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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一分为二”与“合二而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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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25 18:15:2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Liuyuxi1948 于 2020-3-25 18:17 编辑

                                                                    谈“一分为二”与“合二而一”论   
      批判【秋石客】的修正主义哲学观点这没有错。
      但是这种批判必须是用马列毛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来批判,也就是说在批判中所阐述的观点要符合马列毛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
      以其昏昏,是不能使人昭昭的。
      读了网友【萬里雪飄】的《毛邓合逻辑批判》就有这个感觉。这篇文章至少有两点哲学常识性错误需要指出:
     (1)说“秋石客认为【一分法〔一元论〕、二分法〔二元论〕、三分法〔三元论〕】”,不管是【秋石客】还是本文作者也这样认为,这种讲法是哲学常识性错误。二(一、三)分法怎么会是二(一、三)元论?
      这种把“二(一、三)分法”等同于“二(一、三)元论”从根本上混淆了方法论(当然方法论归根结底也是世界观问题)与世界观两个不同哲学范畴的概念。这就必然导致一系列理论上的混乱。
      什么是一元论?
      认为世界万物只有一个本源的哲学学说。有唯物主义的一元论和唯心主义的一元论。唯物主义的一元论认为物质是世界的本源。唯心主义的一元论认为精神是一切现象的唯一本源。黑格尔是唯心主义的一元论的代表之一,他认为绝对观念是万物的唯一本源。唯心主义的一元论直接拥护宗教,维护僧侣主义。在马克思主义产生以前,所有的唯物主义者的社会历史观实质上都是唯心主义的,因而他们的唯物主义一元论是不彻底的。只有马克思主义哲学才不仅在自然观,而且在社会历史观上坚持了完整的和彻底的唯物主义一元论。
      什么是二元论?
      主张世界有意识和物质两个独立本原的哲学学说,强调物质和精神是同等公平地存在的。认为世界的本原是意识和物质两个实体。二元论实质上坚持意识离开物质而独立存在。它和一元论相对立。哲学史上典型的二元论者是17世纪法国哲学家R.笛卡尔。他认为,意识和物质是两种绝对不同的实体,二者彼此完全独立,不能由一个决定或派生另一个。
      二元论狂费心机的企图调和并结合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
      二元论把物质的派生物精神当作完全脱离物质而独立的东西,因而不能科学地解决世界的本原问题。同时,由于它违背了科学所证明的基本事实,所以也不能真正将物质与精神绝对独立的原则贯彻到底。笛卡尔为了说明物质实体和精神实体的来源,不得不承认上帝是“绝对的实体”,无论物质实体,还是精神实体,都得依赖于上帝。这样,他的二元论最后还是倒向了客观唯心主义的一元论。
      唯物主义即根本否定二元论,也根本否定唯心主义。
辩证唯物主义是以唯物主义的一元论为基础的。认为精神的东西是从属于物质的东西,离开物质的精神是不存在的。认为精神的东西是独立的实体或基础的说法,是唯心主义的谬论。实际上,物质在其发展过程中产生精神的东西,因次必须把精神的东西看作是和物质不可分割地联系着的,是从属于物质的。世界不是二元的,而是统一的,它的统一性在于它的物质性。
      从以上一元论和二元论的基本概念,我们可以得出结论说,一元论和二元论要回答的问题都是世界万物的本源问题的。这是哲学的基本问题,也是我们通常讲的世界观。它与哲学的方法论即形而上学与辩证法是不同的范畴、回答针对不同的问题的思维方法。有的人归纳为“世界观主要解决世界“是什么”的问题,方法论主要解决“怎么办”的问题。”是比较形象、易懂的语言。
      我们以二分法为例,二分法即是一分为二,也就是对立统一规法则,是辩证法的核心。这是哲学方法论问题。
      我们知道,辩证法有唯物主义辩证法即马克思主义的哲学,也有唯心主义的辩证法如黑格尔的哲学。但是他们的哲学都是一元论哲学,而不是二元论哲学。因此二分法不等于二元论。
      再看一分法,一分法是否认矛盾的存在和斗争的。把一切事物当作孤立的、固定的、僵硬的、一成不变的东西对待。这是一种形而上学的思维哲学。而三分法承认矛盾的存在,但是这种矛盾的两个方面不是尖锐斗争,一方战胜另一方,而是合而为一的,本质是调和主义和折中主义哲学。
      我们知道,形而上学的思维哲学,有唯物主义的形而上学如费尔巴哈的的唯物主义形而上学哲学,也有唯心主义的形而上学。而费尔巴哈的哲学也是一元论的哲学。
      由此可见,二分法不是二元论,一分法、三分法与一元论、二元论、三元论并不是直接相对应的关系。
    (2)说【一分为二的合二为一是对立统一的真理】或有的更直接的表述为【事物“一分为二”和“二合为一”相互转化的哲学原理】,这是对“一分为二”原理的歪曲。
      因为一分为二就是对立统一,一分为二本身就包含相互转化的重要内涵。把“一分为二”再加一个“合二为一”或像有的网友干脆把【“一分为二”和“二合为一”相互转化】说成是对立统一的(哲学原理)真理,是画蛇添足、多此一举。
      而认为【“一分为二”是指在同一事物中存在矛盾的两个方面,“二合为一”则是指矛盾的双方同处于一个共同体中,没有矛,也就没有盾。】是根本不懂哲学基本概念的表现。
     一分为二即对立统一规律是辩证法的核心。是指一切事物、现象、过程都可分为两个互相对立和互相统一的部分。
      对立就是“承认(发现)自然界(精神和社会两者也在内)的一切现象和过程都含有互相矛盾、互相排斥、互相对立的趋向(列宁)”;统一就是“同一性、统一性、一致性、互相渗透、互相贯通、互相依赖(或依存)、互相联结或互相合作,这些不同的名词都是一个意思,说的是如下两种情形:第一、事物发展过程中的每一种矛盾的两个方面,各以和它对立着的方面为自己存在的前提,双方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第二、矛盾着的双方,依据一定的条件,各向着其相反的方面转化。这些就是所谓同一性。(《矛盾论》)”
      这就是说矛盾的对立面的斗争性是绝对的,对立面的同一性是相对的。
      合二为一正相反,认为“任何事物是‘合二而一’的”、“不可分离的联系”、“不可分性”,认为对立面的统一的任务仅仅在于寻找“共同要求”,“求同存异”。
      在“合二而一”的观点里,事物的内部矛盾不见了,事物内部对立面的斗争不见了,矛盾的一方必然要克服另一方,斗争的结果导致旧统一体的破裂和新统一体的产生,旧事物要为新事物所代替,这些也都不见了。
      这样就从根本上否定了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唯物辩证法。
      列宁说“辩证法是这样的一种学说:它研究对立怎样能够是同一的,又怎样成为同一的(怎样变成同一的),——在怎样的条件之下它们互相转化,成为同一的,——为什么人的头脑不应当把这些对立看作死的、凝固的东西,而应当看作生动的、有条件的、可变动的、互相转化的东西。”哲学是为阶级斗争服务的。马列毛主义的哲学是为无产阶级的阶级斗争服务的。
      譬如就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相互矛盾的两个方面而言,他们之间的对立、斗争是绝对的。而无产阶级革命理论的目的就是要解决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矛盾的两个方面的地位(压迫与被压迫、剥削与被剥削)怎样能够转化、在什么条件下能够转化的。这就是通过斗争(暴力)推翻资产阶级的统治、消灭资产阶级并使无产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而绝不是“合二为一”论的寻求他们之间的“不可分性”、“共同要求”,“求同存异”。
(发表于 1414-6-18)
Liuyuxi1948:
其实【秋石客】的三分法及50例,用对立统一(一分为二)法则就可以毫不费劲的予以驳斥。
譬如秋石客说【对事物分左右是两分法,如奴隶主与奴隶,地主与农民,资本家与工人。对事物左中右是三分法,如奴隶与奴隶主中间还有平民,地主与农民中间还有手工业者等,工人与资本家中间还有农民、小资产阶级等。对事物的判断方法是二分法正确还是三分法正确?答案是不言自明的,是三分法正确。】
在这里我们说资本家与工人是矛盾的两个方面,是对立的统一。秋石客说三分法就是“工人与资本家中间还有农民、小资产阶级等”。岂不知,任何一个大的事物,都包含许多矛盾。这诸多矛盾,其中必有一个是主要的矛盾,其余的都是次要的。由这一主要矛盾决定了事物的性质。而且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的地位是互相转化的。同时主要矛盾与次要矛盾也是可以转化。当工人与资本家的矛盾成为主要矛盾,资本家是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的时候,这时的社会性质就是资本主义社会。工人与农民、工人与小资产阶级、资本家与农民、资本家与小资产阶级等的矛盾都是次要的矛盾。这一切的发展变化,也都为对立统一(一分为二)法则所支配,并没有超出这一法则。
再譬如:秋石客说【上下的概念是两分法,但事物都不但存在着上下,也存在着中,上中下是三分法。对事物的判断方法是二分法正确还是三分法正确?答案是不言自明的,是三分法正确。】,岂不知,上下是相对而言的。中是在上下之间。当中出现的时候,中相对于上就是下,中相对于下就是上。这就是事物的不断发展和变化,“依据一定的条件,各向着其相反的方面转化”(矛盾论)。也就是说,始终脱离不了对立统一法则(一分为二)。
因此,哪来的三分法?如果三分法成立,那么就应该有四分法,N分法。这就陷入了逻辑混乱。
所谓的三分法,不过是障眼法、小把戏而已。它的实质是“正反合”,是“合而为一”的翻版。这一哲学观点的要害是为了推出“毛邓合”理论,为否定毛泽东思想,挽救邓小平理论的全面崩溃,维护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服务。

萬里雪飄:

秋石客说【上下的概念是两分法,但事物都不但存在着上下,也存在着中,上中下是三分法。对事物的判断方法是二分法正确还是三分法正确?答案是不言自明的,是三分法正确。】,岂不知,上下是相对而言的。中是在上下之间。当中出现的时候,中相对于上就是下,中相对于下就是上。这就是事物的不断发展和变化,“依据一定的条件,各向着其相反的方面转化”(矛盾论)。也就是说,始终脱离不了对立统一法则(一分为二)。
因此,哪来的三分法?如果三分法成立,那么就应该有四分法,N分法。这就陷入了逻辑混乱。
所谓的三分法,不过是障眼法、小把戏而已。它的实质是“正反合”,是“合而为一”的翻版。这一哲学观点的要害是为了推出“毛邓合”理论,为否定毛泽东思想,挽救邓小平理论的全面崩溃,维护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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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博主的评论,博主批判三分法精神可嘉,但是由于片面地批判正反合与合二为一而否定正反合与合二为一的合理性,导致无法正确处理上、中、下的逻辑关系。
博主说〝上下是相对而言的。中是在上下之间〞,这即是三分法,博主说到这里坐实了秋石客的三分法。
博主接着说〝当中出现的时候〞——既然中已在上下之间,这个〝中〞从何而来?好神秘的〝中〞啊。
博主接着说〝中相对于上就是下,中相对于下就是上〞,——这个神秘的〝中〞原来不是别的,〝中〞就是下,〝中〞就是上,博主就这样在神秘的〝中〞的帮助下,那个上下之间的中被神秘地消除了。
于是二分法胜利了,三分法被驳倒了。
博主的批判即使秋石客看了也未必服气,秋石客如果质疑〝我的那个三哪里去了〞?博主将如何回答是好?

欢迎博主批判萬里雪飄的文章。
但是请不要把别人的话当作我的文章批。
譬如【“一分为二”是指在同一事物中存在矛盾的两个方面,“二合为一”则是指矛盾的双方同处于一个共同体中,没有矛,也就没有盾。】就不是我说过的话。
我什么时候在什么地方〝求同存异〞否认斗争的?博主没有具体指出就把帽子扣在我头上不地道,批判文章不是这样写的。
在你的批文中究竟有多少是我的东西?
Liuyuxi1948:
你忘了辩证法(一分为二或对立统一规律)就是”是就是是“、”是就是不是“的基本道理了。
这里的关键是这句话:。【这就是事物的不断发展和变化,“依据一定的条件,各向着其相反的方面转化”(矛盾论)。也就是说,始终脱离不了对立统一法则(一分为二)。】三分法、四分法,----N分法,都是对立统一规律在起作用。毛主席在谈到辩证法的三个基本规律时说过,否定之否定、质量互相转化的规律,其实也是对立统一规律的具体表现形式,其实就是一个规律。连辩证法的另外两个规律都是如此命运,三分法又能算老几?明白了这一点,是掌握对立统一规律(一分为二)的核心。当然不承认毛主席的这一哲学观点,那就别当另论了。


我只是用别人的话给你的观点做注释罢了(也省了我为一句话再去评论另一篇文章),不用别人的话,也可以变成我的分析的话,并没有曲解你的观点就行了。这是主要的。
至于”求同存异“,我是在谈”合二为一“这个概念,而你也使用了”合二为一“这个概念,这有什么不对?
萬里雪飄
博主的评论:
我只是用别人的话给你的观点做注释罢了(也省了我为一句话再去评论另一篇文章),不用别人的话,也可以变成我的分析的话,并没有曲解你的观点就行了。这是主要的。
至于”求同存异“,我是在谈”合二为一“这个概念,而你也使用了”合二为一“这个概念,这有什么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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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里雪飄的回评:
你把我的一句〝一分为二的合二为一是对立统一的真理〞和别人的话混合起来,不标明出处,这很容易让网友误以为你的其他引文也是我说的。
別人的话能代表我的意思吗?
你想用别人的话作为你的分析,又不想标明出处,就应该将引文的括弧去掉,人家也不会说你剽窃。
我以合二为一批〝毛邓合〞的〝合〞二为一,我以正反合批〝毛邓合〞的正反〝合〞,这是有区别的,你不理解是你的问题。但是,写批判文章要讲事实摆道理,不能张冠李戴,不能拿别人的话当作我的话来批,你如此肆意妄为只能污了你的名声。

博主的评论:
我只是用别人的话给你的观点做注释罢了(也省了我为一句话再去评论另一篇文章),不用别人的话,也可以变成我的分析的话,并没有曲解你的观点就行了。这是主要的。
至于”求同存异“,我是在谈”合二为一“这个概念,而你也使用了”合二为一“这个概念,这有什么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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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里雪飄的回评:
你把我的一句〝一分为二的合二为一是对立统一的真理〞和别人的话混合起来,不标明出处,这很容易让网友误以为你的其他引文也是我说的。
別人的话能代表我的意思吗?
你想用别人的话作为你的分析,又不想标明出处,就应该将引文的括弧去掉,人家也不会说你剽窃。
我以合二为一批〝毛邓合〞的〝合〞二为一,我以正反合批〝毛邓合〞的正反〝合〞,这是有区别的,你不理解是你的问题。但是,写批判文章要讲事实摆道理,不能张冠李戴,不能拿别人的话当作我的话来批,你如此肆意妄为只能污了你的名声。

我不想和你谈什么辩证法,我们谈不到一块。
你以自己的话无论怎样胡砍乱批那是你的自由。
我只求你不要拿别人的话当作我的话来批。
这个要求不算高吧?

毛主席:“他们出来搞‘合二而一’反对我”
《毛泽东年谱(1949—1976)》1964年部分,有毛主席关于“合二而一”谈话的几段记载,现转录如下:
6月8日
当康生谈到《光明日报》有两篇关于合二而一的文章不知主席看了没有时,毛泽东说:看了。一分为二是辩证法,合二而一恐怕是修正主义,讲阶级调和嘛!
8月18日
……杨献珍提出合二而一,说综合是两种东西不可分割地联系在一起。世界上有什么不可分割的联系?有联系,总要分割的。没有不可分割的事物。
当谈到关于合二而一问题的讨论时,毛泽东说:《红旗》可以转载一些好一点的东西,写一篇报道[注]。
——《毛泽东年谱(1949—1976)》第5卷第359、388、389-390页
[注]即《红旗》杂志一九六四年第十六期发表的报道《哲学战线上的新论战》。——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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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
1964年8月24日《关于坂田文章的谈话》中,毛主席说:
双十条第一个十条前面那一段是我写的。我讲了物质变精神,精神变物质。我还讲了哲学,一次不要讲得太长,最多一小时就够了。多讲,越讲越糊涂。我还讲哲学要从课堂书斋里解放出来。我这些话触到了有些人的痛处,他们出来搞“合二而一”反对我。

——引自《毛泽东思想万岁》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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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合二而一”和“一分为二”的由来
宋代学者程颢、程颐《二程全书》卷二五:“知生之道,则知死之道。尽事人之道,则尽事鬼之道。死、生,人、鬼,一而二,二而一者也。”也就是说,死、生,人、鬼,这些对立的东西,分而言之虽有别,合而言之则相同;名虽为二,实是一事,没有本质的区别。
明代作家罗懋登《三宝太监西洋记通俗演义》第九回:“天子神仙,一而二,二而一,岂有三茅祖师之印,陛下用不得之理?”,意思是两件东西看似不同,实际上是一回事,天子就是神仙,神仙也即天子,二任本集于一身焉。
后明末清初学者方以智在《东西均》中引用了“一而二,二而一”这句话。杨献珍的“合二而一”即由此而来。
“一分为二”是列宁《谈谈辩证法问题》早期中译本的译文:“一分为二以及对它的矛盾着的部分的认识(……)是辩证法的实质(是辩证法的‘本质’之一,是它的主要的特点或特征之一,甚至是它的最主要的特点或特征)。黑格尔也是这样提问题的”。后来新的中译本把“一分为二”改译为“统一物之分为两个部分”。
“一分为二……黑格尔也是这样提问题的”。但是,在万里雪飘看来,列宁也没有读懂、甚至没有读过黑格尔!!!
至于将“一分为二”和“合二而一”合二为一,将二程、方以智、黑格尔、列宁、杨献珍合而为一,则不知是哪个“天才”的“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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