社会形态,都会表现出各自的历史特殊性。
        这正是真实的生动活泼的人类社会历史所展现给我们的丰富多彩的画面,我们了解、我们面对的人类社会的历史难道不是这样的吗?
                                                                        
        正如列宁多次在他的著作中指出的,历史唯物主义是唯一科学的历史观,正是、也只是在这一科学的历史观指导下,通过对人类社会历史的社会经济形态、社会形态作分析、作概括,从而才能找到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规律性。
        但是,经验告诉我们,一旦进入对人类社会历史的实际研究,要想找到人类社会历史的社会经济形态、社会形态演进的规律性,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无论在国内,还是在国外,无论是在理论界,还是学术界,特别是在历史学界,一旦遇到社会经济形态、社会形态的定性判断问题,以及与之相连的历史分期问题,都会发生激烈的长期的争论。例如,关于中国古代历史的这类问题的争论就很多,而其中所谓的中国古史分期问题,更是争论了几十年,长期不得解决(可参见林甘泉、李祖德、田人隆所著《中国古史分期问题五十年年》。我在《历史研究》发表过关于这本书的书评。)
        之所以在社会科学的研究中会遇到这样的问题,从方法论的角度看问题,我认为主要还是发生在对于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解和运用的问题上。
        所以,在这里,我想简要地概括地就人类社会经济形态演进的规律性问题,谈几点具体意见。
        正是基于上面所说的对于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解,我认为,在资本主义社会以前的历史阶段中,因为当时的世界还没有连成一气,各地区、各国家、各民族都是在相对孤立的条件下,人们自己创造着自己的历史。在这样的历史条件下,各地区、各国家、各民族人们所从事的创造历史的活动的状况、创造历史的活动的过程、以及创造历史的活动的结果,都会毫不奇怪地必然地表现出自己的历史特殊性,无论是社会经济形态,还是社会政治形态,还是社会思想文化形态,都是这样。
        纵观全世界的历史进程,实际都是这样走过的。
        面对这样的真实的历史,要想寻找前资本主义人类社会历史演进的规律性,只能做较高层次上的抽象、概括,特别应该注意,不能把人类社会历史上已经出现的某个地区、某个国家、某个民族所经历的社会经济形态、社会形态,简单地作为一种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普遍规律去对待。其中肯定是包含规律的,但是,要从适当的层次上去进行抽象,而绝不能把一种具体的特殊的社会经济形态、社会形态简单等同于普遍规律。
        那么,到底应该怎样正确理解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所说的意见呢?即:大体说来,亚细亚的、古代的、封建的和现代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可以看作是社会经济形态演进的几个时代。
        我认为,这是马克思就当时他对世界历史的了解所做的一个理论概括。这个概括是有一定道理的,它反映了人类社会历史从低级向高级发展的历史的逻辑的顺序关系。例如,就封建制生产方式和古代的生产方式的关系而言,欧洲的历史事实告诉我们,封建制生产方式在古代的生产方式之后,封建制生产方式后来的发展高于古代的生产方式,所以,马克思这样排列有道理。
        但是,这毕竟是一个关于人类社会历史的社会经济形态循序演进的具体意见。且不说,关于亚细亚的生产方式,争论了多少年;就是对古代的、封建的生产方式,如果不局限于欧洲的历史,而是从全世界的历史出发,到底应该怎样理解,特别是怎样概括其中的历史规律性,今天看来,都还是值得研究的;而最重要的则是,马克思在这里对社会经济形态循序演进的概括,是不是能作为全世界人类社会历史从低级向高级演进的普遍规律,的确还是要讨论的。
        如果认真研究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批判(1857~1858年草稿)》在资本主义生产以前的各种形式一节中,马克思以个人占有劳动客观条件的自然的和经济的前提。公社的各种形式。和劳动的个人对其劳动的自然条件的原始所有制。作为历史的出发点,实际也就是以当时他对人类原始社会的理解为出发点,接下来,写了三个题目。即:亚细亚的所有制形式古代的所有制形式日耳曼的所有制形式,它同亚细亚的和古代的所有制形式的区别。仔细推敲马克思对这三种所有制形式的分析和论述,我们可以清楚看到,在马克思当时看来,这三种所有制形式,都是从他当时所理解的原始所有制形式发展而来的。这一点,我们在理解序言中所排列的这三种所有制形式的关系时,常常被忽略,甚至违背了马克思的原意。
        与此相关联,也涉及到我们通常所讲的五种生产方式中的前资本主义社会的人类社会历史的社会经济形态、社会形态的发展演进的规律问题。我曾探讨过五种生产方式理论形成的来龙去脉,写过一篇《论五种生产方式理论的形成》,刊登在《历史研究》1987年第6期上,可供参考。这里不去重复该文所讲的意见。现在看来,这个问题是一个依然值得继续研究的问题。恩格斯就明确说过,广义政治经济学还有待创造,也就是说,对于前资本主义社会的社会经济形态的研究还是非常不够的。前面所引恩格斯189085日写给康. 斯米特的信中也明确说,全部历史还要重新研究,已经做过的工作是远远不够的。在这种情况下,怎么能说对于前资本主义社会的社会经济形态演进的规律,已经能够把握准确了呢?
         可见,这里存在的问题,首先是对历史唯物主义运用的理解的问题,是认识论的问题,思想方法的问题。方法问题不解决,理论问题永远解决不了。
        二、相对而言,中国的前资本主义社会的历史是颇具典型意义的。一是因为这是中国人在外来影响非常微弱的情况下,独立创造的历史。二是因为这是一个人口众多的大国创造的历史。
        中国古代历史的社会经济形态、社会形态演进的规律,我们到现在也并没有搞清楚。争论来争论去,争论了几十年也没有解决。史料稀少,解读不易,是问题有难度的一方面;但是,更主要的,我认为,还是出在研究方法上,也就是出在对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解和对历史唯物主义的运用上。
        最突出的问题,出在对从原始社会解体、到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占主导地位这一历史阶段中的社会经济形态、社会形态发展变更的认识上,也就是,对一般常说的奴隶社会、封建社会的认识上。
        再具体点说,就是把古典古代、也就是古希腊、罗马的奴隶制社会形态和欧洲中世纪封建制社会形态,作为一种人类社会历史必经的循序渐进的社会经济形态模式,去认识、去解读中国古代的历史。
        这是错误的,错就错在这不符合历史唯物主义对人类社会历史的理解。这里的认识上的错误在于,它没有看到不管是古希腊罗马的奴隶制社会还是欧洲中世纪的封建社会,都是在较晚的历史时期形成的私有制阶级社会,这些社会,前面有历史继承,自身有许多特殊条件,这和中国等文明古国在非常微弱的历史继承和外部影响的条件下,在广大的地域中,独立地创造的私有制阶级社会,历史前提是很不一样的。应该说。中国等这些文明古国的历史,更具有一般的典型的意义,相比之下,古希腊、罗马的历史和欧洲中世纪的历史,更多了一些历史特殊性,因而,大大削弱了它的一般的典型的规律性的意义。
        可是,我们在研究中国古史分期问题时,所运用的研究方法,和这个历史事实,恰恰是相反的。西周封建说,战国封建说,魏晋封建说,这三大说从研究方法上来说,都存在着这样的问题。西周封建说和魏晋封建说,都以欧洲中世纪封建社会做标签,去硬套西周或魏晋的历史;战国封建说,则以古希腊罗马奴隶社会为标签,去硬套西周的历史。这是不符合中国历史事实的。三说又都有合理之处。说西周有农奴制,我看不错;说魏晋有农奴制,从农奴制再版的意义上看,也不错;说西周有奴隶制,金文的材料摆在那里,更不错。诸位史学大家的研究,是有成绩、有功劳的。
        解决这个问题的出路在方法。如果打破把古希腊罗马和欧洲中世纪的历史,作为一般意义上的典型的规律性的模式去处理,而是从中国古代的历史实际出发做研究、做概括,或许能使我们对于中国古史分期问题的理解,更加符合历史唯物主义的要求,因而也有可能更加符合中国的历史实际。
        我这里提出一个我的粗浅的设想。
        列宁凭着他的敏锐和非同一般的高水平的认识能力,曾经正确指出过,农奴和奴隶是十分接近的,他们之间的界限是很难划分的。前面所引用的马克思经济学手稿中关于日耳曼所有制论述也认为这种所有制形式是从原始公有制的发展变化而来的,并没有说是从古希腊罗马的奴隶制解体而来的。所以,不能简单地认为农奴制生产方式是比奴隶制生产方式更高一级的社会经济形态,不能简单地认为农奴制生产方式是在奴隶制生产方式解体的基础上产生的。至少不能这样简单的理解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那段关于社会经济形态演进的论述。有马克思为写作《政治经济学批判》而准备的草稿为证。
        革命导师是从历史事实出发谈论问题的,不是从现存的模式去谈论问题。他们的论述给了我们启发。
        越来越多发现的关于从先秦到秦汉历史时期的材料告诉我们,中国古代的历史事实是,西周社会以下,的确是既有奴隶也有农奴,既有奴隶制生产方式,也有农奴制生产方式;而奴隶也好,农奴也好,其具体身份又是有非常多的层次的,有各种不同的称谓。近年发现的秦简提供的大量材料最能说明这一点。
        这个历史现象是长期存在的,就是经过春秋战国年间的历史大变动,人身占有的现象,各种不同层次的奴隶身份存在的现象,在秦国、秦代不用说,就是到了西汉,也还依然有严重存在。持魏晋封建说见解的学者,以为西汉依然是奴隶社会,其根据,大概来源于此。只有经过社会的进一步发展,特别是又经过农民起义的打击和扫荡,这才有了东汉光武帝刘秀废除奴隶制的改革。直到这时,奴隶主、农奴主才算完全退出了历史舞台。随后世家大族地主庄园中徒附的出现,颇有点农奴制再版的味道,但到底已经不是原来意义上的奴隶、农奴主所有制下的农奴制了。
        如果运用历史唯物主义的研究方法,应该从中国古代这样的历史事实中,得出怎样的规律性的认识呢?
        一是,看来,在中国古代,当人们从原始社会,进入私有制的阶级社会时,最初采取的剥削压迫的生产方式,是一种以人身占有为条件的剥削压迫的生产方式。人身占有的形式是相当复杂的,是以所从事的生产活动的性质为转移的。既有奴隶的人身占有形式,也有农奴的人身占有形式,还有其他各种不同的人身占有形式。在西周社会中,这一点表现得最为清楚。当然,在几百年、上千年间,这种剥削压迫的生产方式,必然地会有发展变化,不会总是停留在一个模式一个样子上,而是会有千变万化。更何况,中国这么大,发展肯定是不平衡的,生产方式展开的形式,肯定也是会有区别的。但是,不管怎样变化,不管怎样千差万别,如果从这些特殊性当中抽象出普遍性,抽象出一般的规律性,那么,可以说,这种生产方式都是以人身占有为基本特点的生产方式。人身占有的形式尽管多种多样,但是主要的无非是奴隶制人身占有形式和农奴制人身占有形式,和这种人身占有形式相统一,我们可以把这种生产方式归结为奴隶、农奴主所有制形式,或者说奴隶、农奴主所有制生产方式,或者说奴隶、农奴主所有制社会经济形态。
        基于这样一个认识,我的浅见是,中国古代社会的历史,自进入阶级社会后,到1840年外国侵略者打进中国,打断了中国历史独立发展的进程为止,这一漫长的几千年的文明史,大体来说,还是可以划分为由两种社会经济形态、社会形态构成的两个历史阶段,前一种可以说是以人身占有为基本特点的奴隶、农奴主制社会经济形态、社会形态,后一种可以说是以土地占有为基本特点的地主制社会经济形态、社会形态。从政治形态上来说,前面是以天子为核心的领主制下的分封制(周谷城师有《论古封建》一文,宏观从原始社会发展而来的世界的几个古代文明大国的政治形态,说明在当时奴隶制生产方式的历史条件下,在政体上,都是实行封建制的。为了和欧洲中世纪的封建制做区别,老师称之为古封建。我认为老师讲得很有道理,接受老师的这个说法。其实,在我看来,欧洲中世纪的分封制,和古封建,实际都是属于同一历史阶段的政治上层建筑,并非属于更高一级社会形态的政治上层建筑。周谷城师这样说,还是受了旧说框框的束缚。)后面是以皇帝为核心的中央专制主义集权制。
        夏、商、周、秦、汉(西汉),大体都可以说是属前面的历史阶段,自东汉以后,大体都可以说是属于后面的历史阶段。这是从社会经济形态、社会形态的角度,所做的大体的划分。毫无疑问,在这样漫长的两个历史阶段中,又表现出从低级向高级逐渐发展变化的一些具有各自历史特殊性的阶段,只是从较高的层次上,也就是从是否存在人身占有这个层次上,大体划分为两大历史阶段,属于两种社会经济形态、社会形态。
        这在实际上还是坚持了五种生产方式理论,只是主要根据我们中国古代的历史史实,特别是根据近年来大量秦简、汉简出土所提供的资料,和诸位学界先进提供的最新科学研究成果,对原来奴隶制社会、农奴制社会排列、演进关系提法的一点修正。是否符合中国古代历史发展的规律,是否具有更大历史范围里的意义,我想这是有待讨论的。。
        二、接下来,还需要说一下的问题就是,如何确定历史分期的界限的理论方法问题。
        首先,的确也有一个思想方法、研究方法的问题。
        我这里主要想说的是,在分析、认识历史上所曾经发生过的社会经济形态、社会形态转型的时候,不能简单化,不能机械地形而上学地一刀切。人类社会的历史,和任何事物一样,是作为一个过程而存在的。在从较低一级的社会经济形态、社会形态,向较高一级的社会经济形态、社会形态转化的时候,不是一个简单的一刀切的飞跃。就是近代以来发生的社会革命,也并不是这个样子,复辟反复辟的斗争,新事物中包含着旧事物的斗争,都会在一个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存在着。而在历史发展速度较慢的古代,社会经济形态、社会形态的更替,更是这个样子。因此,在考察古代历史的社会分期问题时,从社会经济形态发生变更而导致的在政治上层建筑领域里发生的变更,去寻找、去确定社会形态变更、也就是社会分期的标志和界限,一般说来,是正确的。
        但是,不要忘记,这种分期界限的划分和确定,只是具有相对意义的。不能把这种分期的界限绝对化,而不顾及在这种社会经济形态、社会形态更替的过程中所必然包含的在旧事物中开始出现新事物、在新事物中依然有旧事物遗存的这样一个复杂的充满不断斗争的过程。如果这样认识古代历史的分期问题,是不可能符合古代历史的实际的。
        过去在中国古史分期问题讨论中,是存在这样的问题的。这样做的结果,就是把历史唯物主义的研究方法,变成了一种僵死的简单化模式化的完全脱离了辩证唯物主义的历史唯心主义的研究方法。以这样的研究方法,是不可能科学解释中国古代的历史分期问题的,也是不可能正确解释中国古代这一段历史的。
        其次,历史实际告诉我们,像中国古代历史,从奴隶、农奴主所有制的社会经济形态向地主制社会经济形态的转变,是一个极其漫长的过程,是存在着一个又一个的从社会经济形态到上层建筑不断转化、不断提升的历史阶段的。从公元前594年的初税亩说起,这显然是当时的经济关系变动(初税亩,非礼也),在税制方面的反应。随后,在战国年间,七国纷纷变法,更反映了经济关系的变动,和由此而带来的政治上层建筑的变动,以及思想文化的变动。秦统一中国,废分封制,建立以皇帝为核心的中央专制主义政治制度,更是中国自春秋战国以来发生社会经济形态、社会形态大变动的一次必然的总结。但是,残酷的奴隶、农奴制依然存在,和奴隶、农奴制相适应的上层建筑依然存在,于是必然地爆发了陈胜、吴广起义,这是一场波澜壮阔、席卷全国的的扫荡旧的经济关系、旧的阶级关系、旧的上层建筑的伟大的劳动人民的斗争,无愧是推动中国社会从奴隶、农奴制社会向地主制社会转变的伟大的历史动力。代表下层平民百姓阶级的刘邦,战胜代表没落贵族阶级的项羽,根本原因,不在政治谋略的高低,不在军事手段的对错,当然这些起了作用,但主要的还是在历史的必然性,历史的进步要求。西汉社会已经完全不同于先秦社会。历史大大地前进了,发生了根本的转化。但是,奴隶制、农奴制的残余还有存在,于是,农民起义再一次充当了历史清道夫的角色。经过绿林、赤眉农民起义的扫荡,新上台的东汉皇帝光武帝刘秀,在他的顺应历史要求的改革中,最终给奴隶、农奴制生产方式画上了句号。毛主席对刘秀给予很高的评价,是伟人的眼光。
        初税亩的最初的变动开始,到刘秀最后的改革。这场历史变动,走过了八百多年的时间,在这样长的历史时间里,根据历史发展的必然要求,解决了一个又一个的历史课题,划分出一个又一个的历史段落,这正是活生生的社会经济形态、社会形态发展变化、从低级向高级转化的必然的历史过程。
        说到这里,我们就可以想到,西周、战国、魏晋三大封建说,以及其他各说,在具体历史事实的探讨上,都是包含真理的。所以发生分歧,并且长期得不到解决,主要问题还是出在对历史唯物主义理论方法的运用上,而就中最大的问题,恐怕还是出在对五种生产方式中前资本主义社会的两种社会生产方式的理解上。在研究者的头脑里,存在着一个并不正确的理论模式,用这个并不正确的理论模式去硬套中国古代的历史,套来套去,套出个众说纷纭,而哪一说都并不符合中国古代历史实际,都并不正确。从这个历史教训中,我们应该悟出一点道理,这就是,运用历史唯物主义这样一个唯一科学的历史观,看似简单,实际并不简单,在思想方法、认识方法、研究方法上对研究者有很高的要求。
                                                                          
        
       正是因为作为我们认识对象的人类社会历史具有这样复杂的特点,所以,我们坚持和运用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和方法,必须符合这一复杂的历史实际,正确反映这一复杂的历史实际,不能简单化,教条化。这是要想真正贯彻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对于我们提出的基本要求。
        历史事实告诉我们,正是由于人们参与人类社会的历史活动,才使人类社会历史具有它的特殊的唯物的辩证的发展规律,构成了人类社会历史和一般的自然界、包括动物界的运动发展过程的根本区别。这种以人们的社会实践活动构建的人类社会,必然地成为一个辩证的矛盾的统一整体。
        对此,我们还可以做进一步的思考。
        社会生产力是人们创造的社会生产力,而在人们创造一定的社会生产力的同时,也必然会创造和这种社会生产力相适应的社会生产关系。与此同时,人们在创造这种社会生产关系的同时,还会相应地创造为这种社会生产关系服务的政治的思想文化的上层建筑,并反转过来为推进社会生产关系的发展发挥其历史作用。这样一个人们从物质生产活动开始并随之展开政治活动、思想文化活动的历史过程,难道不只能是一个辩证统一的运动发展过程吗?而我们看到的真实的历史难道不正是这样发展变化的吗?
        显而易见,整个历史创造活动都是在人们参与下展开的实践活动。这个实践活动的过程,既是人们的物质活动和精神活动辩证统一的过程,也是人们的经济活动、政治活动和思想文化活动辩证统一的过程。
        人们总是在继承既定历史条件下,投入历史活动的。但是,人们又不会总是停留在既定历史条件下投入历史活动,如果人们只能仅仅做到这一点,那就不会有历史的进步、历史的发展。历史当然不是这样的。历史的事实是,人们不会只是停留在既定历史条件下投入历史活动,而是不断地以既定的历史条件为出发点,在生产实践、科学实验实践、政治实践、思想文化实践中,进行新的历史创造。这才会有社会生产力、社会生产关系、社会上层建筑乃至整个社会形态不断地从低级走向高级的发展变化。历史唯物主义就是这样科学地解释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这里的所谓创造,就是说的人们在实践过程中、在物质的活动和精神的活动辩证统一的过程中,实现新陈代谢,从低一级社会形态推进到高一级社会形态,不断推动着历史发展前进。
        如果这样理解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规律是正确的,那么,我们在理解和运用历史唯物主义的时候,不能把人放在历史唯物主义之外,相反,应该把人放在历史唯物主义之内,作为人类社会历史发展变化的决定性因素、唯物主义基础去理解、去把握、去运用。只有做到这一点,才算是把唯物主义贯彻到底,才算是正确认识并把握住了把历史唯物主义,从而才能够避免重犯恩格斯所批评的那些错误。      
        历史是人类社会的历史,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从而和神学的观点、历史唯心主义的观点划清了界限。用毛主席的话说就是,人们在生产斗争、科学实验、阶级斗争三大革命实践运动中创造着自己的历史。因此,历史唯物主义作为一种科学的历史观,包含、必须包含人的内容是不言而喻的。
        牢牢把握住这一点,对于正确认识、正确运用历史唯物主义还有进一步的意义。这就是,既然人类社会的历史是人类通过自己的创造性的活动创造的历史,那么,这个创造历史的活动过程,就必然是人类的物质实践活动和人类的精神实践活动辩证统一的过程。我在几篇谈论认识论的小文中论述过,人类的物质实践活动过程,是包括精神实践活动过程在内的,是二者的辩证统一过程。只有认识到这一点,才能正确认识毛主席强调的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这个毛主席在《实践论》中揭示的人类获得正确认识的规律。人类正是这样创造历史的。人类的实践活动从来不是盲目的实践,而是和认识活动辩证统一的实践。所以,对马克思所说的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不能做错误的简单的割裂的形而上学的理解。作为一种人类的历史活动过程,不管是物质生活生产方式的发展过程,还是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发展过程,都是包含着认识活动、精神活动的,这是一个辩证的、相互作用的、相互转化的、能动的实践过程。
        请大家想一想,人们在创造生产工具的时候,在运用生产工具的时候,也就是在从事生产活动实践的时候,能不带着认识、能不和认识过程相统一吗?正因为社会生产力是人们的社会生产力,所以,马克思在《哲学的贫困》一书中说:在一切生产工具中最强大的一种生产力是革命阶级本身。(《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第160页,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与之相应的是,一种生产关系的产生,这种生产关系的不断发展、不断上升,能和人们的认识活动分割开来吗?难道不是在生产活动实践过程中,经过和认识活动的辩证统一,才创造出来的吗?至于政治斗争的展开,阶级斗争的展开,以及庞大的政治上层建筑、精致的思想文化的形成,都离不开认识活动、精神活动的创造。我们在谈论人们的历史活动的时候,经常说一句话,叫做“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不能把这句话绝对化。不能认为“人的意志”在人类的历史创造活动中是不起作用的,甚至是违背历史发展要求的。如果事实真是这样,那还有什么人类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社会生产力的创造,社会生产关系的创造,庞大的上层建筑的创造,以及与之相连的生产斗争、科学实验、阶级斗争,哪一项创造、哪一项活动,离得开人们的科学认识,以及由这种科学认识而产生的“人的意志”?难道人类是在没有任何正确认识,只是傻乎乎地盲目地像木偶一样在历史规律推动下被动地创造历史的吗?如果历史是这样发生的,那还有什么伟大的历史壮举可言?还有什么伟大的历史人物可言?过去,我在一篇小文章中批评过,认为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产生以前,人类在社会历史领域里的认识都总是历史唯心主义的,我说这是不对的,是不符合历史实际的。只要人类的历史活动是在推动历史前进,那么人类在从事这些历史活动的时候,总要有符合历史实际的唯物主义的认识路线。这才是人类积极地主动地创造自己历史的一种必然。所以,片面强调“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实际上是并没有正确认识人类创造历史的规律,是对历史唯物主义的一种错误理解。毛主席常说,物质变精神,精神变物质,讲得是二者辩证统一。人类的历史创造活动过程,也是这样一个物质变精神、精神变物质的辩证统一的过程。恩格斯所批评的那种对历史唯物主义的误解之所以发生,其失足之处就在这里。所以,不能简单地把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的“唯物”简单地理解为“物”的主义,只有物,没有人,只有物,没有思想,这不是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而是一种毛主席批评的机械的简单的形而上学的“唯物主义”,实际上是一种变相的唯心主义。这里的“唯物”是必须包含人的,而且必须包含人的精神活动,是物质和精神的辩证统一体。至于庞大的政治上层建筑,以及精致的思想文化,不用说,更离不开认识活动、精神活动的创造。毛主席常说,物质变精神,精神变物质,正是指的二者辩证统一的过程。所以,不能简单地把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的唯物简单地理解为的主义。那是一种毛主席批评的机械的简单的形而上学的唯物主义,实际上是一种变相的唯心主义。这里的唯物是必须包含人的,而且必须包含人的精神活动、认识活动,是物质和精神的辩证统一体。
        人类的历史活动的事实和人类的历史活动的规律告诉我们,人类总是在各种不同的生产实践、社会实践的活动过程中,不断地获得各种各样的符合客观事物规律的正确认识,并在这些正确认识的指导下,不断地能动地自觉地创造人类自己的历史。
        坚持这个认识,对于坚持历史唯物主义是非常重要的。
        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不能把人类社会的历史简单地解释为、等同为的历史。不是的。人类社会的历史只能是人类的物质活动和精神活动辩证统一的历史。这是人类历史的基本特点。人类的认识活动、精神活动是贯穿于人类的全部历史活动之中的。只是,这一活动是以生产活动为基础、为起点,而展开全部历史活动的。这才是以辩证唯物主义为思维方法而诞生的历史唯物主义对人类社会历史的科学理解。我们只有坚持这样的辩证唯物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才能正确地科学地研究解释人类社会的全部历史,才能把一部生动活泼的绚丽多彩的人类历史呈现在世人面前。
        所以,贯彻历史唯物主义,必须把人贯彻进来。这是唯物主义的基本要求。正是人,只有人,才会把物质和精神辩证统一起来。才能反映出人类社会历史的基本特点,才能和动物界、植物界以及一切自然界的历史,作出区别。
        只有坚持这样一个真正的正确的历史唯物主义观点,我们才能科学地正确地认识人类社会历史的发展过程,对人类社会历史的发展过程作出科学的解释。无论是在认识社会生产力的基本特征的时候,还是在认识社会经济形态、 社会形态的基本特征的时候,才都不会忘记和人的发展水平、发展状况统一起来。
        人体解剖是猴体解剖的一把钥匙。只要看一下我们的现存的现实生活,就对我在这里所讲的道理不会产生怀疑。我们的现实的社会形态究竟会是怎样的,并不是只要有了高度发达的现代化生产力就能决定出来的,很重要的还要看,掌握了这一现代化生产力的人们已经达到了怎样的水平,而这最终决定着我们现存的社会经济形态、社会形态的基本面貌。历史的事实是,人远比物复杂多了,正因为如此,才必然地展现出人类社会历史的多样性,才使人类社会历史分外生动活泼,而不是简单的机械的只见物不见人的刻板的历史。要想从这样复杂的人类社会历史中,揭示在这种多样性中存在着的历史统一性、规律性,是一件有难度的需要高度抽象的科学研究工作。这也就是前面我们所引的恩格斯关于这个问题所讲的道理。
        只要我们接触实际的历史,就可以认识到,这里所讲的观点、方法是正确的,是真正的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方法,是真正地把历史唯物主义贯彻到底的观点、方法。不仅恩格斯开列的那几本著名著作是革命导师运用历史唯物主义观点、方法写作的典范,我想,大家熟知的《共产党宣言》,也是这样的运用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方法写出来的典范。关于这一点,恩格斯有一个权威的说明,而且两次重申。这就是恩格斯为1883年版《共产党宣言》所写的序言,和为1888年英文版《共产党宣言》所写序言,在这两个序言中,恩格斯用几乎完全相同的语言,表述了宣言中始终贯彻的基本思想每一历史时代主要的经济生产方式与交换方式以及必然由此产生的社会结构,是该时代政治的和精神的历史所赖以确立的基础,并且只有从这一基础出发,这一历史才能得到说明;因此人类的全部历史(从土地公有的原始氏族社会解体以来)都是阶级斗争的历史,即剥削阶级和被剥削阶级之间、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之间斗争的历史;这个阶级斗争的历史包括着包括有一系列发展阶段,现在已经达到这样一个阶段,即被剥削被压迫的阶级(无产阶级),如果不同时使整个社会一劳永逸地摆脱任何剥削、压迫以及阶级划分和阶级斗争,就不能使自己从进行剥削和统治的那个阶级(资产阶级)的控制下解放出来。这一思想在我看来,应该对历史学做出像达尔文学说对生物学那样的贡献。(《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37页,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
        18776月写成,随后于1878年刊登于在布伦瑞克发行的《人民历书》丛刊中的《卡尔。马克思》一文中,在解释马克思的第一个伟大发现时,大体也是这样写的。不用说,在马克思还健在的情况下,以恩格斯的名义发表的简要的但又是全面地介绍马克思的权威性的文章,肯定是会经过马克思过目的。所以,可以说,恩格斯这几次对于历史唯物主义基本思想、基本原则的阐述,应该是马克思恩格斯两个人的相当成熟的意见。因此,重要性也就不言而喻了。
        结合我们这里讨论的问题,我想说两点体会。
        一点是,讲历史唯物主义是不能离开人的,要从人们的生产活动讲起。
        再一点是,从历史唯物主义观点看人类社会的历史,人们在一定社会生产力的基础上构成的经济关系,不仅是人类社会运动发展的基础,又是带动人类社会发展的纲,人们的经济关系的变动,带动着整个社会历史的变动。在阶级社会里,这种人们的经济关系,也就是人们的阶级关系,并由此发生人们之间的阶级斗争。阶级斗争是贯穿人类文明社会历史的一条红线,是推动人类阶级社会向前发展的基本动力,是带动人类阶级社会向前发展的总纲。这是在阶级社会里,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的一种必然现象。充分显示了人类社会的历史是人类自己的历史,是人类以自己的能动活动、包括阶级斗争创造出来的。
        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我认为,毛主席的那段著名的、但又被一些反毛文人所责难的关于历史唯物主义的名言,是正确的。提出责难的人,主要是想表现一点他们的阶级偏见,至于对于历史唯物主义,可以说,他们是不懂的。
        毛主席是在1949814日所写的《丢掉幻想,准备斗争》一文中,在批判美国国务卿艾奇逊的白皮书中,曾经这样写过:阶级斗争,一些阶级胜利了,一些阶级消灭了。这就是历史,这就是几千年的文明史。拿这个观点解释历史的就叫做历史的唯物主义,站在这个观点的反面的是历史的唯心主义。
        毛主席的这个话没有说错,完全是一种正确的彻底的历史唯物主义对历史的理解。其实,大家一看就知道,这无非是《共产党宣言》第一章开宗明义的第一句话的换一个说法。宣言写的是:到目前为止的一切社会的历史都是阶级斗争的历史。(《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第250页,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毛主席无非是根据文章的需要,用文学的笔法再次表达了这个真理。
        和这个真理相统一,毛主席还有一句名言:马克思主义的道理千条万绪,归根结底就是一句话,造反有理。根据这个道理,于是就反抗,就斗争,就干社会主义。这是运用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对马克思主义的最简明最科学的解释,揭示了、抓住了马克思主义的本质。
        和这个真理相统一,在社会主义革命时期,毛主席又提出了一句名言:以阶级斗争为纲。并解释说,阶级斗争是纲,其余都是目,纲举目张。”“阶级斗争,一抓就灵。
        毛主席掌握马克思主义的确是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这些话,如此简洁明了,而又如此切中要害。这才真是飞机上挂暖壶----高水平。这是完全地彻底地贯彻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按照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社会形态更替的基础在社会经济形态,而社会经济形态是通过社会经济关系表现出来的,在阶级社会中,社会经济关系必然表现为阶级关系,以及由此而必然地发生阶级斗争。阶级斗争推动着社会经济关系、社会经济形态的发展变化,并最终带来社会经济关系、社会经济形态的更替。正是根据这个历史唯物主义的道理。既然共产党人的宗旨,就是要按照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必然规律,用共产主义的社会经济形态、社会形态,代替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形态、社会形态,那自然就是要进行阶级斗争,就是要以阶级斗争为纲。
        强调纲、抓住纲,只是为了抓住事物的本质,抓住事物的根本规律,这不等于否定的存在。毛主席说纲举目张,就是告诉我们,只有抓住了纲,才能把也抓起来。我想,任何一个人都不会人认为,人类社会只有阶级斗争,而没有其他内容。从马克思到毛主席,都是常人不可企及的非常博学的大学者、大科学家,当然更不会有这样简单的浅薄的可笑的认识。
        毛主席的思想是非常革命的思想,这一革命的思想,是以它的科学性为基础的。这种科学性就是来自坚持历史唯物主义,用历史唯物主义认识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基本规律,认识人类社会从资本主义社会向共产主义社会过渡的基本规律。
        毛主席是大革命家,也是大科学家。反对他,打倒他,抛弃他的思想,抛弃他的路线的人,是永远不会理解毛主席的革命的科学的伟大的思想的。根本原因自然在立场,阶级立场不同,世界观不同。但是,水平确实也不同,根本不在一个档次上。说什么是人不是神集体智慧的结晶。这不过是制造笑话。巨人和侏儒都是人不是神,但是巨人就是巨人,侏儒永远还是侏儒;说侏儒能和巨人一起创造、一起结晶伟大,这难道不正是一种恨天高的侏儒的心态吗?说说也就罢了,过过嘴瘾,却非要写进堂而皇之的决议,丢死人了!
        说到这里,大家都会想到,历史唯物主义是我们共产党人进行社会主义革命,为实现人类的彻底解放而斗争的最重要的思想武器。
        为了使我们不犯或少犯错误,为了使我们在现实的社会主义革命斗争中不走弯路或不走大的弯路,我们必须真正地弄懂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真正正确地掌握住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尽量争取不犯恩格斯所批评的那种误解历史唯物主义的错误。
        这是我做这篇小文的根本目的和落脚点。可惜,力不从心,能否如愿以偿,确实没有把握,希望高明的批评者弥补。
                                2021818  于马克思家乡红思屡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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