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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唯物主义再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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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0-30 21:13:3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历史唯物主义再思考
                                  项观奇
                                    
    无论是在马克思生前,还是在马克思去世以后,恩格斯在评论马克思一生所做的贡献的时候,总是强调有两个伟大的发现:一个就是唯物主义历史观,简称唯物史观,也就是历史唯物主义;另一个则是剩余价值学说。
    我想这应该是被马克思本人所认可的。
    唯物主义历史观是关于人类社会历史发展最根本规律的一种理论观点。既是认识论,也是方法论。正是运用这一最根本、也是最科学的对人类社会历史认识的方法去研究解剖、认识资本主义社会,才发现了提出了剩余价值理论。
    如果进一步探究,如同自马克思以来革命几位革命导师都曾强调过的,唯物主义历史观,实际也就是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对人类社会历史的一种认识和运用。马克思本人就多次强调过他的辩证法,和黑格尔的辩证法,是根本不同的,是经过了革命改造的,也就是常说的把头脚倒立的唯心主义的辩证法改造成为符合客观事实的唯物主义的辩证法。然后,用这样的唯物辩证法,去研究人类社会历史,包括资本主义社会的历史。从这个意义上看问题,历史唯物主义实际就是辩证唯物主义在历史认识领域里的展开,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是统一的。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二版跋》中,就是这样谈论他的研究方法的,很值得我们重视和研究。马克思写道:“彼得堡的《欧洲通报》在专谈《资本论》的方法一文(1872年5月号第427~436页)中,认为我的研究方法是严格的现实主义的,而叙述方法不幸是德国辩证法的。作者写道:‘如果从外表的叙述形式来判断,那末最初看来,马克思是最大的唯心主义哲学家,而且是‘德国的’极坏的唯心主义哲学家。而实际上,在经济学的批判方面,他是他的所有前辈都无法比拟的现实主义者。绝不能把他称为唯心主义者。’”马克思这样回答了这位批评者:“我回答这位作者先生的最好的办法是从他自己的批评中摘出几段话来,这几段话也会使某些不懂俄文原文的读者感到兴趣。这位作者先生从我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1859年柏林版第4至7页,在那里,我说明了我的方法的唯物主义基础)中摘引一段话后说:‘在马克思看来,只有一件事情是重要的,那就是发现他所研究的那些现象的规律。而且他认为重要的,不仅是在这些现象具有完成形式和处于一定时期内可见到的联系中的时候支配着他们的那种规律。在他看来,除此而外,最重要的是这些现象变化的规律,这些现象发展的规律,即它们由一种形式过渡到另一种形式、由一种联系秩序过渡到另一种联系秩序的规律。他一发现了这个规律,就详细地来考察这个规律在社会生活中表现出来的各种后果......所以马克思竭力去做的只是一件事:通过准确的科学研究来证明一定的社会关系秩序的必然性,同时尽可能完善地指出那些作为他的出发点和根据的事实。为了这个目的,只要证明现有秩序的必然性,同时证明这种秩序不可避免地要过渡到另一种秩序的必然性就完全够了,而不管人们相信或不相信,意识到或没有意识到这种过渡。马克思把社会运动看作受一定规律支配的自然历史过程,这些规律不仅不以人的意志、意识和意图为转移,反而决定人的意志、意识和意图      既然意识要素在文化史上只起着这种从属作用,那么不言而喻,以文化本身为对象的批判,比任何事情更不能以意识的某种形式或某种结果为依据。这就是说,作为这种批判的出发点的不能是观念,而只能是外部的现象。批判将不是把事实和观念比较对照,而是把一种事实同另一种事实比较对照。对这种批判唯一重要的是,把两种事实尽量准确地研究清楚,使之真正形成相互不同的发展阶段,但尤其重要的是,同样准确地把各种秩序的序列、把这些发展阶段所表现出来的连贯性和联系研究清楚......但是有人会说,经济生活的一般规律,不管是应用于现在或过去都是一样的。马克思否认的正是这一点。在他看来,这样的抽象规律是不存在的......根据他的意见,恰恰相反,每个历史时期都有它自己的规律。一旦生活经过了一定的发展时期,由一定阶段进入另一阶段时,它就开始受另外的规律支配,总之,经济生活呈现出的现象,和生物学的其他领域的发展史颇相类似...... 旧经济学家不懂得经济规律的性质,他们把经济规律同物理学定律和化学定律相比拟......对现象所做的更深刻的分析证明,各种社会机体像动植物机体一样,彼此根本不同......由于各种机体的整个结构不同,他们的各个器官有差别,以及器官借以发生作用的条件不一样等等,同一个现象却受完全不同的规律支配。例如,马克思否认人口规律在任何时候在任何地方都是一样的。相反地,他断言每个发展阶段有他自己的人口规律......生产力的发展水平不同,生产关系和支配生产关系的规律也就不同。马克思给自己提出的目的是,从这个观点出发去研究和说明资本主义经济制度,这样,他只不过是极其科学地表述了任何对经济生活进行准确的研究必须具有的目的......这种研究的科学价值在于阐明了支配着一定社会机体的产生、生存、发展和死亡以及为另一更高的机体所代替的特殊规律。马克思的这本书确实具有这种价值。
    马克思为什么在篇幅不大的一篇“跋”当中,引用了《资本论》的批评者的这么一大段文字,对于思维缜密的马克思来说,这当然不是偶然的。我认为,主要就是因为批评者把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所表述的历史唯物主义的研究方法,给予了很准确很完整很好的阐述。正像马克思接下来所说的那样:“这位作者先生把它称为我的实际方法的东西描述的这样恰当,并且在考察我个人对这种方法的运用时又抱着这样的好感,那他所描述的不正是辩证方法吗?”
    接着,马克思对他的辩证方法做了科学的解释,留下了那段脍炙人口的关于辩证法的革命本质的名言。
    我这里不惜篇幅引用这一大段文字,当然也不是偶然的。但是,我另有目的。我主要是想借用马克思本人的解释,说明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是统一的。马克思把批评者阐述的历史唯物主义研究方法,以反问的口气说成是,“那他所描述的不正是辩证方法吗?”而接下来,马克思又对自己的唯物辩证法作了科学解释,阐明了马克思主义的唯物主义辩证法和黑格尔的唯心主义辩证法的本质区别。马克思的这些论述告诉我们,在马克思心目中,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是完全统一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在本质上是一个东西。
    也许正因为这样,恩格斯在论述马克思的贡献时,把第一个贡献归结为历史唯物主义,而这在实际上,也就包括了对创立辩证唯物主义的贡献。请大家想一想,是不是可以作这样的理解?
    不管怎么说,有一点是非常清楚的。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中,历史唯物主义具有特别重要的地位,是认识人类社会历史的唯一科学的历史观,是我们必须遵循必须掌握的认识人类社会历史的最根本的方法。这一历史观的最根本的特点和最根本的要求就是必须和辩证唯物主义统一起来,因为这一历史观的科学性来自辩证唯物主义,不过是辩证唯物主义在认识人类社会历史领域里的展开。
                                 
    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真正弄懂历史唯物主义,特别是真正学会运用历史唯物主义,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事与愿违,是常常发生的。我们在理解历史唯物主义和运用历史唯物主义的时候,常常违背了它的根本特点,既不是唯物的,也不是辩证的。常常自觉不自觉地滑向了教条主义,而实际就是一种历史唯心主义。
    针对这样的问题,就有了本文“再思考”这个题目。
    恩格斯晚年已经看到了这样一个问题。这从他当时所写的几封信中有比较清楚的反映。
    恩格斯对当时一些号称信奉、掌握马克思主义的人、主要是青年人的实际马克思主义水平,很不满意。
    1890年8月5日在写给康. 施米特的信中,曾经这样写道:“唯物史观现在也有许多朋友,而这些朋友是把它当做不研究历史的借口的。正像马克思关于七十年代末的法国‘马克思主义者’所曾经说过的:‘我只知道我自己不是马克思主义者。”
    二十多天后,8月27日,在给保. 拉法格的信中又一次写道:“所有这些先生们都在搞马克思主义,然而是十年前你在法国就很熟悉的那种马克思主义,关于这种马克思主义,马克思曾经说过:‘我只知道我自己不是马克思主义者。’马克思大概会把海涅对自己的模仿者说的话转送给这些先生们:‘我播下的是龙种,而收获的却是跳蚤。’”
    可见,在恩格斯晚年的90年代,他对一些号称是“马克思主义者”的人所理解、所掌握的唯物史观,是很不以为然的,所以,才反复引用马克思的话“我只知道我自己不是马克思主义者”。
    具体而言,恩格斯当时着重批评的,是对历史唯物主义的简单的机械的割裂的理解,这种理解根本不符合历史唯物主义的唯物的辩证的思想方法要求,把历史唯物主义有意无意地变成了一种十分浅薄十分简单的模式化的唯心主义的思想方法。
    看一下恩格斯是怎样批评的:
    在前引1890年8月5日给康. 施米特的信中,恩格斯批评说:“无论如何,对德国的许多青年作家来说,‘唯物主义的’这个词只是一个套语,他们把这个套语当作标签贴到各种事物上去,再不做进一步的研究,就是说,他们一把这个标签贴上去,就以为问题已经解决了,但是我们的历史观首先是进行研究工作的指南,并不是按照黑格尔学派的方式构造体系的方法。必须重新研究全部历史,必须详细研究各种社会形态存在的条件,然后设法从这些条件中找出相应的政治、私法、美学、哲学、宗教等等的观点。在这方面,到现在为止只做出了很少的一点成绩,因为只有很少的人认真地这样做过。在这方面,我们需要很大的帮助,这个领域无限广阔,谁肯认真地工作,谁就能做出许多成绩,就能超群出众。但是,许多年轻的德国人却不是这样,他们只是用历史唯物主义的套语(一切都可能变成套语)来把自己的相当贫乏的历史知识(经济史还处在襁褓之中呢!)尽速构成体系,于是就自以为非常了不起了。”
    同年9月21日,恩格斯在给约. 布洛赫的信中又说:“根据唯物史观,历史过程中的决定性因素归根到底是现实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无论马克思或我都从来没有肯定过比这更多的东西,如果有人在这里加以歪曲,说经济因素是唯一决定性的因素,那末他就是把这个命题变成毫无内容的抽象的、荒诞无稽的空话。经济状况是基础,但是对历史斗争的进程发生影响,并且在许多情况下主要是决定着这一斗争的形式的,还有上层建筑的各种因素:阶级斗争的各种政治形式和这个斗争的结果——由胜利了的阶级在获胜以后建立的宪法等等,各种法权形式以及所有这些实际斗争在参加者头脑中的反映,政治的、法律的和哲学的理论,宗教的观点以及他们向教义体系的进一步发展。这里表现出这一切因素间的交互作用,而在这种交互作用中归根到底是经济运动作为必然的东西通过无穷无尽的偶然事件(即这样一些事物,他们的内部联系是如此疏远或者是如此难以确定,以致我们可以忘掉这种联系,认为这种联系并不存在)向前发展。否则把理论应用于任何历史时期,就会比解一个最简单的一次方程式更容易了。”
    接着恩格斯对唯物史观的方法论意义,又做了进一步的解释。虽然文字很长,但是很重要,我们把它全部引用在这里。
    恩格斯说:“我们自己创造着我们的历史,但是第一,我们是在十分确定的前提和条件下进行创造的。其中经济的前提和条件归根到底是决定性的。但是政治等等的前提和条件,甚至那些存在于人们头脑中的传统,也起着一定的作用,虽然不是决定性的作用。普鲁士国家也是由于历史的、归根到底是经济的原因而产生出来和发展起来的。但是,恐怕只有书呆子才会断定,在北德意志的许多小邦中,波兰登堡成为一个体现了北部和南部之间的经济差异、语言差异,而自宗教改革以来也体现了宗教差异的强国,这只是由经济的必然性所决定,而不是也由其他因素所决定(在这里首先起作用的是这样一个情况:勃兰登堡由于掌握了普鲁士而卷入了波兰事件,并因而卷入了国际政治关系,后者在形成奥地利王室的威力时也起过决定的作用)。要从经济上说明每一个德意志小邦的过去和现在的存在,或者要从经济上说明那种把苏台德山脉至陶努斯山脉所形成的地理划分扩大成为贯穿全德意志的真正裂痕的高地德意志语的音变的起源,那末,要不闹笑话,是很不容易的。
    但是第二,历史是这样创造的,最终的结果总是从许多单个的意志的相互冲突中产生出来的,而其中每一个意志,又是有许多特殊的生活条件,才成为它所成为的那样。这样就有无数互相交错的力量,有无数个力的平行四边形,而由此就产生出一个总的结果,即历史事变,这个结果又可以看作一个作为整体的、不自觉地和不自主地起着作用的力量的产物。因为任何一个人的愿望都会受到任何另一个人的妨碍。而最后出现的结果就是,谁都没有希望过的事物。所以以往的历史总是像一种自然过程一样进行,而且实质上也是服从于同一运动规律的。但是,各个人的意志----其中的每一个都希望得到他的体质和外部的终归是经济的状况(或是他个人的,或是一般社会性的)使他向往的东西——虽然都达不到自己的愿望,而是融合为一个总的平均数,一个总的合力,然而从这一事实中决不应作出结论说,这些意志等于零。相反地,每个意志都对合力有所贡献,因而是包括在这个合力里面的。
    其次,我请您根据原著来研究这个理论,而不要根据第二手的材料来进行研究----这的确要容易的多。马克思所写的文章,没有一篇不是由这个理论起了作用的。特别是《路易. 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这本书是运用这个理论的十分突出的例子。《资本论》中的许多提示也是这样。其次,我也可以向您指出我的《欧根. 杜林先生在科学中实行的变革》和《路德维希. 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我在这两部书里对历史唯物主义做了就我所知是目前最为详尽的阐述。
    青年们有时过分看重经济方面,有一部分是马克思和我应当负责的。我们在反驳我们的论敌时,常常不得不强调被他们否认的主要原则,并且不是始终都有时间地点和机会来给其他参与交互作用的因素以应有的重视。但是,只要问题一关系到描述某个历史时期,即关系到实际的应用,那情况就不同了,这里就不容许有任何错误了。可惜人们往往以为只要掌握了主要原理,而且还并不总是掌握得正确,那就算已经充分地理解了新理论并且立刻就能够应用它了。在这方面,我是可以责备许多最新的‘马克思主义者’的;这的确也引起过惊人的混乱......”
    1890年10月27日还是给康 施米特的信中,也谈到这个问题。恩格斯写道:“因此,如果巴尔特认为我们否认经济运动的政治等等反映对这个运动本身的任何反作用,那他就简直是跟风车做斗争了。他只许看看马克思的《雾月十八日》,那里谈到的几乎都是政治斗争和政治事件所起的特殊作用,当然是在它们普遍依赖于经济条件的范围内。或者看看《资本论》,例如关于工作日的那一篇,那里表明,肯定是政治行动的立法起着多么重大的作用。或者看看关于资产阶级的历史的那一篇(第二十四章)。如果政治权利在经济上是无能为力的,那么我们又为什么要为无产阶级的政治专政而斗争呢?暴力(即国家权力)也是一种经济力量!”(《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486页,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
    今天我们重新阅读、学习这些信件,很容易看出,在那段时间里,恩格斯经常遇到的一个在他看来是非常重要的一个问题,就是对历史唯物主义误解的问题。
    1893年7月14日在给弗 梅林的信中又一次谈论这个问题。这也是一封比较长的信,有许多精彩的内容。例如关于人们活动的真正动力的问题,恩格斯就有一段十分精彩的论述。因为不是我们这里要讨论的问题,我们就不引用了。我只抄录两段和我们这里讨论的问题有关系的论述。
    恩格斯先是说:“此外,被忽略的还有一点,这一点在马克思和我的著作中通常也强调得不够,在这方面我们两人都有同样的过错。这就是说,我们最初是把重点放在从作为基础的经济事实中探索出政治观念、法权观念和其他思想观念以及由这些思想观念所制约的行动,而当时是应当这样做的。但是我们这样做的时候为了内容而忽略了形式方面,即这些观念是由什么样的方式和方法产生的。这就给了敌人以称心的理由来进行曲解和歪曲,保尔.巴尔特就是明显的例子。”后面,恩格斯又一次谈论这个问题,说:“与此有关的还有思想家们的一个荒谬观念,这就是,因为我们否认在历史上起作用的各种思想领域有独立的历史发展,所以我们也否认他们对历史有任何影响。这是由于把原因和结果刻板地、非辩证地看作永恒对立的两极,完全忽略了相互作用。这些先生们常常故意忘却,当一种历史因素一旦被其他的归根到底是经济的原因造成的时候,它也影响周围的环境,甚至能够对产生它的原因发生反作用。例如在您的书中第475页上巴尔特讲到教士等级和宗教的地方,就是如此。”
    恩格斯的这些论述,不用我说,大家都会想到,是非常重要的,是革命导师自己对他们所创立的历史唯物主义做出的最权威的解释,是我们学习、理解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的最好的指导。
    我这里所谈的就是我的一点学习的体会。
    恩格斯这里着重批评的是把经济现象和政治现象、思想现象截然割裂开来,甚至完全对立起来的一种对于历史唯物主义的误解。对这一误解的发生,恩格斯做了分析,认为主要是因为对马克思和他关于历史唯物主义表述的一种误解,并且,十分谦虚地做了自我批评,认为这一误解的发生,也与当时马克思和他着重批判历史唯心主义、强调经济因素的基础作用分不开。
    我认为恩格斯的分析是从实际出发的,是完全正确的。对此,我们也有切身的体会。从前苏联,到我们自己,长期以来、甚至直到现在,也存在着对于历史唯物主义的这种误解。就此而言,恩格斯的批评没有过时,依然值得我们认真学习。本文,也可以说,就是一篇学习恩格斯教导的体会。
    我们分析误解发生的原因,可以看到,最为突出的是表现在对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对历史唯物主义的那一段经典表述的误解。
    大家都熟知马克思的这一经典表述,但是为了方便讨论,我还是把这段话引用在下面。
    “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活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这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发生矛盾。于是这些关系便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那时社会革命的时代就到来了。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慢或快地发生变革。在考察这些变革时,必须时刻把下面两者区别开来:一种是生产的经济条件方面所发生的物质的、可以用自然科学的精确性指明的变革,一种是人们借以意识到这个冲突并力求把它克服的那些法律的、政治的、宗教的、艺术的或哲学的,简言之,意识形态的形式。我们判断一个人不能以他对自己的看法为根据,同样,我们判断这样一个变革时代也不能以它的意识为根据;相反,这个意识必须从物质生活的矛盾中,从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现存冲突中去解释。无论哪一个社会形态,在他们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绝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存在的物质条件在旧社会的胎胞里成熟以前是绝不会出现的,所以人类始终只提出自己能够解决的任务,因为只要仔细考察就可以发现,任务本身,只有在解决它的物质条件已经存在或者至少是在形成过程中的时候,才会产生。大体说来亚细亚的、古代的、封建的和现代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可以看作是社会经济形态演进的几个时代。资产阶级的生产关系是社会生产过程的最后一个对抗形式,这里所说的对抗,不是指个人的对抗,而是指从个人的社会生活条件中生长出来的对抗;但是,在资产阶级社会的胎胞里发展的生产力,同时又创造着解决这种对抗的物质条件。因此,人类社会的史前时期就以这种社会形态而告终。”(《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第82~83页,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
    要说,如果真正仔细地认真地研究马克思对唯物史观的这一经典表述,应该对历史唯物主义有一个正确的理解。但是,正如恩格斯分析的,我们的误解,恰恰就是出在对革命导师这类关于唯物史观的经典表述,做了片面地机械地割裂地理解。
    经过重新学习,经过反复地再思考,我有了一点新的体会。
    马克思写《政治经济学批判》,后来继而写《资本论》,主要是研究资本主义经济形态。“序言”里马克思所表述的历史唯物主义方法,是和这一研究对象相统一的。所以在表述了历史唯物主义方法后,紧接着写了那句著名的话,“大体说来,亚细亚的、古代的、封建的和现代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可以看作是社会经济形态演进的几个时代。”我认为,这里需要认真做思考的是,在表述历史唯物主义方法的时候,作为研究的对象是人类社会经济形态、还是人类社会形态,这在对研究方法表述的侧重点上,是不是还是有区别的?这一点,过去我们一直没有给予足够的注意和重视。
    同时,正如恩格斯所说的,他们当时论述的重点,确实是侧重于强调“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他们一直在其中活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这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发生矛盾。于是这些关系便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为生产力的桎梏。那时社会革命的时代就到来了。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慢或快地发生变革。”当然,正如恩格斯所说的,革命导师一旦进入人类社会历史的具体研究,就不会发生偏差,恩格斯反复举例的马克思的著名著作《路易. 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就是最好的证明。
    今天,为了避免重犯对历史唯物主义误解的错误,我们需要在总结历史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并以今天的新的认识水平为基础,对于历史唯物主义做再思考。
    人类社会的历史是人们自己创造的历史,是人们通过社会实践活动自己创造的历史。正如马克思在表述历史唯物主义原理时,一再使用“人们”这个概念,就是说的“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这一点,并非无关紧要,而是非常重要。
    无论是物质生产活动,还是政治活动,思想活动,都是以“人们”为主体从事的实践活动。因此考察人类社会历史运动发展的规律,不能离开“人们”。从创造社会生产力,到结成社会生产关系;从广阔的经济基础到庞大的上层建筑,直至万紫千红的思想文化,都是“人们”在从事这些实践活动。没有“人们”的创造性的实践活动,这一切都是不可能存在的。因此,在对人类社会历史做唯物主义考察的时候,不能离开“人们”。历史唯物主义决不是只见物不见人。相反,历史唯物主义的“物”,不仅必须包括人,而且是把人作为实践活动的主体去把握“物”的。而且只有这样认识历史唯物主义、把握历史唯物主义、运用历史唯物主义,才能符合、才能揭示人类社会历史辩证运动发展的规律性。
    革命导师关于历史唯物主义的表述,主要是从生产的发展,生产力的发展,生产关系的发展,去说明整个社会的发展的。这是对的。但是,我们在理解这个道理的时候,不能忘记,这种生产活动的进行和发展,都是“人们”在从事着的。说生产活动发展的水平决定着整个社会发展的水平,生产活动发展的水平和整个社会发展的水平相一致,实际也就是说从事生产活动的“人们”的发展水平,决定着整个社会的发展水平。所以,在坚持历史唯物主义观点考察人类社会历史运动发展的决定性因素的时候,不能只见物不见人,甚至,只是从生产工具上看历史发展。马克思在1847年所写的《哲学的贫困》一书中,是有这样一句话:“手推磨产生的是封建主为首的社会,蒸汽磨产生的是工业资本家为首的社会。”(《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第108页,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我们常常在理解马克思这句话的时候,会发生恩格斯所批评的那种错误。显然,马克思这句话是针对欧洲历史而言的,如果由此从方法论上引申出一种“生产工具决定论”,那在认识方法上就走向了历史唯物主义的反面。社会生产工具是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但是,在生产工具和人的关系上,人是占主导地位的决定性的因素。社会生产力归根结底是“人们”创造的,是“人们”在自己的生产劳动实践活动中,辛勤地创造出社会生产力,掌握、运用着社会生产力,并不断地推动、发展着社会生产力。可见,“人们”的发展水平和社会生产的发展水平是辩证统一的,而且,“人们”的发展水平决定着主导着社会生产的发展水平。正是以这样的“人们”的生产活动为起点,才有了生产力的发展,生产关系的发展,乃至整个社会的发展。这就是说,整个人类社会的矛盾运动,整个人类社会的一切发展,都是和人类的发展相统一的,都是人类自己活动创造的结果。这也就是说,我们在观察生产力发展的水平,生产关系发展的水平,乃至整个社会发展的水平的时候,不能忘记这是包括人类的发展水平的,不能和人类的发展水平割裂开来,不能离开人类去考察人类社会的历史。马克思所表述的那些矛盾、革命、变革,都是在人们的实践活动中体现出来的,又都是在人们的实践活动中实现的。所以,应该认识到,人类的发展是整个社会发展的的决定性因素。对于人类社会历史的考察,不能离开对于人类自身的考察。这才是对人类社会历史的一种辩证唯物主义的理解,是把辩证唯物主义彻底贯彻于认识人类社会历史的观点,也就是彻底的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
    正因为人类的发展对于整个人类社会的发展具有这样重要的决定的意义,而有精神活动又是人类独具的特点和独具的复杂性,在各种不同的历史背景、历史条件下,人类的发展还会受到各式各样的条件的制约,这就必然地会给人类的生产活动、政治活动、思想文化活动带来无限丰富的历史多样性和历史差别性,从而会必然地出现,不同地域、不同时代的人类发展的社会内容和形式并不一定完全一样,存在着各种差别性、多样性,也就决定了,从社会生产力到社会经济形态、到社会政治形态、到社会思想文化形态,总而言之,整个社会形态,都会表现出各自的历史特殊性。
    这正是真实的生动活泼的人类社会历史所展现给我们的丰富多彩的画面,我们了解、我们面对的人类社会的历史难道不是这样的吗?
                                    
    正如列宁多次在他的著作中指出的,历史唯物主义是唯一科学的历史观,正是、也只是在这一科学的历史观指导下,通过对人类社会历史的社会经济形态、社会形态作分析、作概括,从而才能找到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规律性。
    但是,经验告诉我们,一旦进入对人类社会历史的实际研究,要想找到人类社会历史的社会经济形态、社会形态演进的规律性,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无论在国内,还是在国外,无论是在理论界,还是学术界,特别是在历史学界,一旦遇到社会经济形态、社会形态的定性判断问题,以及与之相连的历史分期问题,都会发生激烈的长期的争论。例如,关于中国古代历史的这类问题的争论就很多,而其中所谓的中国古史分期问题,更是争论了几十年,长期不得解决(可参见林甘泉、李祖德、田人隆所著《中国古史分期问题五十年年》。我也在《历史研究》发表过关于这本书的书评。)
    之所以在社会科学的研究中会遇到这样的问题,从方法论的角度看问题,我认为主要还是发生在对于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解和运用的问题上。
    所以,在这里,我想简要地概括地就人类社会经济形态演进的规律性问题,谈几点具体意见。
    正是基于上面所说的对于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解,我认为,在资本主义社会以前的历史阶段中,因为当时的世界还没有连成一气,各地区、各国家、各民族都是在相对孤立的条件下,人们自己创造着自己的历史。在这样的历史条件下,各地区、各国家、各民族人们所从事的创造历史的活动的状况、创造历史的活动的过程、以及创造历史的活动的结果,都会毫不奇怪地必然地表现出自己的历史特殊性,无论是社会经济形态,还是社会政治形态,还是社会思想文化形态,都是这样。
    纵观全世界的历史进程,实际都是这样走过的。
    面对这样的真实的历史,要想寻找前资本主义人类社会历史演进的规律性,只能做较高层次上的抽象、概括,特别应该注意,不能把人类社会历史上已经出现的某个地区、某个国家、某个民族所经历的社会经济形态、社会形态,简单地作为一种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普遍规律去对待。其中肯定是包含规律的,但是,要从适当的层次上去进行抽象,而绝不能把一种具体的特殊的社会经济形态、社会形态简单等同于普遍规律。
    那么,到底应该怎样正确理解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所说的意见呢?即:“大体说来,亚细亚的、古代的、封建的和现代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可以看作是社会经济形态演进的几个时代。”
    我认为,这是马克思就当时他对世界历史的了解所做的一个理论概括。这个概括是有一定道理的,它反映了人类社会历史从低级向高级发展的历史的逻辑的顺序关系。例如,就封建制生产方式和古代的生产方式的关系而言,欧洲的历史事实告诉我们,封建制生产方式在古代的生产方式之后,封建制生产方式后来的发展高于古代的生产方式,所以,马克思这样排列有道理。
    但是,这毕竟是一个关于人类社会历史的社会经济形态循序演进的具体意见。且不说,关于亚细亚的生产方式,争论了多少年;就是对古代的、封建的生产方式,如果不局限于欧洲的历史,而是从全世界的历史出发,到底应该怎样理解,特别是怎样概括其中的历史规律性,今天看来,都还是值得研究的;而最重要的则是,马克思在这里对社会经济形态循序演进的概括,是不是能作为全世界人类社会历史从低级向高级演进的普遍规律,的确还是要讨论的。
    如果认真研究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批判(1857~1858年草稿)》“在资本主义生产以前的各种形式”一节中,马克思以“个人占有劳动客观条件的自然的和经济的前提。公社的各种形式”。和“劳动的个人对其劳动的自然条件的原始所有制”。作为历史的出发点,实际也就是以当时他对人类原始社会的理解为出发点,接下来,写了三个题目。即:“亚细亚的所有制形式”,“古代的所有制形式”,“日耳曼的所有制形式,它同亚细亚的和古代的所有制形式的区别”。仔细推敲马克思对这三种所有制形式的分析和论述,我们可以清楚看到,在马克思当时看来,这三种所有制形式,都是从他当时所理解的“原始所有制”形式发展而来的。这一点,我们在理解“序言”中所排列的这三种所有制形式的关系时,常常被忽略,甚至违背了马克思的原意。
    与此相关联,也涉及到我们通常所讲的“五种生产方式”中的前资本主义社会的人类社会历史的社会经济形态、社会形态的发展演进的规律问题。我曾探讨过“五种生产方式”理论形成的来龙去脉,写过一篇《论五种生产方式理论的形成》,刊登在《历史研究》1986年第6期上,可供参考。这里不去重复该文所讲的意见。现在看来,这个问题是一个依然值得继续研究的问题。恩格斯就明确说过,广义政治经济学还有待创造,也就是说,对于前资本主义社会的社会经济形态的研究还是非常不够的。前面所引恩格斯1890年8月5日写给康 斯米特的信中也明确说,全部历史还要重新研究,已经做过的工作是远远不够的。在这种情况下,怎么能说对于前资本主义社会的社会经济形态演进的规律,已经能够把握准确了呢?
    可见,这里存在的问题,首先是对历史唯物主义运用的理解的问题,是认识论的问题,思想方法的问题。方法问题不解决,理论问题永远解决不了。
    二、相对而言,中国的前资本主义社会的历史是颇具典型意义的。一是因为这是中国人在外来影响非常微弱的情况下,独立创造的历史。二是因为这是一个人口众多的大国创造的历史。
    中国古代历史的社会经济形态、社会形态演进的规律,我们到现在也并没有搞清楚。争论来争论去,争论了几十年也没有解决。史料稀少,解读不易,是问题有难度的一方面;但是,更主要的,我认为,还是出在研究方法上,也就是出在对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解和对历史唯物主义的运用上。
    最突出的问题,出在对从原始社会解体到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占主导地位这一历史阶段中的社会经济形态、社会形态发展变更的认识上,也就是对一般常说的奴隶社会、封建社会的认识上。
再具体点说,就是把古典古代、也就是古希腊、罗马的奴隶制社会形态和欧洲中世纪封建制社会形态,作为一种人类社会历史必经的循序渐进的社会经济形态模式,去认识、去解读中国古代的历史。
这是错误的,错就错在这不符合历史唯物主义对人类社会历史的理解。这里的认识上的错误在于,它没有看到不管是古希腊罗马的奴隶制社会还是欧洲中世纪的封建社会,都是在较晚的历史时期形成的私有制阶级社会,这些社会,前面有历史继承,自身有许多特殊条件,这和中国等文明古国在非常微弱的历史继承和外部影响的条件下,在广大的地域中,独立地创造的私有制阶级社会,历史前提是很不一样的。应该说,中国等这些文明古国的历史,更具有一般的典型的意义,相比之下,古希腊、罗马的历史和欧洲中世纪的历史,更多了一些历史特殊性,因而,大大削弱了它的一般的典型的规律性的意义。
    可是,我们在研究中国古史分期问题时,所运用的研究方法,和这个历史事实,恰恰是相反的。西周封建说,战国封建说,魏晋封建说,这三大说从研究方法上来说,都存在着这样的问题。西周封建说和魏晋封建说,都以欧洲中世纪封建社会做标签,去硬套西周或魏晋的历史;战国封建说,则以古希腊罗马奴隶社会为标签,去硬套西周的历史。我看这是不符合中国历史事实的。三说又都有合理之处。说西周有农奴制,我看不错;说魏晋有农奴制,从农奴制再版的意义上看,也不错;说西周有奴隶制,金文的材料摆在那里,更不错。诸位史学大家的研究,是有成绩、有功劳的。
    解决这个问题的出路在方法。如果打破把古希腊罗马和欧洲中世纪的历史,作为一般意义上的典型的规律性的模式去处理,而是从中国古代的历史实际出发做研究、做概括,或许能使我们对于中国古史分期问题的理解,更加符合历史唯物主义的要求,因而也有可能更加符合中国的历史实际。
    我这里提出一个我的粗浅的设想。
    列宁凭着他的敏锐和非同一般的高水平的认识能力,曾经正确指出过,农奴和奴隶是十分接近的,他们之间的界限是很难划分的。前面所引用的马克思经济学手稿中关于日耳曼所有制论述也认为这种所有制形式是从原始公有制的发展变化而来的,并没有说是从古希腊罗马的奴隶制解体而来的。所以,不能简单地认为农奴制生产方式是比奴隶制生产方式更高一级的社会经济形态,不能简单地认为农奴制生产方式是在奴隶制生产方式解体的基础上产生的。至少不能这样简单的理解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那段关于社会经济形态演进的论述。有马克思为写作《政治经济学批判》而准备的草稿为证。
    革命导师是从历史事实出发谈论问题的,不是从现存的模式去谈论问题。他们的论述给了我们启发。
    越来越多发现的关于从先秦到秦汉历史时期的材料告诉我们,中国古代的历史事实是,西周社会以下,的确是既有奴隶也有农奴,既有奴隶制生产方式,也有农奴制生产方式;而奴隶也好,农奴也好,其具体身份又是有非常多的层次的,有各种不同的称谓。近年发现的秦简提供的大量材料最能说明这一点。
    这个历史现象是长期存在的,就是经过春秋战国年间的历史大变动,人身占有的现象,各种不同层次的奴隶身份存在的现象,在秦国、秦代不用说,就是到了西汉,也还依然有严重存在。持魏晋封建说见解的学者,以为西汉依然是奴隶社会,其根据,大概来源于此。只有经过社会的进一步发展,特别是经过农民起义的打击和扫荡,这才有了东汉光武帝刘秀废除奴隶制的改革。直到这时,奴隶主、农奴主才算完全退出了历史舞台。随后世家大族地主庄园中“徒附”的出现,颇有点农奴制再版的味道,但到底已经不是原来意义上的奴隶、农奴主所有制下的农奴制了。
    如果运用历史唯物主义的研究方法,应该从中国古代这样的历史事实中,得出怎样的规律性的认识呢?
    一是,看来,在中国古代,当人们从原始社会,进入私有制的阶级社会时,最初采取的剥削压迫的生产方式,是一种以人身占有为条件的剥削压迫的生产方式。人身占有的形式是相当复杂的,是以所从事的生产活动的性质为转移的。既有奴隶的人身占有形式,也有农奴的人身占有形式,还有其他各种不同的人身占有形式。在西周社会中,这一点表现得最为清楚。当然,在几百年、上千年间,这种剥削压迫的生产方式,必然地会有发展变化,不会总是停留在一个模式一个样子上,而是会有千变万化。更何况,中国这么大,发展肯定是不平衡的,生产方式展开的形式,肯定也是会有区别的。但是,不管怎样变化,不管怎样千差万别,如果从这些特殊性当中抽象出普遍性,抽象出一般的规律性,那么,可以说,这种生产方式都是以人身占有为基本特点的生产方式。人身占有的形式尽管多种多样,但是主要的无非是奴隶制人身占有形式和农奴制人身占有形式,和这种人身占有形式相统一,我们可以把这种生产方式归结为奴隶、农奴主所有制形式,或者说奴隶、农奴主所有制生产方式,或者说奴隶、农奴主所有制社会经济形态。
    基于这样一个认识,我的浅见是,中国古代社会的历史,自进入阶级社会后,到1840年外国侵略者打进中国,打断了中国历史独立发展的进程为止,这一漫长的几千年的文明史,大体来说,还是可以划分为由两种社会经济形态、社会形态构成的两个历史阶段,前一种可以说是以人身占有为基本特点的奴隶、农奴主制社会经济形态、社会形态,后一种可以说是以土地占有为基本特点的地主制社会经济形态、社会形态。从政治形态上来说,前面是以天子为核心的领主制下的分封制(周谷城师有《论古封建》一文,宏观从原始社会发展而来的世界的几个古代文明大国的政治形态,说明在当时奴隶制生产方式的历史条件下,在政体上,都是实行封建制的。为了和欧洲中世纪的封建制做区别,老师称之为古封建。我认为老师讲得很有道理,接受老师的这个说法。其实,在我看来,欧洲中世纪的分封制,和古封建,实际都是属于同一历史阶段的政治上层建筑,并非属于更高一级社会形态的政治上层建筑。周谷城师这样说,还是受了旧说框框的束缚。)后面是以皇帝为核心的中央专制主义集权制。
    夏、商、周、秦、汉(西汉),大体都可以说是属前面的历史阶段,自东汉以后,大体都可以说是属于后面的历史阶段。这是从社会经济形态、社会形态的角度,所做的大体的划分。毫无疑问,在这样漫长的两个历史阶段中,又表现出从低级向高级逐渐发展变化的一些具有各自历史特殊性的阶段,只是从较高的层次上,也就是从是否存在人身占有这个层次上,大体划分为两大历史阶段,属于两种社会经济形态、社会形态。
    这在实际上还是坚持了五种生产方式理论,只是主要根据我们中国古代的历史史实,特别是根据近年来大量秦简、汉简出土所提供的资料,和诸位学界先进提供的最新科学研究成果,对原来奴隶制社会、农奴制社会排列、演进关系提法的一点修正。是否符合中国古代历史发展的规律,是否具有更大历史范围里的意义,我想这是有待讨论的。。
    二、接下来,还需要说一下的问题就是,如何确定历史分期的界限的理论方法问题。
    首先,的确也有一个思想方法、研究方法的问题。
    我这里主要想说的是,在分析、认识历史上所曾经发生过的社会经济形态、社会形态转型的时候,不能简单化,不能机械地形而上学地一刀切。人类社会的历史,和任何事物一样,是作为一个过程而存在的。在从较低一级的社会经济形态、社会形态,向较高一级的社会经济形态、社会形态转化的时候,不是一个简单的一刀切的飞跃。就是近代以来发生的社会革命,也并不是这个样子,复辟反复辟的斗争,新事物中包含着旧事物的斗争,都会在一个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存在着。而在历史发展速度较慢的古代,社会经济形态、社会形态的更替,更是这个样子。因此,在考察古代历史的社会分期问题时,从社会经济形态发生变更而导致的在政治上层建筑领域里发生的变更,去寻找、去确定社会形态变更、也就是社会分期的标志和界限,一般说来,是正确的。
    但是,不要忘记,这种分期界限的划分和确定,只是具有相对意义的。不能把这种分期的界限绝对化,而不顾及在这种社会经济形态、社会形态更替的过程中所必然包含的在旧事物中开始出现新事物、在新事物中依然有旧事物遗存的这样一个复杂的充满不断斗争的过程。如果这样认识古代历史的分期问题,是不可能符合古代历史的实际的。
    过去在中国古史分期问题讨论中,是存在这样的问题的。这样做的结果,就是把历史唯物主义的研究方法,变成了一种僵死的简单化模式化的完全脱离了辩证唯物主义的历史唯心主义的研究方法。以这样的研究方法,是不可能科学解释中国古代的历史分期问题的,也是不可能正确解释中国古代这一段历史的。
    其次,历史实际告诉我们,像中国古代历史,从奴隶、农奴主所有制的社会经济形态向地主制社会经济形态的转变,是一个极其漫长的过程,是存在着一个又一个的从社会经济形态到上层建筑不断转化、不断提升的历史阶段的。从公元前594年的“初税亩”说起,这显然是当时的经济关系变动“初税亩,非礼也”),在税制方面的反应。随后,在战国年间,七国纷纷变法,更反映了经济关系的变动,和由此而带来的政治上层建筑的变动,以及思想文化的变动。秦统一中国,废分封制,建立以皇帝为核心的中央专制主义政治制度,更是中国自春秋战国以来发生社会经济形态、社会形态大变动的一次必然的总结。但是,残酷的奴隶、农奴制依然存在,和奴隶、农奴制相适应的上层建筑依然存在,于是必然地爆发了陈胜、吴广起义,这是一场波澜壮阔、席卷全国的的扫荡旧的经济关系、旧的阶级关系、旧的上层建筑的伟大的劳动人民的斗争,无愧是推动中国社会从奴隶、农奴制社会向地主制社会转变的伟大的历史动力。代表下层平民百姓阶级的刘邦,战胜代表没落贵族阶级的项羽,根本原因,不在政治谋略的高低,不在军事手段的对错,当然这些起了作用,但主要的还是在历史的必然性,历史的进步要求。西汉社会已经完全不同于先秦社会。历史大大地前进了,发生了根本的转化。但是,奴隶制、农奴制的残余还有存在,于是,农民起义再一次充当了历史清道夫的角色。经过绿林、赤眉农民起义的扫荡,新上台的东汉皇帝光武帝刘秀,在他的顺应历史要求的改革中,最终给奴隶、农奴制生产方式画上了句号。毛主席对刘秀给予很高的评价,是伟人的眼光。
    “初税亩”的最初的变动开始,到刘秀最后的改革。这场历史变动,走过了八百多年的时间,在这样长的历史时间里,根据历史发展的必然要求,解决了一个又一个的历史课题,划分出一个又一个的历史段落,这正是活生生的社会经济形态、社会形态发展变化、从低级向高级转化的必然的历史过程。
     说到这里,我们就可以想到,西周、战国、魏晋三大封建说,以及其他各说,在具体历史事实的探讨上,都是包含真理的。所以发生分歧,并且长期得不到解决,主要问题还是出在对历史唯物主义理论方法的运用上,而就中最大的问题,恐怕还是出在对五种生产方式中前资本主义社会的两种社会生产方式的理解上。在研究者的头脑里,存在着一个并不正确的理论模式,用这个并不正确的理论模式去硬套中国古代的历史,套来套去,套出个众说纷纭,而哪一说都并不符合中国古代历史实际,都并不正确。从这个历史教训中,我们应该悟出一点道理,这就是,运用历史唯物主义这样一个唯一科学的历史观,看似简单,实际并不简单,在思想方法、认识方法、研究方法上对研究者有很高的要求。
                                    
        
    正是因为作为我们认识对象的人类社会历史具有这样复杂的特点,所以,我们坚持和运用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和方法,必须符合这一复杂的历史实际,正确反映这一复杂的历史实际,不能简单化,教条化。这是要想真正贯彻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对于我们提出的基本要求。
    历史事实告诉我们,正是由于“人们”参与人类社会的历史活动,才使人类社会历史具有它的特殊的唯物的辩证的发展规律,构成了人类社会历史和一般的自然界、包括动物界的运动发展过程的根本区别。这种以“人们”的社会实践活动构建的人类社会,必然地成为一个辩证的矛盾的统一整体。
    对此,我们还可以做进一步的思考。
    社会生产力是人们创造的社会生产力,而在人们创造一定的社会生产力的同时,也必然会创造和这种社会生产力相适应的社会生产关系。与此同时,人们在创造这种社会生产关系的同时,还会相应地创造为这种社会生产关系服务的政治的思想文化的上层建筑,并反转过来为推进社会生产关系的发展发挥其历史作用。这样一个人们从物质生产活动开始并随之展开政治活动、思想文化活动的历史过程,难道不只能是一个辩证统一的运动发展过程吗?而我们看到的真实的历史难道不正是这样发展变化的吗?
    显而易见,整个历史创造活动都是在人们参与下展开的实践活动。这个实践活动的过程,既是人们的物质活动和精神活动辩证统一的过程,也是人们的经济活动、政治活动和思想文化活动辩证统一的过程。
    人们总是在继承既定历史条件下,投入历史活动的。但是,人们又不会总是停留在既定历史条件下投入历史活动,如果人们只能仅仅做到这一点,那就不会有历史的进步、历史的发展。历史当然不是这样的。历史的事实是,人们不会只是停留在既定历史条件下投入历史活动,而是不断地以既定的历史条件为出发点,在生产实践、科学实验实践、政治实践、思想文化实践中,进行新的历史创造。这才会有社会生产力、社会生产关系、社会上层建筑乃至整个社会形态不断地从低级走向高级的发展变化。历史唯物主义就是这样科学地解释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这里的所谓创造,就是说的人们在实践过程中、在物质的活动和精神的活动辩证统一的过程中,实现新陈代谢,从低一级社会形态推进到高一级的社会形态,不断推动着历史发展前进。
    如果这样理解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规律是正确的,那么,我们在理解和运用历史唯物主义的时候,不能把人放在历史唯物主义之外,相反,应该把人放在历史唯物主义之内,作为人类社会历史发展变化的决定性因素、唯物主义基础去理解、去把握、去运用。只有做到这一点,才算是把唯物主义贯彻到底,才算是正确认识并把握住了把历史唯物主义,从而才能够避免重犯恩格斯所批评的那些错误。      
    历史是人类社会的历史,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从而和神学的观点、历史唯心主义的观点划清了界限。用毛主席的话说就是,人们在生产斗争、科学实验、阶级斗争三大革命实践运动中创造着自己的历史。因此,历史唯物主义作为一种科学的历史观,包含、必须包含人的内容是不言而喻的。
    牢牢把握住这一点,对于正确认识、正确运用历史唯物主义还有进一步的意义。这就是,既然人类社会的历史是人类通过自己的创造性的活动创造的历史,那么,这个创造历史的活动过程,就必然是人类的物质实践活动和人类的精神实践活动辩证统一的过程。我在几篇谈论认识论的小文中论述过,人类的物质实践活动过程,是包括精神实践活动过程在内的,是二者的辩证统一过程。只有认识到这一点,才能正确认识毛主席强调的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这个毛主席在《实践论》中揭示的人类获得正确认识的规律。人类正是这样创造历史的。人类的实践活动从来不是盲目的实践,而是和认识活动辩证统一的实践。所以,对马克思所说的“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不能做错误的简单的割裂的形而上学的理解。作为一种人类的历史活动过程,不管是物质生活生产方式的发展过程,还是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发展过程,都是包含着认识活动、精神活动的,这是一个辩证的、相互作用的、相互转化的、能动的实践过程。
    请大家想一想,人们在创造生产工具的时候,在运用生产工具的时候,也就是在从事生产活动实践的时候,能不带着认识、能不和认识过程相统一吗?正因为社会生产力是人们的社会生产力,所以,马克思在《哲学的贫困》一书中说:“在一切生产工具中最强大的一种生产力是革命阶级本身。”(《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第160页,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与之相应的是,一种生产关系的产生,这种生产关系的不断发展、不断上升,能和人们的认识活动分割开来吗?难道不是在生产活动实践过程中,经过和认识活动的辩证统一,才创造出来的吗?至于政治斗争的展开,阶级斗争的展开,以及庞大的政治上层建筑、精致的思想文化的形成,都离不开认识活动、精神活动的创造。我们在谈论人们的历史活动的时候,经常说一句话,叫做“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不能把这句话绝对化。不能认为“人的意志”在人类的历史创造活动中是不起作用的,甚至是违背历史发展要求的。如果事实真是这样,那还有什么人类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社会生产力的创造,社会生产关系的创造,庞大的上层建筑的创造,以及与之相连的生产斗争、科学实验、阶级斗争,哪一项创造、哪一项活动,离得开人们的科学认识,以及由这种科学认识而产生的“人的意志”?难道人类是在没有任何正确认识,只是傻乎乎地盲目地像木偶一样在历史规律推动下被动地创造历史的吗?如果历史是这样发生的,那还有什么伟大的历史壮举可言?还有什么伟大的历史人物可言?过去,我在一篇小文章中批评过,认为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产生以前,人类在社会历史领域里的认识都总是历史唯心主义的,我说这是不对的,是不符合历史实际的。只要人类的历史活动是在推动历史前进,那么人类在从事这些历史活动的时候,总要有符合历史实际的唯物主义的认识路线。这才是人类积极地主动地创造自己历史的一种必然。所以,片面强调“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实际上是并没有正确认识人类创造历史的规律,是对历史唯物主义的一种错误理解。毛主席常说,物质变精神,精神变物质,讲得是二者辩证统一。人类的历史创造活动过程,也是这样一个物质变精神、精神变物质的辩证统一的过程。恩格斯所批评的那种对历史唯物主义的误解之所以发生,其失足之处就在这里。所以,不能简单地把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的“唯物”简单地理解为“物”的主义,只有物,没有人,只有物,没有思想,这不是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而是一种毛主席批评的机械的简单的形而上学的“唯物主义”,实际上是一种变相的唯心主义。这里的“唯物”是必须包含人的,而且必须包含人的精神活动、认识活动,是物质和精神的辩证统一体。
    人类的历史活动的事实和人类的历史活动的规律告诉我们,人类总是在各种不同的生产实践、社会实践的活动过程中,不断地获得各种各样的符合客观事物规律的正确认识,并在这些正确认识的指导下,不断地能动地自觉地创造人类自己的历史。
    坚持这个认识,对于坚持历史唯物主义是非常重要的。
    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不能把人类社会的历史简单地解释为、等同为“物”的历史。不是的。人类社会的历史只能是人类的物质活动和精神活动辩证统一的历史。这是人类历史的基本特点。人类的认识活动、精神活动是贯穿于人类的全部历史活动之中的。只是,这一活动是以生产活动为基础、为起点,而展开全部历史活动的。这才是以辩证唯物主义为思维方法而诞生的历史唯物主义对人类社会历史的科学理解。我们只有坚持这样的辩证唯物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才能正确地科学地研究解释人类社会的全部历史,才能把一部生动活泼的绚丽多彩的人类历史呈现在世人面前。
    所以,贯彻历史唯物主义,必须把人贯彻进来。这是唯物主义的基本要求。正是人,只有人,才会把物质和精神辩证统一起来。才能反映出人类社会历史的基本特点,才能和动物界、植物界以及一切自然界的历史,作出区别。
    只有坚持这样一个真正的正确的历史唯物主义观点,我们才能科学地正确地认识人类社会历史的发展过程,对人类社会历史的发展过程作出科学的解释。无论是在认识社会生产力的基本特征的时候,还是在认识社会经济形态、 社会形态的基本特征的时候,才都不会忘记和人的发展水平、发展状况统一起来。
    人体解剖是猴体解剖的一把钥匙。只要看一下我们的现存的现实生活,就对我在这里所讲的道理不会产生怀疑。我们的现实的社会形态究竟会是怎样的,并不是只要有了高度发达的现代化生产力就能决定出来的,很重要的还要看,掌握了这一现代化生产力的人们已经达到了怎样的水平,而这最终决定着我们现存的社会经济形态、社会形态的基本面貌。历史的事实是,人远比物复杂多了,正因为如此,才必然地展现出人类社会历史的多样性,才使人类社会历史分外生动活泼,而不是简单的机械的只见物不见人的刻板的历史。要想从这样复杂的人类社会历史中,揭示在这种多样性中存在着的历史统一性、规律性,是一件有难度的需要高度抽象的科学研究工作。这也就是前面我们所引的恩格斯关于这个问题所讲的道理。
    只要我们接触实际的历史,就可以认识到,这里所讲的观点、方法是正确的,是真正的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方法,是真正地把历史唯物主义贯彻到底的观点、方法。不仅恩格斯开列的那几本著名著作是革命导师运用历史唯物主义观点、方法写作的典范,我想,大家熟知的《共产党宣言》,也是这样的运用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方法写出来的典范。关于这一点,恩格斯有一个权威的说明,而且两次重申。这就是恩格斯为1883年版《共产党宣言》所写的“序言”,和为1888年英文版《共产党宣言》所写“序言”,在这两个“序言”中,恩格斯用几乎完全相同的语言,表述了“宣言中始终贯彻的基本思想”:“每一历史时代主要的经济生产方式与交换方式以及必然由此产生的社会结构,是该时代政治的和精神的历史所赖以确立的基础,并且只有从这一基础出发,这一历史才能得到说明;因此人类的全部历史(从土地公有的原始氏族社会解体以来)都是阶级斗争的历史,即剥削阶级和被剥削阶级之间、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之间斗争的历史;这个阶级斗争的历史包括着包括有一系列发展阶段,现在已经达到这样一个阶段,即被剥削被压迫的阶级(无产阶级),如果不同时使整个社会一劳永逸地摆脱任何剥削、压迫以及阶级划分和阶级斗争,就不能使自己从进行剥削和统治的那个阶级(资产阶级)的控制下解放出来。这一思想在我看来,应该对历史学做出像达尔文学说对生物学那样的贡献”。(《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37页,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
1877年6月写成,随后于1878年刊登于在布伦瑞克发行的《人民历书》丛刊中的《卡尔。马克思》一文中,在解释马克思的第一个伟大发现时,大体也是这样写的。不用说,在马克思还健在的情况下,以恩格斯的名义发表的简要的但又是全面地介绍马克思的权威性的文章,肯定是会经过马克思过目的。所以,可以说,恩格斯这几次对于历史唯物主义基本思想、基本原则的阐述,应该是马克思恩格斯两个人的相当成熟的意见。因此,重要性也就不言而喻了。
    结合我们这里讨论的问题,我想说两点体会。
    一点是,讲历史唯物主义是不能离开人的,要从人们的生产活动讲起。
    再一点是,从历史唯物主义观点看人类社会的历史,人们在一定社会生产力的基础上构成的经济关系,不仅是人类社会运动发展的基础,又是带动人类社会发展的纲,人们的经济关系的变动,带动着整个社会历史的变动。在阶级社会里,这种人们的经济关系,也就是人们的阶级关系,并由此发生人们之间的阶级斗争。阶级斗争是贯穿人类文明社会历史的一条红线,是推动人类阶级社会向前发展的基本动力,是带动人类阶级社会向前发展的总纲。这是在阶级社会里,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的一种必然现象。充分显示了人类社会的历史是人类自己的历史,是人类以自己的能动活动、包括阶级斗争创造出来的。
        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我认为,毛主席的那段著名的、但又被一些反毛文人所责难的关于历史唯物主义的名言,是正确的。提出责难的人,主要是想表现一点他们的阶级偏见,至于对于历史唯物主义,可以说,他们是不懂的。
    毛主席是在1949年8月14日所写的《丢掉幻想,准备斗争》一文中,在批判美国国务卿艾奇逊的白皮书中,曾经这样写过:“阶级斗争,一些阶级胜利了,一些阶级消灭了。这就是历史,这就是几千年的文明史。拿这个观点解释历史的就叫做历史的唯物主义,站在这个观点的反面的是历史的唯心主义。”
    毛主席的这个话没有说错,完全是一种正确的彻底的历史唯物主义对历史的理解。其实,大家一看就知道,这无非是《共产党宣言》第一章开宗明义的第一句话的换一个说法。宣言写的是:“到目前为止的一切社会的历史都是阶级斗争的历史。”(《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第250页,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毛主席无非是根据文章的需要,用文学的笔法再次表达了这个真理。
    和这个真理相统一,毛主席还有一句名言:“马克思主义的道理千条万绪,归根结底就是一句话,造反有理。根据这个道理,于是就反抗,就斗争,就干社会主义。”这是运用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对马克思主义的最简明最科学的解释,揭示了、抓住了马克思主义的本质。
    和这个真理相统一,在社会主义革命时期,毛主席又提出了一句名言:“以阶级斗争为纲”。并解释说,“阶级斗争是纲,其余都是目,纲举目张。”“阶级斗争,一抓就灵。”
    毛主席掌握马克思主义的确是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这些话,如此简洁明了,而又如此切中要害。这才真是飞机上挂暖壶----高水平。这是完全地彻底地贯彻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按照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社会形态更替的基础在社会经济形态,而社会经济形态是通过社会经济关系表现出来的,在阶级社会中,社会经济关系必然表现为阶级关系,以及由此而必然地发生阶级斗争。阶级斗争推动着社会经济关系、社会经济形态的发展变化,并最终带来社会经济关系、社会经济形态的更替。正是根据这个历史唯物主义的道理。既然共产党人的宗旨,就是要按照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必然规律,用共产主义的社会经济形态、社会形态,代替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形态、社会形态,那自然就是要进行阶级斗争,就是要以阶级斗争为纲。
    强调纲、抓住纲,只是为了抓住事物的本质,抓住事物的根本规律,这不等于否定“目”的存在。毛主席说“纲举目张”,就是告诉我们,只有抓住了纲,才能把“目”也抓起来。我想,任何一个人都不会认为,人类社会只有阶级斗争,而没有其他内容。从马克思到毛主席,都是常人不可企及的非常博学的大学者、大科学家,当然更不会有这样简单的浅薄的可笑的认识。
    毛主席的思想是非常革命的思想,这一革命的思想,是以它的科学性为基础的。这种科学性就是来自坚持历史唯物主义,用历史唯物主义认识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基本规律,认识人类社会从资本主义社会向共产主义社会过渡的基本规律。
    毛主席是大革命家,也是大科学家。反对他,打倒他,抛弃他的思想,抛弃他的路线的人,是永远不会理解毛主席的革命的科学的伟大的思想的。根本原因自然在立场,阶级立场不同,世界观不同。但是,水平确实也不同,根本不在一个档次上。说什么“是人不是神”,“集体智慧的结晶”。这不过是制造笑话。巨人和侏儒都是人不是神,但是巨人就是巨人,侏儒永远还是侏儒;说侏儒能和巨人一起创造、一起结晶伟大,这难道不正是一种“恨天高”的侏儒的心态吗?说说也就罢了,过过嘴瘾,却非要写进堂而皇之的“决议”,丢死人了!
    说到这里,大家都会想到,历史唯物主义是我们共产党人进行社会主义革命,为实现人类的彻底解放而斗争的最重要的思想武器。
    为了使我们不犯或少犯错误,为了使我们在现实的社会主义革命斗争中不走弯路或不走大的弯路,我们必须真正地弄懂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真正正确地掌握住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尽量争取不犯恩格斯所批评的那种误解历史唯物主义的错误。
    这是我做这篇小文的根本目的和落脚点。力不从心,能否如愿以偿,确实没有把握,希望高明的批评者弥补。
                                2021年8月18日  于马克思家乡红思屡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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